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财企[2002]310号); (2)财政部《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财会[2003]31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程序及报送材料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44号)
(4)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规定》(财企[2002]513号) (5)财政部《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
办法》(财企[2003]233号) (二)行为依据 1、《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2、企业制定的执行会计制度的《会计政策》;
3、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清产核资复核过程及实施情况
1、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 2、工作起止日期:2005年09月05日-200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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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实施情况:
(1)对企业按财政部门批复的规定所作账务处理进行审核,检查其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2)培训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贵公司做好清产核资的基础工作; (3)协助贵公司依据关于资产损失相关文件的规定对资产损失进行重新认定,并审核其是否符合资产损失相关文件的规定; (4)指导贵公司依据关于资产损失相关文件的规定收集相关损失的证据。
(5)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贵公司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
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鉴证。
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
(一) 企业的会计责任和中介机构的审计责任
贵公司须对所提供的有关资产损失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和根据取得的资料在做出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背景及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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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是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二日经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穗建企复[1996]267号”文批准成立,由xxx改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原xxx的成立日期为一九八三年九月九日,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日期
为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二日。二零零二年广州市财政局以穗财企[2002]1482号批复将公司授权xxx经营管理,该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
2、 司经营资质限定情况
⑴、企业经营资质条件规定企业净资产最少必须达到xxx万元以上;
⑵、注册资本不低于xxx万元。 3、 商注册情况
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参考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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