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料管理工作调查情况7 7、虚假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基本杜绝
近年来,市站通过开发、运行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检测报告查询、检测数据采集、实验过程监控、检测数据分析等一系列功能,有效遏止了伪造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对发现的伪造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行为的严肃处理,加大了违法成本,在行业内产生了较大的威慑作用。 市质监站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资料造假行为的通知,用三个坚决杜绝提出了对资料管理工作的严格要求。三、施工资料内容及收集整理组卷要求0 按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37/T5072-2016),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组成如下页框图。
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资料施工过程验收资料施工测量施工物资施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验收资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竣工质量验收资料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三、施工资料内容及收集整理组卷要求1 1、严禁资料外包,严禁代签字,严禁虚假报告。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求,资料工作主要在核查是否亲笔签字。
签字人员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并与质量终身责任制人员协调一致。人员变更应及时办理手续,并形成书面记录,通报相关单位。
施工单位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资料工作,并定期对施工项目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
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对各责任单位的施工资料形成负总责,主要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收集整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督、指导分包单位及专业承包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相应分包或承包项目(过程)验收后应及时移交施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