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县金明寺镇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项目
可行性研究估算书
项目申报单位: 可研编制单位:编 制 日 期: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1编制原则及编制依据
1.1编制原则
1)工程估算编制执行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2011)128号文件颁发使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材料价格采用工程所在地2012年第一季度价格水平。
2)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以提高项目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为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反映项目特性,合理选用指标,依据充分,真实体现项目投资规模。
1.2编制依据
1)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2011)128号文件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
2)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2011)128号文件颁发使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并在此基础上扩大0.00%作为估算定额。
3)《假县金明寺镇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纸、工程量统计表。
4)《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2第1期;以及工程所在地材料估算指导价。 2估算定额及费用构成
2.1估算定额
本项目估算编制选用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2011)128号文件颁发使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并在此基础上扩大0.00%作为估算定额。
定额缺项参照《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关子目,以基本消耗量编制建筑工程单价表补充。
2.2估算费用构成
该项目投资费用由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四项组成。
1)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费用。
2)设备购置费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3)其他费用由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拆迁补偿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组成。
4)不可预见费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而增加的费用。 3费用计算标准
本工程按照陕北黄土高原丘陵地区和七类工资区标准计取相关费用。 3.1人工估算费用标准
根据当地农村用工市场价,确定人工估算单价分别为:甲类工54.20元/工日、乙类工41.30元/工日。
3.2工程施工费用标准
1)措施费: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和安全施工措施费。
⑴临时设施费,其中土方、石方、砌体和其他工程取直接工程费的2.00%,混凝土、农用井和安装工程取直接工程费的3.00%;
⑵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直接工程费的0.70~1.50%; ⑶夜间施工增加费,建筑工程取0.20%,安装工程取0.50%; ⑷施工辅助费,建筑工程取0.70%,安装工程取1.00%; ⑸安全施工措施费,建筑工程取0.20%,安装工程取0.30%。
2)间接费: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计算基础,其中土方、砌体和其他工程取5.00%,石方、混凝土工程取6.00%;农用井工程取8.00%,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础计取65.00%。
3)计划利润:以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为基础计取3.00%。
4)税金:执行农村标准,以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之和为基础计取3.22%。 3.3其他费用计算标准
1)前期工作费,包括土地清查费、可行性研究费、勘测费、设计与估算编制费和招标代理费,其中:
⑴土地清查费,按工程施工费的0.50%计算;
⑵项目可行性研究费,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为计费基础,采用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各区间按内插法确定;
⑶项目勘测费,按工程施工费的1.50%计算,其中黄土丘陵地区乘以1.1调整系数。
⑷项目设计与估算编制费,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为计费基础,采用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各区间按内插法确定;其中黄土丘陵地区乘以1.1调整系数。
⑸项目招标代理费,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为计费基础,费率取0.3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工程监理费,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为计费基础,采用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各区间按内插法确定;
3)拆迁补偿费,拆迁补偿费采取适量一次补偿方式编制估算。本次沟道土地整治不涉及农户拆迁问题,也无拆迁工程措施。拆迁补偿费用为零。
4)竣工验收费,包括工程复核费、验收费、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费与登记费和标识设定费。
⑴工程复核费,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为计费基础,费率取0.6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⑵工程验收费,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为计费基础,费率取1.2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