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意见(试行)》
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黔建建通[2014]293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4.06.23 【实施日期】2014.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4]293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国家标准(简称《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鼓励非国有资 1 / 2
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管,督促市场各方主体严格执行《规范》及本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附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意见(试行)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23日
附件: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意见(试行)
一、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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