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程技术部在桩基施工阶段每周检查一次,在台帐上签字,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签字;如检查发现现场在施工而无人监理则视为监理工程师脱岗。
6、预决算部在工程桩结算时,必须根据地质资料对桩的长度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较大的出入,则由预决算部报管理监察中心处理。
冲(钻)孔桩的隐蔽验收
冲(钻)孔桩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及轴线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复核,项目经理核查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
验收内容:进入持力层标高、入岩深度、持力层岩性、终孔标高、成孔深度、桩顶标高、桩直径、垂直度、泥浆比重、充盈系数。
3、第一根桩终孔时监理工程师应提前通知设计、勘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终孔标准,并封存岩样交项目经理保管。
4、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桩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在台帐上如实填写并立即报项目经理核查;项目经理必须100%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台帐上签字,核查结果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第一批终孔的冲(钻)孔桩进行验收,并对不少于总桩数的10%进行核查,并在台帐上签署意见。
5、项目经理必须在验收后三天内将隐蔽验收资料交资料员存档,资料员在验收资料上签署收到时间。
6、工程技术部对施工的桩基必须对第一批终孔的冲(钻)孔桩进行验收,并进行不少于10%的抽查。
搅拌桩
水泥进场由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并在台帐上签字。台帐上必须有验收人和施工单位的签字。
搅拌桩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及轴线进行复核,并在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对不少于30%的桩位及轴线进行核查,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认可。
项目经理对水泥的进场情况与台帐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进场水泥设立专用仓库双方共管,水泥出库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监控水泥的去向。若水泥退场,则按进场程序进行办理。
验收内容:水泥标号、水灰比、水泥用量、搅拌形式、垂直度、进尺深度。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桩根据验收内容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在台帐上如实填写并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对不少于30%的桩进行抽查,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认可,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第一批终孔的搅拌桩进行验收,并对不少于总桩数的10%进行核查,并在台帐上签署意见。
工程技术部在桩基施工阶段必须对第一批终孔的搅拌桩进行验收,并对不少于总桩数的10%进行抽查。
第四十一条 基坑(槽)隐蔽验收
基坑(槽)土方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开挖边线进行100%复核,准确无误后在台帐
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100%复查,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进行100%复核,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
验收内容:基坑(槽)截面尺寸、基底标高。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基坑(槽)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在台帐上如实填写并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100%进行复查,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认可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第一批开挖到设计标高的基坑(槽)进行验收,并抽查不少于30%,并在台帐上签字。
基底开挖达到设计标高后2天内,工程部必须组织科技发展中心、工程技术部及勘察、施工单位等进行验槽。
第四十二条 锚杆工程隐蔽验收
锚钻孔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锚杆孔位进行复核,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100%核验,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
验收内容:成孔孔径、成孔角度、成孔深度、锚杆长度、水灰比。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锚杆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在台帐上如实填写并立即报项目经理核查;项目经理必须100%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台帐上签字,核查结果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不少于总数的30%进行核查,并在台帐上签字。
锚杆安放和灌浆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旁站监理。
网格梁(或腰梁)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网格梁(或腰梁)上的锚杆数量进行清点,在台帐上如实填写并立即报项目经理核查;项目经理必须100%核查,核查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100%核查,核查后在台帐上签字。
锚杆进行预应力锁定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旁站监理,并对每根锚杆预应力值在台帐上如实填写。项目经理进行30%的抽查,工程部经理必须对第一批锁定的预应力锚杆进行验收,并进行10%的抽查。
工程技术部必须对第一批锁定的预应力锚杆进行验收,并进行10%的抽查。。 第四十三条 防水工程隐蔽验收
验收内容:(1)砼结构自防水的各种变形缝、后浇带、预埋件、穿墙管等的设置和构造;(2)卷材防水的基层处理、卷材接口和收头、细部处理;(3)涂膜防水的基层处理、涂膜遍数和厚度、细部处理、涂膜防水层的切片封存;(4)蓄水试验。
监理工程师根据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立即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核查;项目经理必须进行100%核查,核查合格后填写验收台帐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第一个标准层及屋面的防水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第四十四条 模板工程隐蔽验收:
1、隐蔽验收内容:模板的支撑、立柱位置、垫板、预埋筋、预埋螺栓、预留洞、轴线位置、表面标高、截面尺寸、相邻两块板表面高差、表面平整度等。
2、施工单位申请验收后,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台账上签字并立
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即进行复核,合格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地下室底(侧)板及顶板、第一个标准层楼板的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检验批总数的10%和在台帐上签字。
3、工程技术部必须对地下室底(侧)板及顶板、第一个标准层楼板的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并对检验批总数的10%进行抽查。
4、项目经理必须在签署隐蔽文件三天内报资料员,资料员在隐蔽文件上注明收到时间。 第四十五条 钢筋工程隐蔽验收
1、隐蔽验收内容: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位置、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位置、保护层厚度等。
2、接头采用焊接和机械连接的钢筋必须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
3、施工单位申请验收后,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台账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即进行复核,合格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地下室底(侧)板及顶板、第一个标准层楼板的钢筋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4、工程技术部必须对地下室底(侧)板及顶板、第一个标准层楼板的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并对检验批总数的10%进行抽查。
5、项目经理必须在签署隐蔽验收文件三天内报资料员,资料员在隐蔽验收文件上签署收到时间。
第四十六条 砌体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1)砌体放线;(2)砌筑砂浆标号;(3)墙柱预留拉结筋;(4)构造柱的锚固与拉结;(5)顶砖砌筑时间和方式。
2、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30%,核查结果填写验收台帐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第三层的砌体工程进行验收,并检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3、工程技术部必须对第三层的砌体工程进行验收,并对检验批总数的10%进行抽查。 第四十七条 门窗塞缝工程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1) 安装前的窗框封边砂浆是否填满;(2) 窗框固定摩尔码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固定是否牢固;(3)窗框安装后框边的塞缝是否密实。
2、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30%,检查结果填写验收台帐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检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3、工程技术部对检验批总数的10%进行抽查。 第四十八条 水电管线暗埋和预留隐蔽验收
验收内容:(1)预埋套管(含预留洞口)的规格、标高、位置、数量;(2)管线的规格、连接质量、固定间距和管间间距、保护层厚度、弯曲半径、底盒的标高和高差;(3)室内外给排水管的沟槽、管径、规格、位置、标高、接口质量、固定点的间距进行检查核对、给水管
必须试压合格,排水管的灌水、通水、通球试验必须合格。
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隐蔽验收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30%,核查结果填写验收台帐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地下室及第一个标准层的水电管线暗埋和预留工程进行验收,并检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工程技术部必须对地下室及第一个标准层的水电管线暗埋和预留工程进行验收,并对检验批总数的10%进行抽查。
第四十九条 防雷接地隐蔽验收
1、验收内容:焊接质量、焊接长度、接地电阻测试。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防雷接地焊接质量及焊接长度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立即填写隐蔽验收台帐并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核查应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30%,将核查结果填写到隐蔽验收台账并立即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必须对基础底板及天面的防雷接地工程进行验收,并抽查不少于检验批总数的10%,并在台帐上签字。
3、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跟踪接地电阻测试,并如实填写隐蔽验收台帐,验收合格后立即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第一次所有不合格点和合格点的20%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立即报工程部经理。
4、工程技术部必须对基础底板及天面的防雷接地工程进行验收,并对检验批总数的10%进行抽查。
第四章 工程签证管理
第五十条 零星材料的定价办法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未明确价格的材料时,工程部应联系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同施工单位洽商,并出具相关材料的价格确认书作为计价依据。
第五十一条 造价在3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委托办法
由工程部负责委托,将委托书传真到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必须在传真发出时间起24小时内到现场核实,无误后在委托书上签字,手续完备后方可施工。
无定额子目进行套算的,由工程部、工程技术部与施工单位共同商定。 第五十二条 造价在3万元以上的零星工程委托办法
1、由工程部负责委托,将委托书传真至工程技术部和预决算中心,工程技术部和预决算中心必须在传真发出时间起24小时内到现场核实,无误后在委托书上签字并报主管领导批准,手续完备后方可施工。
2、无定额子目进行套算的,由工程部及工程技术部与施工单位共同商定,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十三条 处理设计变更下发时已按原图施工完成的工程量的委托办法,按造价在3万元以下和3万元以上零星工程的委托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工程委托必须附上《工程竣工验收表》(见附件九),《工程竣工验收表》必须注明竣工时间、验收时间。工程竣工后三天内,工程部必须牵头组织工程技术部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五十五条 项目经理必须建立项目签证台帐(见附件十)并及时填写。
第五十六条 工程部在收到签证单后2天内必须签署完毕并在台帐上记录,若我方签证意见与乙方有分岐时,工程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意见返还施工单位并存档,同时必须在5天内双方协商解决完毕。否则,移交合同管理部协调处理。
第五十七条 工程签证应包含如下内容: 签证理由; 工程量;
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间;
原始记录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十八条 工程签证的原始凭证,监理工程师必须当天签署完毕,并上报工程部经理后存档。
第五十九条 合同明确需签证的项目,由工程部直接签证,工程技术部审核签字确认。 第六十条 工期签证由工程部与施工单位谈判,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章 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
第一节 交楼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六十一条 销售部必须在实际交楼前牵头组织成立交楼领导小组,并召开综合协调会。会议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应收费用、现场布置等内容),明确应售已售物业、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交楼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任组长,营销中心总经理、物业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营销中心、开发中心、工程部、物业公司各派一名负责人为组员。
第二节 交楼期间的维修服务
第六十二条 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交楼3天前组织成立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任主任,物业集团全质办一名领导、物业公司领导、全质办一名领导、工程部经理任副主任,工程部组织各相关施工单位各派一名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维修大队、慰问小组及备用维修队伍。备用维修队伍由物业公司组建。维修大队由土建分队、水电分队及装修分队组成,各分队按照已售户数每50户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维修人员。维修大队由工程部项目经理兼任大队长,各相关施工单位派人组成;慰问小组由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公司、销售部有关人员组成。
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存续期限共为15天。从第16天起至第60天,其职权由物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