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实施,制定企业标准是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建立以下管理办法。 2、企业标准的制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企业标准的制定范围作出规定,《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对这一规定做了具体补充。因此,企业标准制定的范围可分为: 产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执行相应的标准,无标生产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凡有强制性的标准企业必须执行。
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活动所需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设计、采购、工艺、工装、半成品以及服务的技术标准。 为提高产品质量而制定的企业“内控标准”。 3、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原则
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 充分考虑顾客和市场的需求,保证产品质量。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 调查研究、收集信息。
4.1.1针对标准编写的对象,对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方向要了解其技术水平、产品水平、质量状况、市场占有情况、发展趋势等内容。 4.1.2有关最新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是制定标准的基础。通过收集国内外有关科技文献及出版物,有关专利和发明方面的信息,产品样本、样机、样品等,从中了解有关科技成果和发展趋势,将其转化为标准。
实施:标准化体系管理手册 第6章 2010-3-13 主题:企业标准的制定、审版本:A 修改:0 批和实施管理办法 4.1.3顾客需求和期望。
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是制定企业标准的重要依据。要求可归纳为:性能要求、可信性要求、安全性要求、寿命要求、经济性要求、售后服务、美学等要求。 4.1.4市场反馈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数据,进行分析、对比、研究,合理确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
4.1.5收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国内相关标准。 起草标准草案。
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或起草工作组),起草小组要对收集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优选必要时进行试验验证,然后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的编写说明。 编写标准送审稿
将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连同标准编制说明,发至公司内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发至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对反馈的意见要逐一分析研究,进行进一步修改标准草案,形成标准送审稿。 审查标准
根据标准的复杂程度、涉及面大小,可分别采取会审,审查企业标准应吸收本企业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参见,必要时可邀请外单位的专家和用户参加。 4.4.1标准审查重点是:
a)该标准是否符合或达到预期的目的和要求; b)与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是否一致;
c)技术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经济技术发展方向,技术革新指标是否先进、安全、可行,各项规定是否符合、完整和协调;
d)与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否协调;
第2页共4页 e)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是否符合GB/的规定; f)标准编写格式可参照GB/的规定。 编制标准报批稿。
经审查通过的标准送审稿,起草小组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编写“标准报批稿”及相关文件“标准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意见汇总处理表”。 批准和发布。
企业标准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管理者批准、发布,由企业标准化机构编号、公布。
5、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内,报当地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备案要求按各省市人民政府标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6、企业标准复审
企业应按标准化管理规定定期进行产品标准的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3年。主要目的是确认标准的有效性。 7、实施标准的基本原则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推荐性标准,企业一经采用应严格执行。 纳入企业标准体系的标准都应有严格执行。
出口产品的技术要依照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8、公司技术部负责人负责常规产品技术标准制定和复审工作,工作要求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9、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新产品及新产品工艺标准的编制,对新产品试制过程产生的各类技术标准应按公司《文本控制程序》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文件按本办法执行。
实施:标准化体系管理手册 第7章 20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