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解读 超越“忠恕”之道-—《中庸》“道不远人”章义
疏
《中庸》一书引“子曰”处甚多,“道不远人”章即其例。此章论君子之道,
内及“忠恕”,与《论语》颇可映证。然细加推绎,又可见其说已非“忠恕”所能
范围。深入研究此章,既有利我们看清《中庸》作者对孔子“忠恕”思想之发展,
同时,对我们认识《中庸》所引“子曰”之特点亦不无裨益。据文意,全章可分五
节。以下,我们结合汉宋注疏逐节予以讨论。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
朱熹指出,“道不远人”这一节在全章中处于总纲的位置,下面三节都是对它
的进一步说明。应当说,这个理解是得原文之实的。
这一节的难点与重点是如何理解两个“远人”,前人意见分歧。《礼记正义》
(以下简称《正义》)对两个“远人”分别做了不同的处理。它把前一个“远人”
解释为“(中庸之道)不远离于人身”(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十三经注
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431页)。这实际上是把“远人”之“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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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为“人身”,义近于“己”(Oneself)。它把后一个“远人”解释为“附近于人”
的反面,这实际上是把“远人”之“人”解释为与“己”相对的“他人”(Others)。
朱熹的《中庸章句》(以下简称《章句》)则对两个“远人”做了统一处理,“远
人”就是“远离众人”,“远人”之“人”指“众人”(Man)。朱熹还认为,所谓
“道”(中庸之道)也就是众人之道或常人之道。关于“道不远人”,朱熹的解读
别出心裁:“言人人有此道,只是人自远其道,非道远人也。”(《语类》卷第六十
三,1542页)这实际上是把“道不远人”理解为“非道远人”,亦即“道远人”的
否定式。
就“道不远人”这句话本身而言,朱熹的这种解读自成一格,但如果我们把它
与后面那句“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联系起来考虑,这种解释的效力就未
免值得怀疑。因为,很明显,“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讨论的是为道而不
是道与人的关系。既然“道”尚在“为”之中,就不能说“人人有此道”,如果非
要那么说,就必须承认,此道非彼道:“为道”之“道”与“人人有此道”之“道”
不同。从众人之所能知能行者也”,突出了道与常识、常情的关联。“道者,众人
之道,众人所能知能行者。今人自做未得众人耳。”(此众人,不是说不好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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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注)(《语类》卷第六十三,1543页)从“人之为道”这句话来理解“道不
远人”,“道不远人”的“道”也不妨可以理解为“为道”,我们可以仿效“人之
为道而远人”的句式将它补齐为“人之为道不远人”。这样一来,“道不远人”与
“人之为道”这两句话就构成一种互证关系:上一句提出一个陈述P→a,下一句
则对这个陈述的反题进行否定,非P→非a。
就此而言,《正义》对两个“远人”的区别对待反而更为合理,它是把“道不
远人”理解为是说道要能为人自己所能行,把“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理
解为则是说道要能为他人所能行。
《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
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从字面看,《诗经》这两句诗是说“(其则)不远”。如果柯的意思就是斧柄,
那么,伐柯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用斧头去斫斧柄这样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作为
工具的斧头,它本身就提供了一个斧柄的样本(则),在这个意义上,不难理解《诗》
中所说的“其则不远”。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孔子解诗时所说的“(犹以为)
远”?我们认为,孔子的意思是,即使像执柯以伐柯这样简单的事,手上本来就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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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样本(其法不远),如果不直视手中的斧头(睨而视之),也可能还不知道自己
手上就有现成的样本这回事(犹以为远)。孔子这个说法寓含的教训是:人们在处
理与他人关系的过程中往往一味向外寻找而无视自身的存在,其实自身恰恰可以
提供一个可行的尺度或法则。
《正义》与《章句》对这层意思都有所提示:《正义》言“行道在于己身”
(1432页),《章句》谓“所以为人之道,各在当人之身”(23页)。然而,《正义》
与《章句》对“睨而视之,犹以为远”的解释皆不如人意。《正义》说:“人犹以
为远,明为道之法亦不可以远”(1432页),这个解释侧重揭示“犹以为远”的弦
外之音,但对“犹以为远”的原因———“睨而视之”却未作分析。
作为一个比喻,孔子究竟想用“睨而视之”说明什么?弄清这一点,对理解“犹
以为远”显然十分重要,《正义》基本上没有正面接触这个问题。《章句》对“犹
以为远”的原因倒是给了一个说法:“言人执柯伐木以为柯者,彼柯长短之法,在
此柯耳。然犹有彼此之别,故伐者视之犹以为远也。”(23页)这是将“犹以为远”
归结为“彼此之别”。可是,这样解释仍然没有正视“睨而视之”这一点,其实,
孔子原话说得非常清楚,“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也就是说,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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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睨而视之”,执柯以伐柯,其则本来不远。联系第节关于“道不远人”的讨论,
我们有理由认为,这里出现的“不远”与“远”之说当与行道有关。事实上,《正
义》与《章句》已经有所明示:“行道在于己身”,“所以为人之道,各在当人之
身”云云,即是说,行道不远于己身。
“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从句首语气助词“故”字来看,这句话显然是
从前面两句话顺推而来。也就是说,对这句话的理解不能离开前面的“不远”与
“远”那两句。又,“以人治人,改而止”当是《中庸》作者所说的君子之道的内
容之一。按照《中庸》,君子之道即中庸之道。根据第节,中庸之道平易近人(依
朱熹,此“人”指众人、常人),此道不仅能施于己,也能行于人(他人)。因此,“以
人治人”的根据就在于中庸之道平易近人、能施于己也能行于人这些特点。据此,
“以人治人”即意味着以众人之道待人(此人泛指任一对象)。所谓以众人之道待
人是指所要求于人的是他能够做得到的,不是超出其能力之外的高远之事。《章句》
即作如是解,所谓“责之以其所能知能行”,还引到张载语录“以众人望人则易从”。
然而,《语类》记载的一条语录,所说又不同,值得摘出:
人人本自有许多道理,只是不曾依得这道理,却做从不是道理处去。今欲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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