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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税法第十五章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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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税法第十五章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是CPA考试重要的一章,近三年平均分值7分。预计2008年分值能达到或突破10分。可命制各种题型。 2008年本章调整了与计算相关的工资薪金生计费扣除标准和居民储蓄利息税率等6项内容。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熟悉)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在华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和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1.住所标准

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居住时间标准

我国规定的时间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我国税法规定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并列性标准,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例题】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6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07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答案】√ 【解析】这是因为该外籍人员在2006年和2007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365日,则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例题】某外国人2000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1年2月15日回国, 2001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1年11月15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1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02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2003年注税考题)

A.2000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1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B.2001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2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C.2001年度和2002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00年度和2001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 【答案】B 【解析】我国规定的时间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2000年,居住时间未满1年;2002年,居住时间未满1年,故均不是居民纳税人。所以,B答案正确。

自2004年7月1日起,以前规定与以下规定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为准: 1.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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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时,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逗留天数。 2.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 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第一条的规定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税法中有关于无住所个人境内居住天数和境内工作期间的具体规定的应用: 不同的应用目的 (1)关于判定纳税义务时如何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注意是居住或逗留天数的计算) 具体应用方向 ①在判断无住所个人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时使用,以判定其居住天数。 ②判断无住所个人因居住时间的长短而享受不同居住时间段优惠政策时使用,以判定其居住天数。 (2)关于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如在计算具体应纳税额时使用。 何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 (注意是实际工作天数的计算)

第二节 所得来源的确定(了解)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不是一个概念。

【例题】以下属于来自我国的所得项目有( )

A.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我国企业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B.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C.理查德将一项专利转让给中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使用 D.外籍人员罗莎在我国购买体彩获得的奖金收入 【答案】ABCD

【例题】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长驻总经理,合同期三年。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人。则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每月5000美元。 【答案】√

【解析】因为所得支付地不等于所得来源地。因其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取得的所得,不管何处支付,都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第三节 应税所得项目(熟悉)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辨析】奖金问题;劳动分红问题。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还应关注三方面的规定:

1.不属于工资薪金的项目有: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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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例题】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2004年)

A. 劳动分红 B.独生子女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 超过规定标准的午餐费

【答案】AD

【解析】BC不列入工资薪金项目,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的征税问题:

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因单位减员增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零4个月的王某;于2006年6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当月领取工资l 800元和一次性补偿收入60 000元。王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7年)

A.5 985元 B.5 995元 C.6 145元 D.6 1 55元

【答案】B 【解析】 首先找税率:一次补助收入算至真正退休平均每月的金额=60000/40=1500元;1500(平均数)+1800(当月工资)-1600=1700元,找出适用税率10%、25; 之后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60000+1800-1600)×10%-25=5995元

3.出租车驾驶员收入的征税问题

【例题】下列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的有( )。 A.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

C.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出租车驾驶员采用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D.城镇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

【答案】ACD

【解析】B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例题】下列所得应纳入个体工商产户生产经营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从事手工业的所得

B.个体工商户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收入

C.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行医而取得的报酬 D.个体户银行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 【答案】A、B、C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承包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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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照下列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 注意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

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应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或单位代扣代缴。

【例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2003年注税考题借鉴)

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答案】D

【解析】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是否能正确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本题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而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提供著作版权而取得的报酬,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例题】下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项目有( ) A.某教师受聘在某企业庆典活动中进行口译取得的报酬 B.个人担任董事职务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C.某职员参加单位工会运动会取得的补助收入 D.画家参加笔会现场作画表演取得的收入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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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

注意与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分。 【例题】下列属于稿酬所得的项目有( ) A. 记者在本单位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 B. 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 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 作者为出版社撰写出版书籍取得的收入 【答案】CD

【解析】A属于工资薪金;B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转让专利权所得实际上是资本利得税的征税对象。由于我国没有开征资本利得税,故列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土地使用权不涉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而涉及到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息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红利,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

注意: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上述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仍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储蓄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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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税法第十五章个人所得税第十五章个人所得税法是CPA考试重要的一章,近三年平均分值7分。预计2008年分值能达到或突破10分。可命制各种题型。2008年本章调整了与计算相关的工资薪金生计费扣除标准和居民储蓄利息税率等6项内容。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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