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矿井动态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全矿质量标准化按省一级标准执行,实行百分制考核,各专业均按一级考核,要求专业得分在90分以上,管理制度健全,资料齐全。
二、专业系统考核
1、每月对各专业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一次全面验收,要求各专业管理制度健全,各种资料齐全。
2、各业务部门每月要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制订当月质量达标计划,保证专业得分在94分以上。对下属各区队每月要进行至少两次验收,月底验收得分占总得分不得超过50%,主要得分应在平时的动态检查中,每月在本系统内部评出一个最佳区队。
3、季度经集团公司验收,矿井得分为公司第一名时,按下列标准对部门进行奖励,矿井得分为公司第二名时,按下列标准的80%对部门进行奖励(奖励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中执行)。
1500元:生产技术科 机电运输科 地测防治水科 调度室 2000元:开拓掘进科 通风管理科 安全质量检查部
4、季度经集团公司验收,专业得分为公司第一名时,对业务部门奖励3000元,部门正职奖励400元,副职奖励200元;专业得分全公司第二名时,对业务部门奖励1000元,部门正职奖励200元,副职奖励100元。
5、完成当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每月研究计划会的次日由各业务部门送安全质量检查科汇总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对施工队奖励1000元/项,对责任部门奖励300元/项,对施工队和责任部门负责人每人奖励100元。否则,按相应数额的50%进行罚款,并承担集团公司相关罚款。 6、当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计划全部完成时,对安全质量检查科奖励1000元,对正副科长各奖励100元,对区域管理人员奖励50元。
7、 专业得分为全公司最后一名,对业务部门罚款2000元,部门正职罚款400元,副职罚款200元,连续得分最后一名加倍处罚,并对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区队长在全矿通报批评。
8、采煤系统按矿下达的计划,每月验收三次,上、中、下旬验收占本月得分的30%,资料管理占10%,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5000元(出现不合格工程双重考核)。
9、掘进系统按矿下达的计划,每月验收二次,中旬占40%,下旬占50%,资料占10%;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5000元;
8、其它系统(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安监)每月验收一次,如全月综合得分降至省二级,对系统罚款3000元。 三、日常考核
1、对采煤队考核 (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工程质量不合格,每次罚款5000元;
(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每次罚款2000元;
(3)、工程质量优良,每次奖励5000元。 2、对掘进队考核 (1)、按照矿下达的达标计划,煤巷工程质量不合格,按验收时的进尺数(月底验收全月进尺),罚款20元/米;
(2)、工程质量合格,但未完成当月达标计划,每次罚款10元/米;
(3)、月底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根据当月进尺数,按20元/米奖励。
(4)、对岩巷掘进工作面的验收奖罚,按煤巷掘进工作面奖罚数额二倍执行。
(5)、对不经安全质量检查科验收的工程(包括扩修、水巷、迁巷等),月底按不合格工程考核。
(6)、凡掘进的运输巷,在工程移交前,由安全质量科、机电运输科、开拓掘进科、总工办会同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单位进行复查。如有巷道跑线而影响设备安装,经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处,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7)、巷道开门、贯通、变向、起坡等掘进过程中跑中、腰线的,加倍处罚。
(8)、凡到劳动社保科结算工资的工程,必须经安全质量科签字后方可给予结算。
3、对机电队考核 (1)、对机电硐室每月验收一次,完成达标计划的硐室,每次奖励1000元,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
(2)、对新安装项目(硐室、运输线)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
(3)、因特殊原因不需要保持或无法保持的项目,队必须写出申请,经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质量检查科、机电运输科批准后,方可不考核。
4、对运输队考核 (1)、轨道线路、道岔:主要运输线路的轨道线路按分段(每段200~300m),道岔按分号排列,每年至少达标1次,按月下达计划参照《轨道线路》和《轨道道岔》相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未完成达标计划罚款500元/项;
(2)、电机车:对井下使用的电机车按半年达标一次,循环达标列计划,参照《电机车完好标准》检查验收,未完成达标计划罚款500元;
(3)、矿车:矿车完好率必须达到85%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罚款500元;
(4)、上述三项月底验收达到优良品的,每项奖励2000元。 5、对通风防尘队考核
每月对通风防尘队考核验收一次,考核分五项①局部通风②永久风门和永久密闭③临时风门和临时密闭④监测系统⑤综合防尘系统。月底综合平均得分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每项奖励1000元;否则,得分为85-90分的,每项罚款500元;得分为85分(含85分)以下的,每项罚款1000元。
6、对打钻注浆队考核
每月对打钻注浆队使用的钻场考核验收一次,凡得分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奖励500元/钻场,否则,罚款500元/钻场。
7、对地测系统考核 (1)、总工办每月25日前(新开门巷道27日前)向有关部门提供地质预报,要求所提供资料准确可靠,能指导生产,否则罚款200元。
(2)、未及时预测预报或预报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经分析后处理。
(3)、总工办标定巷道中腰线要及时准确,测点间距不超过50m,对因挂线不准确造成巷道作偏或高、低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200元,
(4)、因测量资料不准确造成贯通误差超过规定,对总工办罚款1000元,若贯通巷道影响使用,返工10m以上的,要开分析会,按分析结果对总工办进行处罚。。
8、对调度系统考核 (1)、搞好业务保安,对上级有关指示、命令、通知及时送交有关领导审阅贯彻落实。对重大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分析处理。
(2)、做好井下生产调度管理,组织指挥好每班原煤生产及开拓掘进工作。
(3)、做好调度汇报工作,班、日、月、专题、季节性汇报及时、内容具体、数字准确。
(4)、协助采掘队搞好作业区域水的防治。
上述四项月底验收达到要求的,每单项奖励500元,否则每单项罚款500元。
9、平地资料考核
对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安检、政工等部门,凡与质量标准化有关的资料、记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合格的单位罚款100元/项,集团公司或上级检查通报不合格,对部门罚款200元/项。
四、强力皮带和采区皮带溜子考核
(一)由安全质量科牵头,机电运输科等部门参加,每月对各区队所管辖的运输设备不定期动态验收一次。
(二)根据验收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
1、采煤系统、掘进系统皮带、溜子运输线,按队综合考核,按部加权平均。
2、强力皮带按单部考核。 3、各队每月十日前向安全质量科报自查验收情况,否则罚款200元/次。
(三)奖惩
1、在采煤系统中评出最佳运输线,被评为最佳运输线的区队奖励500元/部(最佳运输线单台设备得分不低于90分),机电队长奖励50元/部。对低于85分区队罚款500元/部,对机电队长罚款50元/部。
2、在掘进系统中评出最佳运输线,被评为最佳运输线的区队奖励500元/部,机电队长奖励50元/部(最佳运输线单台设备得分不低于80分)。对低于80分区队罚款500元/部,对机电队长罚款50元/部。 3、强力皮带单部考核。
强力皮带单部超过92分,并且不低于年内最好纪录,对队奖励2000元/部,对队长奖励200元/部,对包机队长奖励200元/部。单部设备低于92分,对队罚款2000元/部(92分不罚款),对队长罚款200元/部,对包机队长罚款200元/部。
4、检查中发现问题,同时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小项罚款。 5、自查出的问题(有据可查)验收中不执行小项罚款。
五、评比办法
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奖励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当月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参与月底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但不列为奖励对象。
2、文明生产存在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第二次下达书面通知书时,对责任队队长按罚款数额的10%进行处罚,第三次下达书面通知书,对责任队队长按罚款数额的20%进行处罚。
3、每月由安全质量检查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参加,对全矿区队进行联评,评出矿月度质量标准化最佳区队两名和最差区队一名,最佳区队分别奖励5000元,队长、支部书记各奖励500元;最差区队罚款3000元,队长、支书各罚款300元。
4、上级部门检查当天,矿组织有关部门提前下井预检,对照标准进行评比。对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最后两名分别罚款500元。 5、上级部门检查中查到问题对照《安全质量日常检查管理处罚规定》加倍罚款。
6、奖励从安全质量罚款中支付。
7、本制度由安全质量检查科、各业务科室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