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录用条件
拟录用人员姓名: 拟录用人员岗位: 拟录用人员所属部门:
考察期合格的员工,需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为很好的界定录用原则,现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总结如下:
1、 违反公司规定
(1) 试用期间迟到次数累计3次及以上者; (2) 试用期间早退次数累计2次及以上者; (3) 试用期间旷工次数1次者;
(4) 试用期工作期间时间内睡觉、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正常工
作;或两次及以上被书面(邮件或办公平台沟通记录)警告者(上级交办的任务因上述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
(5) 试用期间,与客户或者同事发生矛盾,言语激烈或发生肢体冲突,影响部门团结或公
司形象者;
(6) 试用期间徇私舞弊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资金损失、信益损失、人员时间
损失等);
(7) 试用期间不服从领导合理工作安排,顶撞上司者; (8) 入职一周内未及时、完整提供入职相关资料者; (9) 向他人透露自己工资或讨论工资者。 2、 通用条件:
(1) 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 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3) 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4)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酗酒、赌博或吸毒者; (5) 通缉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6) 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不按甲方制度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的; (7) 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记录处分事实的。 3、 专门条件:
(1) 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70分以下的; (2) 不能完成试用期《绩效合约书》任务的。
新进员工入职当天,公司将《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的内容提供给新员工阅读。新员工须认真阅读以上录用条件及《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存在以上任何一条不符合公司试用期录用条件的,公司予以辞退,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声明: 本人已阅读,并充分了解上述约定内容,本人同意,并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若违反相关制度或出现上述禁令行为,愿意取消应聘资格或接受公司无偿解雇处分。 员工签字确认: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