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每题4 分,共16 分)
1、社会保险制度2、失业保险3、职业康复4、社会保险法 二、简答题(每题5 分,共30 分)
1. 简述社会保障制度所要遵循的原则。2. 简述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3. 养老保险制度财务模式有哪些?4. 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工具。5.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新”的特点是什么? 6. 简述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论述题:(共40 分,每小题20 分) 1、试述社会保障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2、试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提前退休与养老金“黑洞”企业职工违规提前退休,不仅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而且减少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使得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雪上加霜。然而,在全国各地,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现象非常普遍,已成为侵蚀养老保险金的一个“黑洞”。所谓提前退休,就是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行为。对于职工提前退休问题,国家曾经制定了相关政策,它包含了两部分内容:一是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为照顾一些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和部分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允许其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办理退休,这一政策仍然有效;二是国家在20 世纪90 年代初针对产业结构、行业结构进行大规模调整的现实,对国有工业破产企业、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资源性枯竭企业职工,允许在规定范围内办理提前退休,这是一项过渡时期出台的一项特殊政策。在这样一种政策背景下,一些企业为减轻自身负担而纷纷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在大量职工下岗的情况下,也想尽办法钻退休审批程序的空子,违反规定给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不可否认,对于一些接近法定退休年龄、健康状况欠佳、缺乏转岗就业能力的职工,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让其提前退休,是企业在经济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种特殊举措,也是企业面对压力的一种缓冲。国务院在《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距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退休。但有些企业却将这一规定放宽到“距退休年龄不足10 年的男性职工”,这种随意降低退休年龄和条件、扩大适用范围的做法,无疑为那些想方设法违规提前退休的人开了方便之门。出现这样的现象,主要是一些企业在面临困难苦无良策的条件下,把职工提前退休当成其减员增效的手段,因为企业在职工提前退休后不仅可以不再负担职工的工资,而且还可以逃避缴纳养老保险金等义务,一名职工如果提前一年退休,单位可以因此少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少付工资数千元,腾出的位置还可以安排新职工,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件好事。从职工的角度来说,企业效益不好,即使有活干,收入也很难有保障,而按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退休后不仅每月可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到足额的养老金,而且养老金每年还能随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而“水涨船高”,在一些职工的心目中,养老保险无异于安全可靠的“方舟”,登上这艘“方舟”,下半辈子的生活便有了保障。由于企业与职工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许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提前退休虽然违规,却屡禁不止。按规定,在职职工都要缴养老保险费,不该提前退休的人提前退休了,对于养老保险基金来说,他就由缴费者变成了养老金领取者,养老基金因此遭受损失,以全国平均水平计算,一个人提前退休1 年就少缴养老保险金约3 000.%,同时他还要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金7 000 多元,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基金减收增支1 万多元;如果一个人提前退休5年,实际上就使养老基金多支出5 万多元。因此,提前退休构成了侵蚀养老基金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问题:如何解决提前退休和养老保险的“黑洞”问题? B1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对 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 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在患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付假期和收入补偿、提供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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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导致的疾病。 4、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既包括以基本法律形式出 现的社会保障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社会保障的规范,该包括具有法律 效力的关于社会保障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二、简答题
1.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①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1 分)②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化;(1 分)③社会保障制度的福利性;(1 分)④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强制性;(1 分)⑤社会保障制度的形式多样性;(1 分)⑥社会保障制度的刚性发展特征。(1 分)
2.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新”的特点是什么?
①在保障对象上明确要覆盖到农村居民;(1 分)②在筹资机制上,明确政府的经济责任;(1 分) ③在筹资政策上明确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1 分) ④在保障机制上,明确保障的重点;(1 分)⑤在管理体制上明确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1 分) ⑥在运作机制上明确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商业医疗保险三者的关系。(1 分) 3.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有哪些?
①安全性原则:必须保障投资本金及时、足额收回。这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必须遵循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②收益性原则:即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力求获得一定的收益。这是基金
保值增值的基本要求。③流动性原则:是指基金将投资资产转变为现金的难易程度和速度。基金投资的流动性原则,要求投资基金在不发生损失或资产转让成本低于资金拆借成本的条件下可以随时变现,以满足随时可能支付的需要。(2 分)
④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三项原则是相互制约、协调和统一的。(1 分) 4. 简述我国社区的功能。
①社会整合功能:指调整或协调社会中不同因素的矛盾、冲突和纠纷,使之成
为统一的体系化的过程或者结果。②社会控制功能:社会控制就是指运用社会力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和限制,以协调社会各个部分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得人们与既定社会规范保持
一致,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过程。③社会化功能:指个人通过学习群体文化、承担社会角色、掌握社会规范,以使自己的行为能够符合社会规范,并获得社会性的过程。④社区也可能有许多负功能:如犯罪对社区的影响。⑤社区建设就在于发挥社区的正功能而抑制社区的负功能或者使得负功能转变为正功能 5. 简述缓解中国贫困问题的对策建议。
①将反贫困作为国家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实施。②调整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将以往20 年来从沿海到西部“陡峭”的阶梯型发展战略转变为“和缓”的协调型发展战略,以达到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缓解全国贫困问题的目的。③强化收入分配领域中的国家干预,调整并规范收入分配政策。(1 分)④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论述题
1、答:社会保障制度最早产生工业革命之后的西欧,到今天已经有一百余年的历史。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这充分证明了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市场化经济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
第一,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同时具备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的双重角色,劳动者遇到各种风险时,都是靠家庭成员和亲朋邻里的帮助度过难关的,这即是所谓“家庭保障”。进入社会化大生产以后,社会生产淘汰了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模式,转而以大规模的工厂、农场为生产单位,劳动者离开土地聚居到城市,很多人离开了家族和家庭走向社会,这时他们再遇到各种风险时,就无法靠家庭保障了。劳动者个人的风险一旦得不到合理解决,累积之后必然给社会安定带来隐患。因此,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障解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之后,自然为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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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性经济。在激烈的竞争中,优胜劣汰,难免出现两极分化,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社会公平被打破,社会矛盾
尖锐化。为了防止社会动荡,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帮助那些在社会竞争中失败的个 人和群体,保证他们的生存需要。
第三,市场经济的发展呈现周期性、波动性,经济膨胀时期,市场需求扩大,能够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参与就业;然而在经济收缩时期,企业破产增多,失业率升高,必然会让许多人的生活陷入困境。事实上,无论是经济膨胀、紧缩还是正常发
展时期,由于市场经济调节的滞后性等原因,总会有破产的企业和失业的工人存在,为了安抚丧失就业机会的劳动者,避免他们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威胁,政府有必要构筑社会保障体制,满足其基本生活的需要。第四,任何社会中都存在由于先天原因而不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如果这部分人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同样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政府通过立法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也顺应了保证经济正常、稳定发展的要求。 2、答: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价值理念等不同,因此实行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形式多样。
1、部分国家现行的医疗保险模式 (1)英国
英国是最早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的国家。1911 年颁布《国民保险法》,其中规定,所有工资收入者都应参加医疗保险,在指定的医院就医。1944 年,英国政府提出了“国家卫生服务”的口号和建议,提出要对每个人提供广泛的医疗服务。1948年,英国通过了《国民医疗保健服务法》,实行了对所有医疗机构的国有化,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是国家卫生工作人员。1964 年,英国颁布《国家卫生服务法》,对所有公民提供免费医疗。该法规定:凡是英国公民,无论其有多少财产,均可免费享受公立医院的医疗,患者只需付挂号费。在英国医疗总费用中,来自政府税收的费用约占79%,其他费用来自社会保险缴费、患者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和其他收入。为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的不同需要和增加医疗服务,20 世纪中期开始,英国政 府开始允许私立医院和私营保险公司为部分人提供服务。1979 年又进一步修改了私人开业行医的有关法律措施,促进了私人医院的发展。与公立医院相比,私人医院的收费往往非常昂贵。在私人医院就医的费用一般要由个人负担,如果不借助于私人医疗保险,个人是很难承担。 (2)美国
美国是实施商业医疗保险模式的典型代表,至今没有建立面向全民的公共医疗保险体系,形成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并行的医疗保险体系,但仍有约15%的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美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政府举办,包括医疗照顾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少数民族免费医疗制度。美国的医疗照顾制度是根据1965 年制定的《老年医疗保险法》实施的,保险对象是65 岁以上的老人,所需资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税中的1.45%,医疗保险待遇分为两种:住院和疗养院康复费用;就诊和在家接受专职护士服务的康复费用。承保对象第一天的住院费用由自己负担,以后的费用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美国的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安全法》建立起来,各州政府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条件确定贫困线,对低收入者、失业者和残疾人群等提供程度不等的、部分免费的医疗保险服务。医疗救助制度的基金来源于所得税,由预算确定支出数额。此外,美国政府还向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州的少数民族提供免费医疗保险制度,经费实行单独列支,受益者大约有100 万人。美国的商业医疗保险分为非营利和营利两种,前者在税收上可以享受优惠待遇,后者不享受相关待遇。蓝盾和蓝十字是美国最大的两家非营利的民间医疗保险公司,创立于1930 年,目前,它们的覆盖对象为10700 万人。蓝盾由医生组织发起,承保范围主要是门诊服务。蓝十字由医院协会发起,承保范围主要是住院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来源是参加者缴纳的保险费,蓝盾和蓝十字的保险基金可免缴2%的保险税。蓝盾按照常规的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生,但有一个上限;蓝十字根据投保者 的医疗情况向医院支付住院费用,但享有平均14%的折扣待遇。一般情况下,投保人看病不再自己支付医疗费用。得克萨斯州的蓝十字和蓝盾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是:门诊的费用,蓝盾负担80%,个人负担20%,但个人全年最多负担1500 美元,超过的部分由蓝盾支付。住院的费用,第一天个人负担66 美元,以后的费用均由蓝十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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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德国的医疗保险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法定医疗保险的对象包括月税前收入低于法定义务标准的雇员、无固定收入的雇员配偶和子女、退休人员、失业者、自雇人员、义务兵、大学生和就业前的实行生。德国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政府不拨款。由于医疗保险实行分开管理,全国没有统一的医疗保险缴费率,费率由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收支预算自行确定,报监督机关审批后实施。目前全国的平均缴费率是13.5%,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德国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是一种统一制度、分散管理、鼓励竞争的管理体制,分为三个层次:联邦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卫生管理,它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颁布卫生、医疗保险方面的立法和政策,对全国卫生和医疗保险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宏观调空,制定卫生防疫规划等。第二个层次是各州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的监督和医生的组织,并负责对医院的规划和建设等。第三个层次是州以下一级的地方,包括市、县,共有500 个卫生局负责公共的医疗问题。德国的医生分为住院医生和诊所医生,诊所治疗和住院治疗是分开的,诊所医生必须是注册医生,病人看病首先要到诊所就医,医院不能直接接受门诊,只有诊所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开转院单后,病人才能到医院治疗。 (4)芬兰
芬兰建立了议会和政府共同管理的强制性多层次公费医疗制度,覆盖了全体公民,1999 年76%的人享受医疗保险补贴。雇主和雇员缴费建立医疗补贴基金,补贴项目包括:病假补贴、药费补贴、门诊和检查补贴、护理补贴、特殊病补贴等。对于公立医院,政府补贴其大部分医疗费用,医疗成本是私立医院的1/5-1/10;对于私立医院,政府补贴很小一部分,直接对私立医院支付;公司保健站,政府补贴50%,公司出资同私人医生和医院签订购买医疗服务的合同,对职工提供免费治疗和疾病预防。 (5)智利
在1981 年养老保险改革时,智利建立了公共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和私营医疗保险管理体系,由受益人自己选择,如果选择了公共医疗保险可以再转向私营医疗保险,一旦选择了私营医疗保险不得再转向公共医疗保险体系。其特点是政府提供了一个公立机构与私营机构平等竞争的平台,公民有选择权。公共医疗保险覆盖了70%以上的人口,被保险人要缴纳个人工资的7%,根据个人经济状况决定报销比例50%~100%;公民可以到私营医院就诊,但必须自己付费,并索取付款凭证。智利有3 个私营医疗保险公司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缴费率是个人工资的8%~9%,报销率在10%~40%;实行开放式管理的有22 家和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有13家。 (6)新加坡
新加坡的医疗保险制度可分为三个层次:在全国推行的、强制性的、以帮助个人储蓄和支付医疗保险费用的保健储蓄计划;非强制性的、对大病进行保险的医保双全计划;政府拨款建立保健信托基金,以帮助贫困国民支付医疗费用的保险基金计划。1984 年,在原有的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新加坡制定了保健储蓄计划。将个人储蓄账户分为普通账户、保健账户和特别账户。从1976 年开始,将工资的6%左右计入储蓄保健账户,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重病医疗费用。储蓄保健的缴费比例根据投保人年龄不同而不同,由雇主和雇员分摊,存入个人的保健储蓄账户。保健储蓄基金可以获得平均利息率,最低利率为2.5%,1992 年的利率说%。保健储蓄基金可用于支付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住院和部分昂贵的门诊检查及治疗费用。为弥补保健储蓄计划的不足,1990 年,新加坡政府制定了医保双全计划。这是一种非强制性的低价医疗保险计划,带有社会统筹性质,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参加者支付大病或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是保健储蓄账户计划的补充。它由中央公积金局从参加这项保险计划的会员账户中提取少量费用,实行社会统筹,调剂使用。重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先按保健储蓄计划规定支付一定数额后,剩余部分再按医保双全计划,从统筹基金中支付80%。新加坡保健储蓄基金建立于1993 年,是由政府设立的救济基金,为那些无钱支付医疗费用的穷人提供一个安全网。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人可以向保健基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委员会批准和发放基金。 (7)日本
日本从20 世纪60 年代起就建立了覆盖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分为“雇员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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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两大类,此外,70 岁以上老人及65-70 岁的卧床老人,属于老人保健制度的对象。 日本的医疗保险经费主要来自于投保人的缴费,各个保险机构的保险费率同。1998 年,日本的平均保险费率是雇员工资收入的8.5%,雇主和雇员各担一半。医疗保险基金的赤字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在就医时,也要自己负担一部分医药费用。不同的保险医疗机构确定的保险待遇也不同。例如,雇员健康保险规定,被保险人本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本人负担医疗医疗费用的20%,其家属就医,住院时自付医疗费用到20%,门诊自付医疗费用的30%;国民健康保险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属在门诊接受治疗时,患者本人负担医疗费用的30%,住院时本人负担医疗费用到0%。 (8)香港
香港继承了英国福利模式,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一律一天付68 元。尽管如此,香港富人还是要买商业保险。他们可以在公立医院享受免费服务,也可以到私立医院用商业保险分担医疗费。由于公立医院有政府高额补贴,服务比私立医院好、且费用高;私立医院费用低,所以消费倾向很特殊。住院去公立医院的占65%;商业保险消费者,门诊去公立医院的占20%。2、国外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20 世纪80 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过度膨胀、医疗能力和浪费严重以及医疗服务质量低下等方面。因此,各国普遍开始采取措施,改革各自的医疗保险制度。 (1)从后付制转向预付制
从各国的医疗保险的实践看,医疗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在医疗服务行为发生后按服务项目费用多少进行补偿,是造成过去几十年各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制度原因之一。OECD 国家的卫生费用占GDP 的比重,从50 年代中期的3%-4.5%迅速攀升到2001 年的8.1%。2001 年,美国的医疗支出在1.4 万亿美元以上,人均达5035美元。综观世界各国的改革,不少国家的做法是向预付制或总额预算制转变,目的是通过预付或预算约束,促使医疗服务提供者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自觉规范医疗行为。同时,预付制也使医疗服务提供者获得了一笔相对稳定并且可以预见的周转资金。由于把这部分资金的使用、管理权交给了医院和医生,可以调动供方合理使用医疗社会保险资源的积极性,从而能达到既控制费用又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为控制医疗费用,德国采取了总额预算制。德国年度医疗费用总额由疾病保险基金会联合会与保险医师联合会谈判,依前一年度医疗费用总额、物价指数、人口数、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协商年度医疗费用总额,保险医师联合会承担全部门门诊服务的责任。医院服务的费用总额也以类似方式确定。荷兰在则采用社会保险下的按人头付费制,社会保险费集中缴纳到一个全国性基金会。这个基金会下属若干个保险机构。基金会按每个保险机构登记的人数及患病风险计算人头费,拨付给各保险机构,再由保险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结算。法国近年来为了应对医疗社会保险基金的巨额赤字,对医疗机构的收入增长幅度进行了严格控制,并按项目(住院、医生、护理、检查)把费用增长指标层层分解到各个医疗机构。 (2)管理型医疗服务模式的兴起
最初的医疗保险管理模式主要是预先储蓄和事后按照一定比例分担,但它们都不能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所以,管理型医疗应需而生。管理型医疗服务提供系统希望通过积极的贯穿始终的医疗健康服务管理来控制成本。管理型健康计划伴随着许多不同的方面,也有许多不同的做法。下面就是几 种最常见的管理型医疗服务提供系统。 ①健康维护组织(HMOs)
健康维护组织的出现被很多人视为管理型医疗最初的实质性尝试。健康维护组织和传统的健康计划的各种形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更关注参与者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它的目的在于保持参与者的健康,换而言之,它更看重健康的维持而不是疾病的治疗。由此,它大量提供医疗保健、预防保健、健康检查和免疫接种等服务。同样,经济激励和成本控制手段也与上述计划不尽相同。综合健康计划或者主要医疗保险都有前期成本共担原则并且力图阻止“过剩”的医疗使用,而健康维护组织基本不采取前期成本共担原则或者只是按照很低比例收取程序性医疗服务的费用。理论上来说,健康维护组织是通过维持计划参与者的健康状况、更有效地管理保健服务、以及控制专家转诊来控制成本的。绝大部分健康维护组织都会制定一个初级保健医师(PCP),由其负责向计划参与者提供程序性的日常医疗及保健服务,同时他还起一个“守门人”的作用,在向具体专家转诊病人时能保证合适而且费用比较经济。健康维护组织的形式多种多样。独立执业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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