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2017〕46号

关于印发《XXX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

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现将《XXX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17日

XXX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为有效防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密切医患关系,巩固医德医风建设成果,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全体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增进和谐医患关系,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为目的,扎实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正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药品、耗材购销使用管理专项治理,使广大医务人员普遍接受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抵制药品、耗材回扣行为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建立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医务人员个人诚信记录,形成长效机制,保护医务人员

职业安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主要治理以下行为:

1.医院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2.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3.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医院工作人员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

5.医院工作人员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行为;

6.医院工作人员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7.医院工作人员在医药采购和工程招标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8.医院工作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9.其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院长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小组,由XX同志任组长,XX副组长,XX为组员,由

XX同志兼任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专项治理小组负责活动的实施、督查及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医务人员个人诚信记录;负责门诊处方、住院医嘱的监管及商业贿赂问题举报事项的受理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7月)

1、在全院中层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文件,宣传政策,提高认识。

2、各科室要组织科室人员再次学习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XXX人民医院开展药品、耗材购销使用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文件精神,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执业,自觉抵制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进一步传达医院“四个严禁、四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即①严禁违规大处方和不合理用药,一经发现和查实,一律全院通报,发现的违规、违纪金额全部上交;②严禁收受任何单位、任何个人的药品、耗材回扣,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吊销执业资格,非法收入予以收缴;③严禁任何医药(耗材)代表单独出入医疗区、中心库房等敏感区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公司药品配送权,终止合同;④严禁任何商业目的的统方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一经发现,一律停岗处理,予以经济处罚。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8月)

1、对照“九不准”、“五不准”、“四个严禁、四个一律”内容,医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彻底清查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2、对照“九不准”、“五不准”、“四个严禁、四个一律” 内容,医务人员个人开展自查自纠。对在期限内交代问题,上缴违纪金额及时的,将视其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

3、自主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专项治理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取科室、个人进行调查;同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和证据收集;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将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处理。

4、查办重点案件。领导小组按照“重在教育、重在纠正”的原则,处理主动交代问题,上缴违纪金额的科室或个人;对于掌握确凿证据而拒不交代问题,甚至顶风违纪的科室或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在督查期间发现的违反“九不准”、“五不准”的医务人员,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设立举报信箱并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事项一经查实,予以重奖。举报电话:XX(纪检监察室),XX(医德医风办公室),XX(院办公室)。

6、建立约谈机制,由专项治理小组对涉嫌违规的药品商、耗材商和医务人员进行不定期约谈,把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

(三)整章建制及迎检阶段(2017年9月-11月) 1、强化药品管理。积极推行阳光用药制度,对中标药品选定、新药引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明确药品选择的标准、方法,公开操作程序,由药剂科组织药事委员会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对药品使用连续两月居前三位的,由专项治理

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2017〕46号关于印发《XXX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g8m21faqt2xn8u9whcj4n25q6nxtf004ip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