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 品 使 用 与 储 存 储存在专用仓库、场地,储存方式、方法与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专人管理。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全管理条例》 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591号令》 有购买许可证*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剧毒化学品及储存量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第18条 第18条 第20条 第22条 第29条 第25条 第22条 8 变 配 电 系 统 GB 190-2009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危险货物包装标 上以及危化品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符合标准规定 志 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工贸行业企业6.1(18) 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应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建设实施指南》 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变配电室、中控室等应设 6.1(25) 置应急照明。 9 安 全 用 电 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 2)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 3)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 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配电室内水、汽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配电屏的上方及电缆沟内不应敷设水、汽管道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 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接地;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 架空电线严禁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6.1(22) GB50054-20114.3.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4.1.3 6.2(25) 《工贸行业企业6.2(26)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6.1(20) 7.2(5) 6.2(7) 固 10 定 用 《工贸行业企业7.1(6)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安全生产标准化(10) 建设实施指南》 6.2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 电 线 路 动力、照明、通讯等线路,不应敷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 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除建筑物顶棚及地沟内外,可采用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水平敷设,室内2.5;室外2.7。室内垂直1.8米,并且应有导管 在建筑物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应采用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布线 GB50054-2011除配电室外,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5m ,《低压配电设计采用GB4208规定的 IP2 ×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2.5m 规范》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 电缆在屋外直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 700mm; 当直埋时不应小于 1m 电缆通过建筑物的基础,散水坡、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电缆引出地面 2m 至地下 200mm 处的部分应穿管保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JGJ46-2005施工保护系统; 现场临时用电安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全技术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 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溶断器,通过工作电流,严禁断线,三 JGJ46-2005施 脚插头严禁板断接地极使用* 施工现场临时用配电柜电器开关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电安全技术规范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6.1(12) 7.2.1 7.2.8 7.4.1 7.6.28 7.6.36 7.6.38 1.0.3; 6.1.6 3.2.3 4.1.4 5.1.2 临 时 11 用 电 5.1.10 6.1.7 6.1.8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应高于地面50mm, 室外不应低于200mm;动力(照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明)配电入箱内 GB50054-201112 箱(柜、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连接 《低压配电设计板)及用规范》 电设备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需要使用行灯照明的场所,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在潮湿的地点和进入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盛装单一气体的气瓶只允许充装与制造标志规定相一致的气体,不得更改用途 7.2.3 8.1.3 8.1.10 8.1.16 8.2.10 4.2.1 5.2.3 6.1.1 3.2.13 (19) 《工贸行业企业6.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6.1(24) 1.13 气 瓶 13 安 全 管 TSG R0006-2014 气瓶应有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 《气瓶安全技术1.14 焊接绝热气瓶产品铭牌应牢固焊接在瓶体,粘贴与铭牌介质一监察规程》 1.14.1. 致的标签 3 理 溶解乙炔气瓶、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氧气瓶每3年检验1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1次;氮气瓶每5年检验1次 7.4.1.2 7.4.1.4 乙炔瓶附件包括瓶阀、易熔合金塞、瓶帽、防回火器、防震圈第28条 完好 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存量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第62条 为40L的乙炔瓶);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有明显标识 溶解乙炔气瓶安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大于10m;严禁全监察规程 卧放 劳锅字 乙炔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1993]4号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 第63条 阀上 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焊工和切割工须持有效特种工操作证进行焊割作业* 焊 接 与 14 动 火 作 业 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 3.2.1 4.2.1 《焊接与切割安所有焊工和切割工必须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 全》GB9448-1999 4.2.2.2 须采取自然或机械通风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呼吸到焊接操作 5.2 所产生的烟气流 《焊接与切割安6.4.1 在进行焊接及切割操作的地方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全》GB9448-1999 当焊接装有易燃物的容器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经检6.5 查批准方可作业 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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