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句式重构法在社科文著翻译中的应用
作者:蓝兴
来源:《青苹果·教育科研版》2017年第04期
【关键词】句式重构;顺句操作;社科文著 1 句式重构
在英文社科著作中经常可以见到一种行文方式,即主要的句子中间插入一个乃至一串补充或修饰的成分,使得句子呈现出一种分叉状态。译文若照搬原文结构,必然会十分被动,要是处理得不好,译文肯定会让人摸不着头脑。遇到这样的情形,译者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将句核部分拎出来,单独处理,其余部分则根据具体情况错落行文。这种处理方式遵循了一个哲学原理,即处理问题先抓住主要矛盾,可使次要矛盾迎刃而解(何刚强,2009)。
以下几例全部选取自《外语与第二语言学习》一书,且都是长句,译者在翻译时遵循“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了句式重构。首先把句子的主体结构“拎”出来,然后分析其他部分与主体结构的关系以及所起到的作用,最后根据这些关系的与主体结构的关联程度来确定其语序。 例1:Their ability to discov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ubject and object in grammar may originate in their more general ability to perceive the world in terms of the agents and objects of actions.
儿童能够发现主语和宾语的语法关系,这种能力可能来源于一个更加广泛的能力,即从行为的主体和客体的角度来认知世间万物。
例1为包含主谓宾结构的简单句,主体结构是:Their ability(A) may originate in ability(B)。不定式短语“to discov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ubject and object in grammar”修饰主语ability(A),补充说明主语是何种“能力”, 比较级“more generative”和不定式短语“to perceive the world”同时修饰宾语ability(B), 一方面说明后者是一种更为普遍的能力,存在范围更广;另一方面说明这种能力的具体内容。“in terms of the agents and objects of actions”位于句末,对“认知世界”的角度加以说明。据此,译者先将主语原来的修饰成分单独译出,说明了ability(A)的具体内容,紧接着强调两种能力的从属关系,最后再补充说明ability(B)的具体内容。
例2:Concepts such as imitation and habit-formation have to a large extent been replaced by notions which emphasize the child’s own creativity in constructing his knowledge of the language. 很大程度上,某些概念,如“模仿”和“习惯养成”等已经被另外一些概念所取代,这些新的概念强调了儿童自身的创造性在构建语言知识中的作用。
例2的主体结构是“concepts have been replaced by notion”。整句话可以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a) concepts such as imitation and habit-formation have been replaced (b) to a large extent
(c) by notions which emphasize the child’s own creativity in constructing his knowledge of the language.
“such as imitation and habit-formation”对主语concepts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to a large extent作状语,对主体结构阐述的情况加以限定,which 引导定语从句修饰宾语notion。据此分析并结合汉语的表达习惯,译者首先把状语置于句首,紧接着陈述句子主体结构所传递的信息,最后把原文的定语从句译出,对“另外一些概念”的特点加以说明。 2 顺句操作与句式重构
在同一翻译理念的指导下,采用不同的具体翻译方法也会导致不同译文的较大差别。下面这个例子就很能说明问题。
例:Richard Cromer (1974) found that the English perfect tense (he has walked, etc.) was not used before the age of four and a half,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form is frequent in parents’ speech and consists only of simple elements which were well within the children’s capacity. 译文1:克罗默(Richard Cromer (1974))发现,儿童不会在四岁半之前使用英语现在完成时,尽管该时态经常出现在父母的日常对话中,而且结构简单,儿童也完全有能力掌握。 译文2:克罗默(Richard Cromer (1974))发现,尽管父母会在交流中频繁地使用英语现在完成时态,且该时态结构相当简单,儿童也完全有能力掌握,可他们却不会在四岁半之前使用这一时态。
对比以上两个译文不难发现:译文1采用了顺句操作的方法,其结构最为接近原文。但是并不符合汉语在陈述转折关系时的表达习惯。译文2解决了表达习惯的问题,但却导致主要信息远离谓语动词“发现”,不利于读者抓住原文的重点。这两个译文证明,仅靠局部的结构调整在许多场合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要想译文地道,有时还必须对英语句子作“伤筋动骨”的手术。因此,译者对其进行了细致地分析,并从中找到了较为合理的处理方法。
原文的主体结构由主句Richard Cromer found that……和despite引导的让步状语从句构成。主要信息是that引导的宾语从句部分。让步状语从句起到了两个作用:一是暗示这两个事
实都是儿童使用英语现在完成时的有利因素,二是表明尽管存在这两個有利因素,但儿童在四岁半之前还是无法使用这个时态。据此分析,译者将其改译为:
译文3:克罗默(Richard Cromer (1974))发现尽管存在以下两个有利条件,儿童在四岁半之前仍不会使用英语现在完成时态。第一,他们的父母经常在日常对话中使用这个时态;第二,该时态结构简单,儿童完全有能力掌握。
相比较译文1和译文2而言,译文3的结构调整最大,篇幅最长,行文方式改变较大。但根据泰特勒对“翻译三原则”的说明,即“如果不能同时兼顾三条原则,为了保证满足第一条原则,可以牺牲第三条原则,必要的话,再牺牲第二条原则”,译者认为这样的处理虽然使得译文字数大增,但既忠实于原文又流畅可读。
根据上述对社科文著特点和翻译方法的分析,笔者认:第一,在决定是否选择社科文著作为翻译任务时,译者必须相当谨慎。社科著作的学科特色要求译者在动笔之前储备扎实的相关知识。如果译者仅仅凭借满腔热情和对相关知识的粗略了解就动笔,那么在翻译过程中必将遭遇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第二,在确定翻译任务后必须尽可能多地储备相关知识,不可仓促动笔。译者应该在通读全文后对应用语言学、母语习得理论、第二语言教学的学科历史发展和作者其他相关著作等方面加以了解和研究。从整体上把握翻译材料的学科特点和原著作者的行文风格。
(作者单位: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