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处。
六 经济评价
1 概论
经济评价是项目建议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方案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根据国家计委文件(计投资〈1993〉530号)要求,对项目进行经济分析与评价。由于本项目不发生财务收入,即财务评价中不产生财务效益。故本项目只进行国民经济评价,通过评价来论证该工程项目在国民经济评价中的合理性。
城市环境治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非常显著的,我们应当从社会角度来衡量其经济效益,进行社会效益评价,将环境治理区域内人民健康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提高与全市工农业生产的加速发展等宏观效益结合起来,做为一个“系统体”来评价。即在宏观方面,从国家角度分析投资的社会效益。
2 社会效益评价
项目对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社会效益上:
(1)健康效益:由于环境污染降低,使人民健康水平提高收入损失的减少,由于环境治理改善,减少环境污染所带来的疾病治疗费用。
(2)旅游效益:由于周边环境改善,来当地旅游人数增多,经推算由此产生的旅游收益。
(3)道路交通状况改善带来的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在道路交通上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进而带来的新增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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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价升值效益:天水河周边环境经治理后,必定带来当地地价升值,因此就能产生地价增值效益
除上述几方面的效益外,本工程还在改善人民精神面貌,提高人民精神生活质量以及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等诸多方面产生难以计量的社会效益。
七 结论与建议
天水河南岸综合环境整治项目是一项结合清淤、防洪、道路及环境整治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对《连云港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解读和落实,可从根本上改善天水河南岸综合环境,打造我市城区的南部风景线,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塑造我市形象有着重要和深远的意义,是完全可行的。为确保项目规划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作以下建议:
1 经初步估算,天水河南岸环境整治及红砂路拓建项目的建设费用约为30362万元。拆迁费用7211万元(含农科院拆迁,费用342万元)。总费用约为37573万元。我集团目前承担着连云港国际花卉城、连云港花博公园、振兴物流园以及振兴绿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已经投入大量资金,该项目前期建设投入多,资金压力大,恳请市政府在该项目建设资金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同时计划将新建路以北、红砂路以南、通灌路以东约为360亩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解决天水河南岸资金问题。同时,也希望市政府能够在建设规费的收取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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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该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市水利局、农委、农科院、供电局等单位的积极配合。望市政府在各单位的分工协调问题上给予支持。
⒊该项目的建设,以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基础。请市政府尽快出具相关政策性文件,使该项目的拆迁工作得以早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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