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筋焊接及验收
(一)材料
<1>适用于本规程的焊接钢筋,其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应分别符合下列国家标准的规定:
<1.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 <1.3>《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 <1.4>《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 <1.5>《低碳钢热轧盘条》GB/T701。
<2>预埋件接头、熔槽帮条焊接头和坡口焊接头中的钢板和型钢,宜采用低碳钢或低合金钢,其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或《低合金高强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
<3>电弧焊所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其型号应根据设计确定。
<4>在电渣压力焊和预埋件埋弧压力焊中,可采用HJ431焊剂。 <5>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6>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中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7>各种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妥善管理;应采取防止锈蚀、受潮变质的措施。
<8>氧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氧》GB/T3863的规定,
其纯度应大于或等于99.5%。乙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溶解乙炔》GB6819的规定,其纯度应大于或等于98.0%。液化石油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11174或《油气田液化石油气》GB9052.1的各项规定。 (二)质量检验与验收
1、一般规定
<1>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焊接骨架、焊接网)质量检查与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基本规定和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应按检验批进行质量检验与验收,并划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质量检验时,应包括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
<3>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包括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的连接方式检查和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规定为主控项目。接头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全数检查,检验方法为观察。接头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时,其质量和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程有关规定;检验方法包括:检查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进场复验报告、各项焊接材料产品合格证、接头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报告等。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检查规定为一般项目。
<4>非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包括交叉钢筋点焊焊点、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预埋件钢筋电弧焊接头、预埋件钢筋埋弧焊接头的质量检验与验收,规定为一般项目。
<5>焊接接头外观检查时,首先由焊工对所焊接头或制品全部自检;然后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检验;监理(建设)单位进行验收记录。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外观检查时,每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10%的焊接接头。检查结果,当外观质量各小项不合格数均小于或等于抽检数的10%,则该批焊接接头外观质量评为合格。当某一项不合格数超过抽检数的10%时,应对该批焊接接头该小项逐个进行复验,并剔出不合格接头;对外观检查不合格接头采取修整或焊补措施后,可提交二次验收。
<6>力学性能检验时,应在接头外观检查合格后随机抽取试件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有关规定执行。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6.1>工程名称、取样部位; <6.2>批号、批量; <6.3>钢筋牌号、规格; <6.4>焊接方法;
<6.5>焊工姓名及考试合格证编号; <6.6>施工单位; <6.7>力学性能试验结果。
<7>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7.1>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R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mm2;
<7.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为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
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仍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不合格品。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8>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焊接接头,弯心直径应增加1倍钢筋直径。当试验结果,弯至90°,有2个试件外侧(焊含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应评为该批接头试验合格。当3个试件发生破裂,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有2个试件发生破裂,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有3试件发生破裂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试件外侧横向裂纹宽度达到0.5mm时,应认定已经破裂。
<9>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质量验收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建设)单位对检验批有关资料进行核查,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对焊接接头合格与否做出结论。 2、钢筋焊接骨架和焊接网
<1>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的质量检查应包括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
并应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1.1>凡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的亦应按一批计算;
<1.2>外观检查应按同一类型制品分批检查,每批抽查5%,且不得少于5件;
<1.3>力学性能检验的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切取过试件的制品,应补焊同牌号、同直径的钢筋,其每边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个孔格的长度;当焊接骨架所切取试件的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尺寸,或受力钢筋直径大于8mm时,可在生产过程中制作模拟焊接试验网片,从中切取试件。
<1.4>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试验;
<1.5>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应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应各为1件。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拉伸试件纵筋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
<1.6>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
<1.7>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2>焊接骨架外观质量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2.1>每件制品的焊点脱落、漏焊数量不得超过焊点总数的4%,且相邻两焊点不得由有漏焊及脱落;
<2.2>应量测焊接骨架的长度和宽度,并应抽查纵、横向方向3~5各网格的尺寸。当外观检查结果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逐件检查,并剔出不合格品。对不合格品经修整后,可提交二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