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2. 用水人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及邮编: 住所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用水人所在小区物业地址:
(二) 通知和送达
供水人依据本合同约定给用水人的告知、提示和通知事项,可选用手机短信、微信、网上营业厅、客户中心、用水人小区物业公告栏、用水人所在小区入户通道处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向用水人送达,自供水人发出手机短信或微信,或供水人在网上营业厅、客户中心发布公告,或供水人在用水人小区物业公告栏或用水人所在小区入户通道处张贴相关通知时,即视为送达。供水人也可用书面文件快递给用水人,自用水人收到快件之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行业规范的规定执行。供水人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行
业规范给用水人的告知、说明、提示等,以及与用水人签订的补充协议、用水人签署的其他确认文件,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为格式文本,业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机关审查备案。供、用水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
中可结合具体协商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水人执一份,用水人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供水人加盖公章,用水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供水人:______ 公司
授权代表/经办人(签字): (盖章)
日 期: 日 期:
特别提示: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认真、仔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人明白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和解释,自愿签订并遵守本合同。
用水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用水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