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职责
(1)、采购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并对供货方施加
影响。
(2)、使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登记、更换。 (3)、使用部门负责教育员工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程序
(1)、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①、根据原劳动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以及原国家经贸
委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及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ⅰ、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于工作需要配戴和分发的劳动防护用
品。如:工作服、围裙、袖套、水鞋、手套等。
ⅱ、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
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面罩、耳塞、钢丝手套、耐酸手套、安全带等。
②、各部门统计、评估本部门所有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工序,并
填写《劳动防护用品清单》,当工序或流程发生变更时,需要重新评估,予以确认。
③、各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结合公司使用工序,评定各种劳
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更换频率,并向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宣导。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①、采购部根据当地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建议,
选择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供方,验证生产厂商的生产许可证及供方的经营许可证。
②、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
全鉴定证,三证齐全方可购入。 (3)、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及保管
①、采购部对供方所提供的物品进行验收,同时需验证物品的产品
合格证,特种防护用品还需要供方出示由相关部门开具的安全鉴定证。
②、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的检验标准。尚
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③、检验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④、各使用部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劳动防护用品,遵循产品说明书
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
①、各使用部门依据使用情况领取防护用品。其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进行记录。
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员工配备发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须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是不懂得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性能者,不准上岗操作。
③、公司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④、使用者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前应先检查﹐确认安全后才穿戴。进入
作业场所后,不能随便脱卸,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即纠正。
⑤、 在使用过程中,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不同材料、不同结构尽
量避免接触具有溶解、燃烧性质的物质和尖锐锋利的器件﹐以免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受损﹐影响使用寿命而失去防护性能。
⑥、须定期检验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后的处理
ⅰ、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后﹐应根据要求脱卸﹐经整理清洁后保 存。凡是在有毒作业场所穿戴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离开作业现场后 ,应消毒后存放,切勿带到生活区,以免毒物污染环境。 ⅱ、防噪声用的耳塞、耳罩﹐应在离开噪声现场后摘除﹐让听觉 慢慢恢复。一般劳动用品在使用后,要根据用料性质,分别采取洗涤、擦抹或晾干等方法洗擦干净保存。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更换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作更换、报废,由使用单位的主管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废弃物管理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后由使用部门更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