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一、二、三级防护及隔离病房防护用品穿脱流程(完整版)
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及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指导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降低发生新冠肺炎医疗机构感染的风险,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国家及各省市都发布了一系列的防控指引,但是随着下发的文件越来越多,有些医务人员对一、二、三级防护的内容记得越来越混淆,今天我汇总了下国家及不同省份的一二三级防护要求及防护用品的穿脱流程,分享给大家,其他省份没有汇总的,欢迎大家私信小编补充。
一、国家版医务人员防护指引(来源: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二、山东省医务人员防护指引(来源:山东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技术指南(2024 年版))
(一)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应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要求。
(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落实标准预防措施,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做好诊区、病区的通风管理,根据诊疗护理操作中可能的暴露风险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可能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可能受到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护目镜/防护面屏、穿防渗隔离衣;可能出现呼吸道暴露时,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四)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按照接触风险,在标准预防的基础
上增加飞沫隔离、接触隔离的防护措施;在为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进行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增加空气隔离防护措施。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1.一级防护:预检分诊点,普通急诊留观区,门诊,普通病区,重症监护病房,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区,医务人员医学观察区,隔离病区的潜在污染区工作人员,以及进行普通患者手术,非新冠患者的影像检查与病理检查,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外的安保、保洁、医疗废物转运等工作人员采用一级防护措施。
一级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工作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等。
2.二级防护: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内,隔离重症病区,疑似及确诊患者影像检查及检验,消毒供应中心对隔离病区物品回收、清点及清洗时,疑似及确诊患者转运、陪检、尸体处置时,为疑似或确诊患者手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采用二级防护措施。
二级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工作帽、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等。 3.三级防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可产生气溶胶操作、手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尸体解剖时采用三级防护措施。
三级防护用品主要包括:正压头套或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等。
(五)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实施手卫生,戴手套前应当洗手,
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每次接触患者后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
(六)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区(二级防护)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 1.穿戴程序
医务人员通过员工专用通道进入清洁区,有条件的可以更换刷手衣裤、换工作鞋袜,认真洗手后依次戴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穿防护服、一次性隔离衣、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2 副)、鞋套。 2.脱摘程序
(1)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第一脱摘区,实施手卫生后,依次脱摘防护面屏或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鞋套、外层手套并分置于专用容器中,之后手卫生。
(2)在第二脱摘区脱去医用防护服、内层手套、靴套,实施手卫生后,脱去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帽子,实施手卫生后换医用外科口罩进入清洁区。
(七)下班前应当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八)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患者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三、广东省医务人员防护指引(来源:广东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指引(第二版))
(一)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应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311-2009)和《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 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4〕65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