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编辑】|【选择性粘贴】 命令行:PASTESPEC
系统打开【选择性粘贴】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进行相关参数设置。 7、粘贴为块。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编辑】|【粘贴为块】 命令行:PASTEBLOCK 快捷键:Ctrl+Shift+V
快捷菜单:终止所有活动命令,在绘图区域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粘贴为块】。 将复制到剪贴板的对象作为块粘贴到图形中指定的插入点。 8.4 镜像、偏移和阵列对象 一、镜像复制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镜像】 命令行:MIRROR 工具栏:
可以将对象以镜像线对称复制。 在AutoCAD中,使用系统变量MIRRTEXT可以控制文字对象的镜像方向。如果MIRRTEXT的值为1,则文字对象完全镜像,镜像出来的文字变得不可读。如果MIRRTEXT的值为0,则文字对象方向不镜像,镜像出来的文字变得可读。 二、偏移复制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偏移】 命令行:OFFSET (快捷O) 工具栏:
可以对指定的直线、圆弧、圆等对象作偏移复制。在实际应用中,常利用【偏移】命令的这些特性创建平行线或等距离分布图形。
注意:使用【偏移】命令复制对象时,对直线段、构造线、射线作偏移,是平行复制。对圆弧作偏移后,新圆弧与旧圆弧同心且具有同样的包含角,但新圆弧的长度要发生改变;对圆或椭圆作偏移后,新圆、新椭圆与旧圆、旧椭圆有同样的圆心,但新圆的半径或新椭圆的轴长要发生变化。 三、阵列复制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阵列】 命令行:ARRAY 工具栏:
打开【阵列】对话框,可以在该对话框中设置以矩形或者环形方式阵列复制对象。 注意:(1)行距、列距和阵列角度的值的正负性将影响将来的阵列方向:行距和列距为正值将使阵列沿X轴或者Y轴正方向阵列复制对象;阵列角度为正值则沿逆时针方向阵列复制对象,负值则相反。如果是通过单击按钮在绘图窗口中设置偏移距离和方向,则给定点的前后顺序将确定偏移的方向。
(2)预览阵列复制效果时,如果单击【接受】按钮,则确认当前的设置,阵列复制对象并结束命令;如果单击【修改】按钮,则返回到【阵列】对话,
框,可以重新修改阵列复制参数;如果单击【取消】按钮,则退出【阵列】命令,不做任何编辑。
8.5 移动、旋转和缩放对象 一、移动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移动】 命令行:MOVE (快捷键M) 工具栏:
移动对象是指对象的重定位。可以在指定方向上按指定距离移动对象,对象的位置发生了改变,但方向和大小不改变。 二、旋转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旋转】 命令行:ROTATE (ro) 工具栏:
将对象绕基点旋转指定的角度。
注意:使用系统变量ANGDIR和ANGBASE可以设置旋转时的正方向和0角度方向。用户也可以选择【格式】|【单位】命令,在打开的【图形单位】对话框中设置它们的值。 三、缩放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缩放】 命令行:SCALE 工具栏:
可以将对象按指定的比例因子相对于基点进行尺寸缩放。 8.6 拉伸、拉长 一、拉伸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拉伸】 命令行:STRETCH 工具栏:
可以移动或拉伸对象,操作方式根据图形对象在选择框中的位置决定。执行该命令时,可以使用交叉窗口方式或者交叉多边形方式选择对象,然后依次指定位移基点和位移矢量,AutoCAD将会移动全部位于选择窗口之内的对象,而拉伸(或压缩)与选择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
对于直线、圆弧、区域填充和多段线等对象,若其所有部分均在选择窗口内,那么它们将被移动,如果它们只有一部分在选择窗口内,则遵循以下拉伸规则。 1、直线:位于窗口外的端点不动,位于窗口内的端点移动。
2、圆弧:与直线类似,但在圆弧改变的过程中,圆弧的弦高保持不变,同时由此来调整圆心的位置和圆弧起始角、终止角的值。
3、区域填充:位于窗口外的端点不动,位于窗口内的端点移动。 4、多段线:与直线或圆弧相似,但多段线两端的宽度、切线方向及曲线拟合信息均不改变。 5、其他对象:如果其定义点位于选择窗口内,对象发生移动,否则不动。 其中圆对象的定义点为圆心,形和块对象的定义点为插入点,文字和属性定义的定义点为字符串基线的左端点。
二、拉长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拉长】 命令行:LENGTHEN 工具栏:
可修改线段或者圆弧的长度。 8.7 修剪与延伸对象 一、修剪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修剪】 命令行:TRIM(快捷键tr) 工具栏:
注意:在AutoCAD 2010中,可以作为剪切边界的对象有直线、圆弧、圆、椭圆或椭圆弧、多段线、样条曲线、构造线、射线以及文字等。剪切边也可以同时作为被剪边。默认情况下,选择要修剪的对象(即选择被剪边),系统将以剪切边为界,将被剪切对象上位于拾取点一侧的部分剪切掉。如果按下Shift键,同时选择与修剪边不相交的对象,修剪边将变为延伸边界,将选择的对象延伸至与修剪边界相交。 二、延伸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延伸】 命令行:EXTEND 工具栏:
可以延长指定的对象与另一对象相交或外观相交。延伸命令的使用方法和修剪命令的使用方法相似,不同的地方在于:使用延伸命令时,如果在按下Shift键的同时选择对象,则执行修剪命令;使用修剪命令时,如果在按下Shift键的同时选择对象,则执行延伸命令。
第8课图形编辑Ⅲ 本课要点:
(1)打断与合并对象 (2)修改倒角、圆角 (3)分解对象与对齐对象 (4)编辑对象特性 8.8 打断与合并对象 一、打断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打断】 命令行:BREAK (快捷键BR) 工具栏:打断于点和打断两个命令
可部分删除对象或把对象分解成两部分。
默认情况下,以选择对象时的拾取点作为第一个断点,这时需要指定第二个断点。如果直接选取对象上的另一点或者在对象的一端之外拾取一点,这时将删除对象上位于两个拾取点之间的部分。如果选择【第一点(F)】选项,可以重新确定第一个断点。在确定第二个打断点时,如果在命令行输入@,可以使第一个、第二个断点重合,从而将对象一分为二。如果对圆、矩形等封闭图形使用打断命令时,AutoCAD将沿逆时针方向把第一断点到第二断点
之间的那段圆弧删除。 二、合并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合并】 命令行:JOIN 工具栏:
将对象合并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对象。
1、源对象为一条直线时,直线对象必须共线(位于同一无限长的直线上),但是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2、源对象为一条开放的多段线时,对象可以是直线、多段线或圆弧,对象之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必须位于与 UCS 的 XY 平面平行的同一平面上。
3、源对象为一条圆弧时,圆弧对象必须位于同一假想的圆上,但是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4、源对象为一条椭圆弧时,椭圆弧必须位于同一椭圆上,但是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注意:合并两条或多条椭圆弧时,将从源对象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合并椭圆弧。
5、源对象为一条开放的样条曲线时,样条曲线对象必须位于同一平面内,并且必须首尾相邻(端点到端点放置)。 8.9 修改倒角、圆角 一、倒角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倒角】
命令行:CHAMFER(快捷键CHA) 工具栏:
可以为对象绘制倒角。
注意:修倒角时,倒角距离或倒角角度不能太大,否则无效。当两个倒角距离均为0时,CHAMFER命令将延伸两条直线使之相交,不产生倒角。此外,如果两条直线平行或发散时则不能修倒角。 二、圆角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圆角】 工具栏: 命令:fillet
可以对对象用圆弧修圆角。 注意:(1)如果圆角的半径太大,则不能进行修圆角。
(2)对于两条平行线修圆角时,自动将圆角的半径定为两条平行线间距的一半。 (3)如果指定半径为0,则不产生圆角,只是将两个对象延长相交。
(4)如果修圆角的两个对象具有相同的图层、线型和颜色,则圆角对象也与其相同;否则圆角对象采用当前图层、线型和颜色。 8.10分解对象与对齐对象 一、分解对象
可以将多段线、标注、图案填充或块参照复合对象转变为单个的元素。
可以分解多段线、标注、图案填充或块参照等复合对象,将其转换为单个的元素。例如,分解多段线将其分为简单的线段和圆弧。分解块参照或关联标注使其替换为组成块或标注的对象副本。。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分解】 命令行:EXPLODE 工具栏:
选择需要分解的对象后按下回车键,即可分解图形并结束该命令。
在希望单独修改复合对象的部件时,可分解复合对象。可以分解的对象包括块、多段线及面域等。
任何分解对象的颜色、线型和线宽都可能会改变。其他结果将根据分解的复合对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请参见以下可分解对象的列表以及分解的结果。 二维和优化多段线
放弃所有关联的宽度或切线信息。对于宽多段线,将沿多段线中心放置结果直线和圆弧。 三维多段线
分解成直线段。为三维多段线指定的线型将应用到每一个得到的线段。 三维实体
将平整面分解成面域。将非平整面分解成曲面。 注释性对象
将当前比例图示分解为构成该图示的组件(已不再是注释性)。已删除其他比例图示。 圆弧
如果位于非一致比例的块内,则分解为椭圆弧。 块
一次删除一个编组级。如果一个块包含一个多段线或嵌套块,那么对该块的分解就首先显露出该多段线或嵌套块,然后再分别分解该块中的各个对象。
具有相同 X、Y、Z 比例的块将分解成它们的部件对象。具有不同 X、Y、Z 比例的块(非一致比例块)可能分解成意外的对象。
当按非统一比例缩放的块中包含无法分解的对象时,这些块将被收集到一个匿名块(名称以“*E”为前缀)中,并按非统一比例缩放进行参照。如果这种块中的所有对象都不可分解,则选定的块参照不能分解。非一致缩放的块中的体、三维实体和面域图元不能分解。 分解一个包含属性的块将删除属性值并重显示属性定义。
无法分解使用 MINSERT 命令和外部参照插入的块及其依赖块。 体
分解成一个单一表面的体(非平面表面)、面域或曲线。 圆
如果位于非一致比例的块内,则分解为椭圆。 引线
根据引线的不同,可分解成直线、样条曲线、实体(箭头)、块插入(箭头、注释块)、多行文字或公差对象。 网格对象
将每个面分解成独立的三维面对象。将保留指定的颜色和材质。 多行文字
分解成文字对象。 多行
分解成直线和圆弧。 多面网格
单顶点网格分解成点对象。双顶点网格分解成直线。三顶点网格分解成三维面。 面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