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革安全卫生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和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将原料皮经预备、鞣制、整理,加工为成品革的制革企业、车间和场所。 2引用标准
GB6527-86安全色使用导则 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4387-84工业安全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GB7612-87皮革机械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52-83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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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J232-82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 GBJ3549-83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原则要求
3.1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和现代化治理科学,对企业厂房、工作场所、工艺、机器设备、化工材料的使用、污水处理等的安全卫生状况进行综合治理。
3.2企业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以及防火、防爆等工作的领导和治理。
3.3企业在编制生产打算时,应同时编制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措施打算,每年应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按国家规定,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劳动爱护技措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用。
3.4企业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综合性安全卫生技术和生产技术的教育;强化操作者的安全观念和抵御职业危害的能力;操作者必须遵守企业、地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劳动爱护的法令、法规。 3.5企业应积极采纳先进的设备、设施,先进的技术措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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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新材料、新工艺,有效地进行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3.6研制和采纳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必须同时研制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措施,以确保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 3.7引进技术、机器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爱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引进的技术、机器设备必须具有先进的安全卫生性能或同时具备先进的安全卫生防护装置和设施。
4厂房和工作气氛
4.1厂房建筑必须牢固。建筑材料应具有较强耐腐蚀和防潮湿的性能。
4.2湿作业车间厂房应优先选用单层建筑。干作业车间可依照生产工艺和规模选用多层建筑。
4.3厂房应具备良好的采光、采暖设施。高温、高湿和散发有害气体的厂房应适当加高,留足开窗面积,以利通风散热。
4.4湿作业车间的地面应符合耐腐蚀和导热性小的要求;依照水和其它流体的用量,地面应设计建筑相应的排水设施,留足排水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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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做防滑处理。
4.5车间内必须为皮革、化工材料的贮放留出一定位置,并安排适当的安全信道。
4.6企业的建筑防火应符合GBJ16-87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GBJ52-83、GBJ54-83以及GBJ232-82等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5机器设备
5.1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技术措施
5.1.1关于危及操作者人身安全的机器设备、工作危险区、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装置,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5.1.2机器设备的转动零部件如传动带、转轴、传动链、链轮、带轮、齿轮等可能对和造成损害的,必须设置防护罩。
5.1.3机器设备的零部件如电动机、离合器、砂轮、联接件、紧固件等可能发生断裂、松动、脱落或机械能释放对人造成损害的,必须设备防护罩(套)或防松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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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各类工作危险区如运转中的转鼓、大型运转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选择栏、网、罩、箅等适宜的防护装置,并设置工作平台、扶梯和警戒标志。
5.1.5刀轴类机器、剖层机及轴式送料机构,必须在供料、传送辊前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a.刀轴类机器,操作者易触及的刀辊、供料辊前,应有可调式安全活动挡板。
b.安全活动挡板应涂以黄、黑相间隔的条纹,提高操作者对危险部位的警惕。涂色要按GB6527-86规定执行。
c.推举采纳气动式、光线式、感应式等具有联锁装置的安全操纵装置。
5.1.6具有液压系统的机器设备
a.必须有过载爱护装置,安全阀、溢流阀及管路必须定期校验或清洗。
b.液压油按机器设备和季节的要求定期过渡更换,保持清洁。 c.最大油压不得超过系统内所使用组件的安全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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