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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法律救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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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

一、法律救济的概念

法律救济是指当法律关系主体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时,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对其权益进行恢复和补救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救济是以损害事实的发生为前提的,没有损害事实就没有法律救济。

二、法律救济的特征

(一)法律救济是宪法公平、正义的立法精神的体现。; (二)法律救济是以各种法定权益纠纷的存在为基础; (三)法律救济以侵权损害事实为前提;

(四)法律救济以补救权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三、法律救济的途径

(一)诉讼途径(司法途径)

1、民事诉讼 2、行政诉讼 3、刑事诉讼 (二)行政途径

1、行政申诉 2、行政复议 3、行政赔偿 (三)仲裁途径 (四)调解途径

对于教育法律救济来说,当前还主要是前两种渠道在发挥作用。但是,随着教育法制的日趋完善,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基本精神,我国也正在逐步建立起教育仲裁制度和学校内的 调解制度。

(一)诉讼途径

诉讼是解决纠纷最权威和最有效的渠道。诉讼途径又称司法途径,诉讼途径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

照法定程序处理案件的司法救济活动,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看,凡是符合《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的案件,都可以通过诉讼渠道 获得司法救济。 1、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在有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下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

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保证。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范围可包括由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所调整的

相关民事纠纷案件。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一种\民告官\的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据其权限对该具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为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证。 3、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具他诉讼参与下,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审理有关刑事案件的活动。

刑事诉讼的主要内容就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刑事诉讼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证。 (二)行政途径

行政救济途径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主管机关依法纠正行政违法行政不当行为,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人员相对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途径。

在我国,行政救济的方式主要包括行政申诉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以及行政赔偿制度。在教育法律救济中,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也进一步规定了教师申诉和学生申诉两种救济方式。 1、行政申诉

行政申诉,是指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行政机关申诉理由的制度。请求救济的制度 2、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作出该行为的原行政机关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请求给予补偿,由受理的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对发生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判明其是否合法,适当和责任的归属,并决定是否给予相对人以救济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行政复议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证。 3、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由国家对权益损害者进行赔偿的法律救济制度。 (三)仲裁途径

仲裁是根据纠纷双方的意愿,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依据事实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活动。 仲裁是民间性而非政府性的。

我国仲裁的范围

1、我国仲裁的适用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财产性纠纷不能进中裁。

2、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与人身权有关的案件不能进行仲裁。

3、仲裁事顶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纠纷,不是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 (四)调解途径

调解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发生纠纷后,由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群众调解组织,从中排解疏导,说服当事人互相谅解。

调解有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民间调解三种形式。

四、教育法律救济

(一)教育法律救济的内涵 1.教育法律救济的定义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

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2.教育法律救济的特征 。以纠纷存在为基础 。以损害为前提

.以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 四、教育法律救济

(二)法律救济在教育法制中的重要作用 保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

促进学校去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推动教育的法制建设。 (三)教育申诉制度

教育申诉制度是相对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甫向国家权力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 .诉讼性质的申诉制度

1`刑事诉讼中的申诉 2民事诉讼中的申诉 3行政诉讼中的申诉 .非诉讼性质的申诉制度

五、教师申诉制度

(一)教师申诉制度的概念

教师申诉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几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二)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教师申诉制度是法定的申诉制度。

《教师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30日)内对教师的

申诉作出处理决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关部门对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外决定,负有执

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它在宪法賦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石出上,将教师这一特定专吊的申诉权利具体化· .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的行政申诉制度。

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作出行政处理·其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 (三)教师申诉的范围

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教师的合法杈益,包括《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在职务聘任、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

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学校的处理决定,可能侵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没有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教师对处理不服,就可以提出申诉。

按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教师依法提出申诉,不应以书信形式向行政机关的其他个人提出,而应当按要求填写好《申诉书》向行政机关提出,否则,该申诉将被按一般的群众来信办理。

·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受理机关是教育行政部门

·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受理机关是同一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 ·对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诉的,受理机关是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教师申诉制度的主要环节和程序 1.申诉的提出

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书应载明如下内容: @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等;

@申诉要求。主要写明申诉人对被申诉人因侵犯其合法益或不服其对申诉人的处理决定而要求受理机关进行处理的具体要求;

@申诉理由。主要写明被申诉人侵害其合法权益或不服被申诉人处理 决定的事实依据,针对被申诉人的侵权行为或处理决定的错误,提 出纠正的法律、政策依据,并就其陈述理由;

@附项。写明并附交有关的物证、书证或复印件等。 2.申诉的受理

有关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

@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对教师提出的申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处理。 3.申诉的处理

行政机关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学校管理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维持原处理结果; @学校管理行为存在程序上的不足,要求其加以补正;

@被申诉的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要求其限期改正; @学校管理行为部分适用法律法错误,变更原处理结果或不适用的部分; @学校管理行为依据的内部规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销原处理决定。

六、学生申诉制度

(一)学生申诉制度的概念

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的权益受到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可以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诉理由

请求给予处理的制度。

(二)学生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学生申诉制度是《教育法》保护学生权益的制度。

学生认为学校、学校工作人员、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均可向学生申诉机构提起申诉。任何阻

碍、压制乃至剥夺学生申诉权利的行为,均构成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申诉制度是维护学生这一特定主体的权利救济制度

由于学生特定的身份和地位,决定了其合氵去权益受到侵害时,本人既不能采取拒绝的方式来补救自己,也无权采取强制手段制止或纠正侵犯行为,因此,《教育法》赋予受教育者申诉的权利,是维护学生这一特定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保障。 (三)学生申诉制度的范围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的。如学籍管理、考试、校规等方面。案例:北大学生告北大、

。学校侵犯学生合法财产权利的。如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等。 。教师侵犯学生合法财产权利的。如教师强迫其购头与教学无关的物品。

教育法律法规(法律救济篇)

教育法律法规一、法律救济的概念法律救济是指当法律关系主体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时,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对其权益进行恢复和补救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救济是以损害事实的发生为前提的,没有损害事实就没有法律救济。二、法律救济的特征(一)法律救济是宪法公平、正义的立法精神的体现。;(二)法律救济是以各种法定权益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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