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维修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 1 目的
对所发生的事故及时调查和处理,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事故的影响范围,减少事故损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
3 相关文件
《安生生产管理办法》 《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工程质量部是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并实施归口管理的部门。
4.2 各部门和工程队是本程序的配合实施单位。 4.3 最高管理者(总经理)审批事故处理报告。 4.4 工程质量部负责相应纠正或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跟踪验证。
工作程序5 5.1 组织机构
公司的安全委员会是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机构,由总经理任委员会主任,管理者代表和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工程质量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工程队队长均为安委员会成员。 工程队应建立二级安全组织。 5.2 事故范围
安委会直接调查、处理生产(施工)事故、火灾等灾害事故和设备事故;对于发生在公司以外的交通事故,执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 5.3 事故报告制度
(1)轻伤事故,立即报告工长(班组长)、工程队队长、工程质量部;
(2)重伤事故,立即报告工程队队长、工程质量部、和总经理(总经理不在时报告生产副总经理和管理者代表),并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3)死亡事故,除按重伤事故报告程序执行外,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在2小时内各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监察部门和工会报告。如果死亡者是外国人或外国人亲属,还应当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向涉外机构及外交部门报告。 (4)火灾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发生匪警 立
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当医疗部门确认员工患有职业病后,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4 事故调查
(1) 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进行调查,二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工程质量部。
(2)重伤事故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工程质量部及相关部门代表参加调查。
(3)死亡事故由公司工程质量部和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会同公安、监察、劳动、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 (4)非伤亡重大火灾和生产(施工)事故,按死亡事故调查程序进行。
(5)职业病由工会和综合管理办公室共同调查。 5.5 事故处理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工程质量部。
(2)重伤、死亡和非伤亡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生产(施工)事故,由管理者代表主持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责任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写出事故报告,经公司总经理签名后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a) 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或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直接责任者; )b(. (c) 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d) 防范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3)工程质量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以公司通报形式,发公司各部门、工程队,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对职业病患者,按有关工伤防治、保险规定办理。 (5)对艾滋病等付染病,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6 相关记录
《员工因工重伤死亡名册》 LS /CX-8.3(2) -01
《职业病患者名册》 LS /CX-8.3(2)-02
员工因工重伤死亡名册 编号:LS /CX-8.3(2) -01 序姓性出生年 职务或 工种 工作单位 籍 死亡原 备注 名称 贯 因 号 名 别 月
职业病患者名册 编号:LS /CX-8.3(2) -02 序姓性 出生年籍 贯 工作单位名称 职业病名称、等备级 注 号 名 别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