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2012年5月
第一章总论
项目名称:25万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民和建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负责人:马忠彪
项目建设地点:民和县马场垣乡团结寸大沟口 项目主营单位:民和县经济和商务局 第一节项目建设背景
商品混凝土作为一门建才行业,近十几年来得到了飞速发展,已在全国各大城市及重点工程中普及使用。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已是建筑业生产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推动箭镞产品工业化、商品化,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建设周期,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商品混凝土在我国已有三十多年的生产历史,特别是在近十几年来,北京、江苏、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混凝土普及应用发展迅速,应用商品混凝土已占当地全部混凝土用量的50%以上。北京、上海已占65%—70%。接近于工业发达国家使用水平。
国家对发展预拌混凝土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法规,为预拌混凝土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2003年10月,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文件规定,北京等城区从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并逐步延伸到县
级,为实现全国水泥散装化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为鼓励商品混凝土的发展,国务院、相关部委、行业协会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2005年)、《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2006年)等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在2008年8月29日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明确规定了“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为预拌混凝土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行政执法保证,对进一步提高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力度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各地政府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及本地实际情况,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文件,大力鼓励和支持预拌混凝土,大大促进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混凝土用量不断增加,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现场分散搅拌混凝土的小生产方式已不能满足城市大规模建设的需要,因此,大力推广和运用商品混凝土已成历史的必然。商品混凝土是工业发达国家共同的成功经验,代表了混凝土生产的最新最先进水平,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也是我国混凝土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商品混凝土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由于建筑业发展自身的需要及国家政策的支持,商品混凝土行业是一个朝阳产业,经济效益可观,符合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行业平均纯利润可达15%一20%,投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效益可观,投资回报率大大超过了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收期短,市场风险小,市场前景好并可实现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