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幼儿园每班至少配6个洗手龙头,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0)做好校门口社会接送车辆的疏导与管理,禁止校外外卖、快递进入校园等。寄宿制学校在大门附近定点设置学生领取快递窗口。
四、行政管理
1.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本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班级、各老师)、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3.根据卫健部门的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细致全面的开学(园)预案(预案内容需包括防控措施、师生返校安排、教育教学管理、疫情处置等内容)。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4.做好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宣传。围绕战“疫”经验、典型人物以及防疫知识等,发好声、传好音。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
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回应师生关切,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建立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报告”与“零报告”。学校(幼儿园)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7.安排好轮班值守。对学校教师与行政值班人员的办公室配备消毒用品,规范防疫隔离、消毒等流程。
五、疫情管理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安排患者到健康观察区(室)进行隔离,初步排查后,报告学校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120救护车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3.发生疫情的学校暂时停课(复学时间由属地教育部门会同卫健部门确定),并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
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教职工、校内临聘人员、外包人员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医用手套。
4.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5.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消毒指南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即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6.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