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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评价指标计分标准(暂行) 一级二级指指标 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标准 备注 1.1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 环境建设 1.2 开展服务的信息化程度 服务能力 (50%) 团队建设 4 <2000平方米,0分;2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1分;4000平方米(含)~6000平方米,2分;6000平方米(含)~8000平方米,3分;≥8000平方米,4分。 纯苗圃孵化器:<100平方米,0分;1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1分;2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2分;3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3分;≥400平方米,4分; 2 3 没有,0分;良好,1分;优秀,2分。 至少应建立了企业筛选制度、企业访谈和诊断制度、企业发展档案管理制度、毕业管理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评分。一般,1分;良好,2分;优秀,3分。 <1:20,0分;1:20(含)~1:15,1分;1:15(含)~1:10,2分;≥1:10,3分。 <30%,0分;30%(含)~35%,1分;35%(含)~40%,2分;≥40%,3分。 <1:20,0分;1:20(含)~1:15,1分;1:15(含)~1:10,2分;≥1:10,3分。 一个基础服务机构,得0.5分;1个专业机构得1分;累计最高3分。 1.3 管理制度完善程度 1.4 服务人员数量与孵化企业(项目)总数的比例 1.5 接受专业培训的孵化器专职服务人员比例 1.6 创业导师数量与孵化企业(项目)总数比例 1.7 孵化器签约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3 3 3 3 资源集聚
一级二级指指标 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标准 备注 1.8孵化基金总额 4 自有:<100万,1分;100万(含)~200万,2分;200万(含)~300万,3分;≥300万,4分。 联合设立:<300万,1分;300万(含)~500万,2分;500万(含)~1000万,4分;≥1000万,4分。 每次活动0.5分,累计最高得分5分。 <40%,1分;40%(含)~50%,2分;50%(含)~60%,3分;60%(含)~70%,3分;70%(含)~80%,4分;≥80%,5分。 <15%,1分;15%(含)~20%,2分;≥20%,3分。 <10%,1分;10%(含)~20%,2分;≥20%,3分。 无,0分;<5%,1分;5%(含)~10%,2分;10%(含)~15%,3分;≥15%,4分。 区级1个,0.5分;市级1个,1分;省级1个,1.5分;国家级1个,2分;累计最高得分2分。 一般,1分;良好2分;优秀,3分。 1.9评价期内开展企业培训、对接及政策宣讲等各类活动情况 1.10评价期内获得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法律、知识产权等服务的孵化企业(项目)比例 1.11评价期内获得公共技术与平台及中试生产等服务的孵化企业(项目)比例 1.12评价期内获得市场开拓与国际合作服务的孵化企业(项目)比例 1.13 评价期内获得投融资的孵化企业(项目)比例 1.14 评价期内孵化器获得各级政府部门支持的各类项目或荣誉的数量 1.15统计和工作总结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5 5 3 服务内容 3 4 2 3 持续发展
一级二级指指标 标 三级指标 2.1 评价期内新增孵化企业(项目)比例 2.2 每千平米孵化面积孵化企业(项目)数 2.3 孵化企业销售额平均增长比例 2.4 评价期内申请或获得知识产权的孵化企业(项目)比例 分值 4 3 5 计分标准 无,0分;<5%,1分;5%(含)~10%,2分;10%(含)~15%,3分;≥15%,4分。 <3个,1分;3(含)~5个,2分;≥5个,3分。 <10%,3分;10%(含)~20%,4分;≥20%,5分; 无,0分;<5%,1分;5%(含)~10%,2分;10%(含)~15%,3分;15%(含)~20%,4分;≥20%,5分。 无,0分;1%(含)~2%,1分;2%(含)~3%,2分; 3%(含)~4%,3分;4%(含)~5%,4分;≥5%,5分。 <200万元,0分;200万元(含)~400万元,1分;400万元(含)~600万元,2分;600万元(含)~800万元,3分;800万元(含)~1000万元,4分;≥1000万元,5分。 <300万元,2分;300万元(含)~400万元,3分;400万元(含)~500万元,4分;≥500万元,5分。 备注 孵化企业 5 孵化绩效 (40%) 2.5 评价期内新增毕业企业比例 毕业企业 2.6 评价期内新增毕业企业平均营业收入 2.7评价期内每万平米孵化面积税收总额 综合情况 2.8评价期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企业数量 2.9评价期内企业获得财政资助项目数 5 5 纯苗圃阶段,孵化绩效为项目转化为企业的比例:每个百分比得1分,累计最高得40分。 5 4 每1家,得2分;最高4分。 区级资助1个,0.5分;市级资助1个,1分;省级资助1个,1.5分;国家级资助1个,2分,;累计最高得4分。 4
一级二级指指标 标 吸纳就业 社会贡献 (10%) 品牌特色 三级指标 3.1每千平方米孵化面积的就业人数 3.2 评价期内大学生创办企业数量 3.3 孵化器内企业的技术领域与市重点产业的结合情况 3.4 孵化模式在区域范围内的辐射效应及对当地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营造能力 4.1评价期内孵化器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认定 分值 3 计分标准 备注 <20人,1分;20(含)~30人,2分;≥30人, 3分。 2 2 每1家,得0.5分;累计最高得2分。 基本符合,1分;比较符合,2分。 3 一般,1分;较好,2分;很好,3分。 国家级认定,10分;省级认定,8分;市级认定5分。分数按取得的最高认定级别计算,不累加。 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家企业1分;在新三板每挂牌1家企业,3分;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1家企业,5分。 国家级人才专项项目,3分/项;省级人才专项项目,2分/项;市级人才专项项目,1分/项。 直接加分项 附加分 4.2评价期内孵化器孵化企业或毕业企业挂牌或上市 4.3评价期内吸引高层次人才项目落户孵化器情况 4.4评价期内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情况或参加相关统计工作 4.5评价期内未按照要求进行财政绩效考核或出现财政资金使用违规情况 直接扣分项 扣5分。 未参加绩效考核;扣5分,出现财政资金使用违规情况,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