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供、配电设施。
(1)矿山供电电源、线路及总降压主变压器容量、地表向井下供电电缆。 (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等级。 (3)电气设备类型。
(4)高、低压供配电中性点接地方式。 (5)高、低压电缆。
(6)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的供配电设施。 (7)地表架空线转下井电缆处防雷设施。 (8)高压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
(9)低压配电系统故障(间接接触)防护装置。
(10)直流牵引变电所电气保护设施、直流牵引网络安全措施。 (11)爆炸危险场所电机车轨道电气的安全措施。 (12)设有带油设备的电气硐室的安全措施。 (13)照明设施。
(14)工业场地边坡的安全加固及防护措施。 (二)专用安全设施。 1.罐笼提升系统。 (1)梯子间及安全护栏。
(2)井口和井下马头门的安全门、阻车器和安全护栏。 (3)尾绳隔离保护设施。 (4)防过卷、防过放、防坠设施。 (5)钢丝绳罐道时各中段的稳罐装置。
(6)提升机房内的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 (7)井口门禁系统。 2.箕斗提升系统。
(1)井口、装载站、卸载站等处的安全护栏。 (2)尾绳隔离保护设施。 (3)防过卷、防过放设施。
(4)提升机房内的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 3.混合竖井提升系统。
(1)罐笼提升系统安全设施(见罐笼提升系统)。 (2)箕斗提升系统安全设施(见箕斗提升系统)。 (3)混合井筒中的安全隔离设施。 4.斜井提升系统。 (1)防跑车装置。
(2)井口和井下马头门的安全门、阻车器、安全护栏和挡车设施。 (3)人行道与轨道之间的安全隔离设施。 (4)梯子和扶手。 (5)躲避硐室。 (6)人车断绳保险器。 (7)轨道防滑措施。
(8)提升机房内的安全护栏和梯子。 (9)井口门禁系统。 5.斜坡道与无轨运输巷道。
(1)躲避硐室。
(2)卸载硐室的安全挡车设施、护栏。 (3)人行巷道的水沟盖板。 (4)交通信号系统。 (5)井口门禁系统。 6.带式输送机系统。 (1)设备的安全护罩。 (2)安全护栏。 (3)梯子、扶手。 7.电梯井提升系统。 (1)梯子间及安全护栏。
(2)电梯间和梯子间进口的安全防护网。 8.有轨运输系统。
(1)装载站和卸载站的安全护栏。 (2)人行巷道的水沟盖板。 9.动力油储存硐室。 (1)硐室口的防火门。 (2)栅栏门。 (3)防静电措施。 (4)防爆照明设施。 10.破碎硐室。
(1)设备护罩、梯子和安全护栏。
(2)自卸车卸矿点的安全挡车设施。 11.采场。
(1)采空区及其他危险区域的探测、封闭、隔离或充填设施。
(2)地下原地浸出采矿和原地爆破浸出采矿的防渗工程及对溶液渗透的监测系统。
(3)原地浸出采矿引起地表塌陷、滑坡的防护及治理措施。 (4)自动化作业采区的安全门。
(5)爆破安全设施(含警示旗、报警器、警戒带等)。 (6)工作面人机隔离设施。 12.人行天井与溜井。
(1)梯子间及防护网、隔离栅栏。 (2)井口安全护栏。
(3)废弃井口的封闭或隔离设施。 (4)溜井井口安全挡车设施。 (5)溜井口格筛。 13.供、配电设施。 (1)避灾硐室应急供电设施。
(2)裸带电体基本(直接接触)防护设施。 (3)变配电硐室防水门、防火门、栅栏门。 (4)保护接地及等电位联接设施。 (5)牵引变电所接地设施。 (6)变配电硐室应急照明设施。
(7)地面建筑物防雷设施。 14.通风和空气预热及制冷降温。
(1)主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和备用电机及快速更换装置。 (2)辅助通风机。 (3)局部通风机。
(4)风机进风口的安全护栏和防护网。 (5)阻燃风筒。
(6)通风构筑物(含风门、风墙、风窗、风桥等)。 (7)风井内的梯子间。
(8)风井井口和马头门处的安全护栏。
(9)严寒地区,通地表的井口(如罐笼井、箕斗井、混合井和斜提升井等)设置的防冻设施;用于进风的井口和巷道硐口(如专用进风井、专用进风平硐、专用进风斜井、罐笼井、混合井、斜提升井、胶带斜井、斜坡道、运输巷道等)设置的空气预热设施。
(10)地下高温矿山制冷降温设施,包括地表制冷站设施、地下制冷站设施、管路及分配设施等。 15.排水系统。 (1)监测与控制设施。
(2)水泵房及毗连的变电所(或中央变电所)入口的防水门及两者之间的防火门。 (3)水泵房及变电所内的盖板、安全护栏(门)。 16.充填系统。 (1)充填管路减压设施。 (2)充填管路压力监测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