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检验操作流程简述
1 采购过程简易流程图
质量部进行原材料检验
抽样 试验 质量部出具原材料质量证明
库管员登记记录并发料 试验中心出具试验报告
质量部进行原材料验证 库管员验收 物资采购部采购原材料
2 采购过程流程图说明 2.1 物资采购部
2.1.1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申购单”进行原材料采购。物资采购部门选择的供方必须符合“合格供方名单”。需在“合格供方名单”外采购的,填写“例外采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及质量部门会签才可进行采购。
2.2.2 物资采购部门需收集原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质量证明,质量证明内容包括:生产厂家、材料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签字、盖章及依据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号。
2.2.3 物资采购部门应将“合格供方名单”复印件交质量部,并将“合格供方名单”的增添、删减、修订、换版等情况及时知会质量部。
2.2.4 物资采购部应整理、保存“合格供方名单”中供方的调查、评审记录。 2.2 库管员
2.2.1 库管员需对原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清晰的标识。
2.2.2 库管员接收原材料时需明确划分未检验采购品存放区域,并验收、登记供方质量证明、原材料包装、外观、数量等情况,核对质量证明和材料外观数量的一致性。验收不合格不予入库并通知物资采购部处理。
2.2.3 验收合格后,库管员填写“原材料检验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质量部。
2.2.4 质量部对原材料检验合格并出具“原材料质量证明”后,库管员即可办理
合格原材料入库登记手续并向生产部门发料。
2.2.5 库管员应整理、保存其他如“原材料入库单”、“原材料领用记录”等与库房管理相关的记录。 2.3 质量部
2.3.1 质量部接到“原材料检验通知单”后,委派原材料质检员对原材料相关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库管员重新进行验收。
2.3.2 原材料相关资料核对合格的,原材料质检员对只需验证的原材料出具“原材料质量证明”,对需检验的原材料进行抽样、送检,并填写“原材料试验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与试样一起送试验中心。
2.3.3 质量部原材料质检员依据试验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对原材料进行判定,合格品出具“原材料质量证明”并通知库管员放行使用,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及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3.4 需让步使用的原材料,质量部原材料质检员填写“让步使用申请单”,按照记录要求进行相关审批,随后让步放行使用。
2.3.5 质量部应将《原材料内控指标》交试验中心一份,并整理、保存其他如“采购品检验记录表”、“采购品验收单”等与原材料检验相关的记录。 2.4 试验中心
2.4.1 试验中心根据质量部出具的“原材料试验通知单”对原材料进行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报告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送报质量部。
2.4.2 试验中心不具备试验条件的原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试验中心可委托有相关能力的机构、单位对原材料进行试验。委托试验的机构、单位须有相关资质,并能够出具签字、盖章齐全的实验报告。试验中心核对无误后送质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