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LNG防火安全和保安标准
1.1
基本要求
本章涉及的设备和程序,设计用于减少LNG、易燃致冷
1.1.1
剂、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在按本标准所建和所布置的设施上泄漏所带来的后果。这些规定扩大了其它章节中泄漏控制的规定。本章还包括了工厂保安的基本规定。
1.1.2
*
所有LNG设施应有防火措施。防火措施的程度应根据
合理的防火工程原则、设施当地条件和危险的分析、暴露建筑物或其它财产进行评价。评价至少应确定以下内容: (1) 检测和控制明火、LNG、易燃致冷剂、可燃气体泄漏和溢出需要的设备类型、数量和地点。
(2) 检测和控制潜在的非工艺和电气着火需要的设备类型、数量和地点。
(3) 为保护设备和结构免受暴露明火的影响的必要的方法。 (4) 消防水系统。
(5) 灭火和其它消防设施。
(6) 应纳入事故切断(ESD)系统的设备和工艺,包括子系统
的分析,以及当火灾时特殊储罐或设备卸压的必要性。 (7) 需要自动起动事故切断系统或其子系统的传感器的类型和地点。
(8) 当事故时厂内人员的个人作用和责任和外部配合人员的作用。
(9) * 厂内人员个人所需防护设备、专门培训和资格,按NFPA 600 《企业消防队标准》明确其有关应急责任。
1.1.3
本标准涉及的LNG设施的规模、设计和地点范围很广,
无法列入综合应用于所有设施详尽的防火规定。
1.2
事故切断系统
各LNG设施应包括事故切断(ESD)系统,当该系统运
1.2.1
行时,就会切断或关闭LNG、易燃液体、易燃致冷剂或可燃气体来源并关闭继续运行将加剧或延长事故的设备。任何设备除满足本标准指示的要求外,应允许满足ESD系统的要求,如在本标准其他章节规定的阀和控制系统。
1.2.2
如果关闭设备引起附加危险或导致设备的重大机械伤
害,在易燃液体继续泄放影响得到控制时,允许从ESD系统
中取消该设备及辅机的关断功能。
1.2.3
ESD系统应具有失效保护设计或应安装、布置、或保护,
当正常控制系统故障或事故时,失效的可能最小。没有失效保护设计的ESD系统,应将被控制设备50ft(15m)以内的所有组件,按下述方法之一防护:
(1) 安装在或布置在不可能暴露于火的地方。 (2) 暴露在火中时,至少保护10分钟不失效。
1.2.4
标明应急控制点和操作规程的作业指南应显著地设置在
设施区。
1.2.5
ESD系统应能手动、自动或手动自动同时起动,要根据
按9.1.2 完成的评价结果来确定。手动起动器应位于事故时能到达的地区,至少离所保护设备50ft(15m),并应显著地标出其设计功能。
1.3
防火和防漏
对潜在可燃气体集中、LNG或易燃致冷剂溢出和火灾的
1.3.1
区域,包括封闭的建筑物,应按9.1.2评价要求进行控制。
1.3.2
不间断控制的低温传感器或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应在厂
内,且当工厂不是常年有人值守时,应在经常有人的地方发出警报。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应在测到气体和蒸气不高于爆炸下限的25%时,发出声光警报。
1.3.3
火焰探测器应在厂内,当工厂不是常年有人值守时,应
在经常有人的地方发出警报。另外,如按9.1.2评价要求确定,火焰探测器应能起动部分ESD系统。
1.3.4
按9.1.2评价要求确定的探测系统,应按NFPA 72 《国
家火灾报警规范》 或NFPA 1221 《紧急通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使用标准》 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
1.4
消防水系统
为保护建筑物暴露面、冷却储罐、设备和管道,并控制
1.4.1
未点燃的泄漏和溢出,应设置一套供水、配水系统。
例外:如按9.1.2评价确定,不需要用水或不可能用水时。
1.4.2
供、配消防水系统的设计应同时提供固定消防设施,包
括控制喷嘴,应按工厂一次最大预期火灾的设计用水量和压力,并加上裕量 1000 gpm (63 L/s) 进行设计,对于移动式
水枪的延续供水时间,不能少于2小时。
1.5
灭火和其它消防设备
*
1.5.1
厂家推荐用于气体灭火的手提或推车式灭火器应按
9.1.2确定配置在LNG设施和槽车内的关键位置。这些灭火器应按NFPA 10 《手提式灭火器标准》 进行配置和维护。
1.5.2
配置的消防车和消防拖车不能用于其它目的。消防车应
符合NFPA 1901 《汽车灭火设备标准》 中的适用部分。
1.5.3
驶进工厂的汽车应至少配备1台手提干粉灭火器,其容
量不能少于18 lb (8.2 kg).
1.6
消防设备的维护。对所有工厂消防设备,设施作业者应准
备并实施维护计划。
1.7
人员安全
*
1.7.1
应配置不受暴露于LNG影响的防护工作服,并应置于
设施易接近处。
1.7.2
按9.1.2确定的参加应急活动的职工,应配备必要的劳保
工作服和设备,并按NFPA 600 《企业消防队标准》应有资质。
1.7.3
*
应编制书面程序,避免职工进入禁区或危险区的危险。 应至少配备3台手持可燃气体指示器。
1.7.4
*
1.8
*保安
设施作业者应配备一套带有控制进入的保安系统,以防
1.8.1
止未授权人员进入。
1.8.2
在LNG工厂,应有保护围墙,包括围栏、围墙或自然隔
离物,围绕主要工厂组件,如下列组件: (1) LNG 储罐 (2) 易燃致冷剂储罐 (3) 易燃液体储罐
(4) 其它危险物品储存场地 (5) 室外工艺设备场地 (6) 工艺或控制设备车间 (7) 陆上装卸设施
1.8.3
9.8.2的规定允许围成一个或几个独立的场地。当围场面
积超过1250 ft 2 (116 m2) 时,至少应设2个出口,以便在紧急情况时,人员能迅速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