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项目经理部与民工签订安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思想意识。
⑸、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入厂教育、各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和班组教育)和岗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要有详细记录并存档,并进行全员监督,对不能胜任其工作、安全意识差者坚决辞退,未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而上岗者,罚负责人100-200元。 ⑹、要坚持安全生产,不能只重生产而不顾安全。在生产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而不进行整改,继续生产者,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100元,并令其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直至安全为止。
⑺、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力度,对上级和单位下发的安全文件、通报要及时向职工进行传达,若发现没有及时传达,对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
⑻、所有司机在施工中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谨慎操作,决不允许在危险地段操作机械,工程施工人员不能违章指挥工作,违反一次罚当事人50-100元。
⑼、严禁职工酒后驾车、骑摩托车、骑自行车,如发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负,酒后影响工作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⑽、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上班一律不准赤脚、穿拖鞋,违者一次罚款50元。
⑾、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一次罚当事人30元,现场负责人30元。
⑿、项目经理部设一名电工,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总配电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对乱拉乱接和不符合用电规定的,一次罚50-100元。
⒀、工程重要防火点(如油库、车库)应严禁火种,必须配备灭火器
材,做到管理人员都会操作使用,保证其操作性能可靠,若发现有一名职工不会使用或灭火器操作不规范,罚该单位负责人50元。 ⒁、工地伙房应严格执行卫生制度,不买霉烂变质的食物,若发生职工食物中毒,追究伙房人员的责任,并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恶果者,解除劳动合同。
⒂、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有单位财产的地方必须有单位职工参加保卫,夜间保卫有专人值班,若因保卫措施不当造成被盗,由保卫人员照价赔偿。
⒃、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机构并张贴上墙,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如不按规定,罚单位主管领导和专职安全员100元。 ⒄、工作期间,因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整改,罚现场领导和直接责任人100-200元,因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时,严格按规章制度处理。 ⒅、工作期间,单位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章冒险作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⒆、项目经理部每星期对各施工班组进行一次安全联合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专人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彻底或草率应付,罚款50-100元。
⒇、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管人员指挥,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牢记“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教训,时刻注意行人和车辆动态,正确判断前方车辆的前进路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按规定进行处罚。
坚持将班前安全会真正落到实处,让生产者知道每道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事故发生,经检查发现没有落实的,对分管生产的副经理罚款50元。
发生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隐瞒、谎报者处以100-300元罚款。
坚持安全生产,争取全年安全生产率达100%,杜绝事故发生。 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对出现伤亡事故者,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不能评为当年先进工作者,对出现的伤亡事故,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①对直接责任人罚款为事故费用总额的20%乘责任成数;②项目经理罚款为直接责任人罚款总额的20%;③对专职安全员罚款为直接责任人罚款总额的10%;④对每个项目经理部成员罚款为直接责任人罚款总额的6%;⑤对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安全的领导视情况罚款100-1000元。
(七)、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大风、防暴雨、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3、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4、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6、现场的高压塔外设围栏,确保安全。
7、施工现场按标准设置临时围栏和门卫,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设安全生产标志宣传画、标语、
警示牌等,随时提醒职工、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8、做好各种工程车辆的检修与维护、消除事故隐患,不使用带病设备。
9、做好司机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
10、做好线路沿线临时便道的交通警示设置,并指派专人协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各个平交道口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交通事故。 11、施工时,指派专人负责各种机械设备安全作业范围监督检查,杜绝伤人事故的发生。
12、吊车由专人指挥操作,各锚点牢固,吊车周围严禁站人,防止发生碰撞、坠落、倾翻等事故。
13、生产、生活设施的现场布置要结合防汛考虑,并在汛期到来前,购置满足安全生产的设备和设施,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14、对施工便道定期维护,尤其在雨季加强养护整修,杜绝交通事故。 (八)、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施工观场临时用电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止误触带电体、防止漏电、实行安全电压三项技术措施。
1、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接“一机一闸一漏保”设置防护。 2、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3、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Z-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4、施工现场的电线与其所经过的建筑或工作地点保持安全距离,现
场架空线与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l0cm,跨越临时设施时垂直距离不小于2.5m。同时,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施工现场内不架裸线。 5、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6、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有 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7、包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8、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距离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9、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10、在狭小场地或金属架上作业时,设有绝缘衬垫将焊工与焊件绝缘。 (九)、施工防火
1、严格执行《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 2、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
3、现场设专用水管网,配备消火栓。
4、严格三级用火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二证一器一监护”工作。 5、电焊、气焊等严格执行动火制度,明火作业由专人看管。 6、施工用电不得超载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大门、围墙、道路路管理措施
1、依照我公司CI设计标准,并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使得外部形象做到美观大方、统一规范,同周边环境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