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选矿厂管理规定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编号:SM-ZD-73707

选矿厂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FS 精编管理制度 | MODEL SYSTEM 选矿厂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培养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员工队伍整素质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选矿厂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节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出勤,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

第四条 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第五条 遵守公司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第六条 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爱护公司财产。

第八条 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2页/总7页

FS 精编管理制度 | MODEL SYSTEM 第三节 违反考勤纪律的处罚

第九条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开除出选厂,停职辞退。 第十条 对旷工的处罚:

(一)员工不得无故矿工,矿工一天,罚款200元; (二)员工无故矿工超过5天者,停职辞退。 (三)如遇在岗员工请假,下一班必须替班,如若不服从安排,按矿工处理,一天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停职辞退。

第十一条 对虚假考勤和出具假病事假证明的直接责任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每月请假不得4天,同一岗位不能两人同时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长假者需向领导申请批准。

第四节 违反岗位纪律的处罚

第十三条 在上班期间若脱岗、串岗,一经发现,罚款50元,睡岗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300元,第三次

第3页/总7页

选矿厂管理规定

编号:SM-ZD-73707选矿厂管理规定Throughtheprocessagreementtoachieveaunifiedactionpolicyfordifferentpeople,soastocoordinateaction,reduceblindnes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em9i0fl6077t6k14pg60zn011oo6h01akd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