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随着金融危机在世界范围内迅速蔓延,对我县实体经济的影响也逐渐加深,针对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县委、县政府和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国九条》、《国务院办公厅就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意见》及20xx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结合我县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在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银行的积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应对危机的政策、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经济回暖迹象明显,全县金融步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期,但是受整个国际、国内形势及我县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县的金融形势仍不容乐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用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现就我县金融机构如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谈点粗浅看法。 一、金融业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信用联社银行类金融机构7家,金融营业网点85个。20xx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5075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11707万元。20xx年一季度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920xx万元,较年初增加4125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35636万元,较年初增加23929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资源占有量较低,信贷有效投入不足。20xx年末我县的存贷比为 52.04%,09年一季度末存贷比仅为39.8%,比年初下降12.24个百分点,较全市存贷比54.21%低14.41个百分点,较全区存贷比74.29%低34.49个百分点。国有商业银行受信贷政策的限制,在贷款产品投入上受限,有些企业和客户无法取得融资业务,特别是由于受总行中小企业信贷准入政策的影响,近年来中小企业贷款停牌,削弱了传统业务优势。并且商业银行上级部门权力过分集中,县级分行虽然对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有足够的认识,但是没有决策权,只重视存款,弱化贷款,造成了存贷差过大的现象,使商业银行80%的当地存款流出本地,削弱了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另外,商业银行将信贷风险与信贷人员的职位、工资、奖金等挂起钩来,并追究终身责任。而对于正面的激励和动力却相对不足,功过不能相抵,奖罚不相匹配,导致信贷人员持有一种“从紧从严”的放贷心态,甚至出现惜贷、惧贷现象。
(二)金融创新滞后,执行国家政策缓慢。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抓紧制定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建立独立考核机制;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但是现在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还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使我们虽然体味到了国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政策的温暖,但是短时间内却无法获得真正实惠。
(三)多方原因制约和影响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环节多,工作重复性高,增加客户办理贷款等候时间。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审批通常通过总行对一级分行、一级分行对二级分行等逐级授权。企业推荐,授信过程较长,并且在各级行内均要经过若干部门、若干环节,这样就贻误了银行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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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客户、开拓信贷市场的机会,同时也给企业融资带来若干不必要的负担,更不能完全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机制体制不完善制约信贷业务发展。一是信贷业务流程不完善。目前信贷业务多样性、综合性的要求与现行部门管理单一性、专业性之间及市场差异性与制度统一性之间的矛盾,实质上造成了管理层与执行层的偏离,难以构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良性机制。二是信贷决策链与决策周期较长。由于客户特征各异,而业务涉及部门、审批等环节较多,因此经常会出现市场需求与审批流程之间的不协调,造成市场和客户的流失,使得业务发展速度不能满足客户需求。
(四)担保体系发展缓慢,缺乏真正能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机构。由于目前我县贷款风险防范、转移、分担、补偿机制不健全、缺少真正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机构,而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实行抵押担保方式,这也是一直以来困扰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从而也造成了金融部门“难贷款”和企业“贷款难”现象并存,影响了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
(五)金融信用环境还很不乐观。20xx年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2.29亿元,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3.05亿元,不良贷款实际增加了7600万元,不良贷款不降反升。特别是农村地区信用环境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导致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逐年上升,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银行惜贷、惧贷。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创造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和良好法制环境。通过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建立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及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严格履行账户管理、外汇管理和现金管理等职责 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第2页
,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的执法环境等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增强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抓住政策调整有力时机,做大信贷总量。当前,国家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我县金融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要积极地向上级行努力争取信贷支持,加大信贷的规模;信用社也要增加年度投放计划,加强信贷项目营销,实现信贷投放总量的较快增长。
(三)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努力缩短金融存贷差。近几年,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存款余额、贷款余额都有了较快的增长。但是,在存款和贷款持续增长的同时,金融存贷差也在逐步加大,截止09年3月末已达到35.6亿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就当前金融促进经济若干意见》精神,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抓紧制定详细的配套措施,真正的使县域内新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经济建设,这样,县级金融机构才能在保证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拓展贷款业务,简化担保程序,扩大贷款规模,真正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四)加快担保制度建设,有效解决中小企业抵押担保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就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30条意见》的精神,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的防范、转移、分担、补偿机制,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快组建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协作,加大对担保机构的监管力度,拓宽担保业务范围,努力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瓶颈”问题。大力发展以个人财产抵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五)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发展。加大对民生工程、“三农”、区域协调发展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增加扶贫贴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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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投放规模。探索发展大学毕业生小额创业贷款业务。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时,适当控制对一般加工业的贷款,限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
(六)深化金融改革,优化提升金融服务功能。按照国家农村金融改革整体方案要求,推进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各项改革,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地位和责任。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进度。抓住国家适当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条件和赤峰市把我县列入试点地区的契机,加快设立村镇银行,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系统。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积极推行以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担保模式,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通过各种形式加强银企间的沟通和联系。同时,金融机构要加快推进自身改革,建立健全运行规范、管理科学、内控严密、运转高效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
(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银企发展创造条件。由县金融办牵头,组织发改、经贸、农牧业、建设等相关部门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搭建起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通过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座谈会、企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宣传金融政策、介绍金融业务,向金融机构推荐优势项目,实现银企良性互动,实现企业资金需求与银行信贷供给的有效对接。
(八)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进一步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国有商业银行要发挥在网点、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农村信用联社要突出“立足地方”的特色,全力做好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工作。二是区分不同层次,主动灵活地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深入实际,开拓信贷市场,满足各类企业正常、合理的资金和服务需求。三是努力开拓创新,建立与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服务方式。金融机构要主动向中小企业推介金融信贷产品;要积极灵活的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结算、汇兑、转帐和财务管理等多种金融服务。要通过票据融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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