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生产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事故隐患,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和班组等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综合管理,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检查,开展本部门日常巡回检查等工作,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
2.2技术、生产、设备、科研、供销等部门参与综合性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业范围内的专业检查,组织实施和督促整改对本专业范围内的隐患。
2.3各生产车间(和班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车间(和班组)的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回检查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隐患整改。
2.4工会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实施隐患整改。 3、基本要求
3.1公司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
3.2安全检查必须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3.3检查人员应深入现场,紧密联系生产员工,认真细致开展检查,要认真听取员工意见;发现的问题应组织和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或者实施整改。
3.4各类检查应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对所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4、检查形式、内容和要求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等;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与责任制挂钩。
4.1综合性安全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类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工艺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设备检修安全、公司内交通与贮
运安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职业卫生防护等方面。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班组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周开展一次。
4.2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各类特种设备、通用设备、工艺管道、仪器仪表、通风设施、工艺操作、危险物品贮运、科研试验、电气防火、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防尘防毒等方面的专项安全检查。
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检查内容根据本专业的安全条件和要求确定。 4.3季节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4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通过点检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巡回检查台帐。
4.5节假日安全检查
节假日安全检查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5、隐患整改
5.1各级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项记录,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5.2各部门和车间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和落实防范与整改措施,按照自身职责督促隐患整改。能现场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隐患整改时间较长或者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得拖延。
5.3隐患整改要做到“五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完成期限),各车间、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得推给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
5.4因技术或其它条件限制不具备整改条件、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5.5对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在整改前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应停产整改。
5.6隐患整改完成以后,督促整改的部门应进行验收并记录整改结果。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应重新督促整改,并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7对在工作中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提出隐患整改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在预防和控制事故方面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8重要事故隐患应建立专门档案,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