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理论视野下的廉洁政府探讨
作者:肖冬鸣
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6年第11期
摘 要:廉洁政府从本质上讲就是权力主体在不滥用公共权力、维护与实现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本文从政治理论的角度对廉洁政府以及我国应该如何建立廉洁政府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廉洁政府 公共利益 政府职能 措施
要建设廉洁政府,就要懂得什么样的政府是廉洁的,要用什么样的标准去衡量政府是廉洁的,廉洁政府的构成要素是什么,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廉洁政府的内容又出现了哪些变动等问题,而只有明确了这些概念,廉洁政府的建设才有目标,才有方向。 一、廉洁政府的概述
由于廉洁政府是廉洁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探讨廉洁政府之前,先要弄清楚廉洁政治的含义。所谓廉洁政治是指政治权力主体在行使政治权利的过程中围绕着公共利益的实现,不滥用公共权力等相关规定,实现特定权利的一种社会关系。而在廉洁政治这一前提下,廉洁政府主要包括四个要素:
其一,廉洁政府的主体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政府从狭义上来讲,主要包括立法、行政、司法部门以及相关的下属机构,而其主体自然就是这些机关内部的人员,但是从广义丧来讲,与政府相关的政党、机构以及社会团体在政府职能履行中也拥有一定的权利,因此从理论上讲,这些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是廉洁政府的主体。其二,廉洁政府的主要特征是不滥用公权力。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它将多数人的意志集中在一起,形成了公权力,而这种权力的执行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应该符合一定的制度规范,从理论上讲,政府要想实现权力的约束就应该遵守一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道德,即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限制权力的执行范围,另一方面通过意识层面的个人修养、廉洁风俗、政治价值观等限制为公权力划定范围。其三,廉洁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既然政府是多数人的意志的集合体,那么它必然要代表着公共利益,而廉洁政府在建设中应该避免使公权力成为个人或者小团体牟利的“私器”,而是应该从集体利益出发,将公共利益的实现作为廉洁政府履行职能的根本目标。其四,廉洁政府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利益关系,即廉洁政府在使用公权力的过程中不仅要维护公共利益,还应该平衡好社会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权力关系,即虽然政府与民众在权力划分上存在差距,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服务于被服务的关系。
二、廉洁政府建设的主要理论原则
前文已经说过,廉洁政府的执政目标是代表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因此围绕着公共利益,我们在建设廉洁政府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以下原则。 1.平等代表公务行为。廉洁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该将平等主义作为行政的基本原则。具体来讲就是政府在确定机关人力资源组成结构时,应该综合考虑某一地区人群、社会的基本特性,使每一个有条件、有意愿参加行政管理的人员都能够获得担任公职的机会,而只有这样廉洁政府才能够代表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需求,并将该需求有效地融合在政府的行政管理中来。
2.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作为服务民众的组织机构,将信息的公开是还权于民的主要表现,但是有些政府部门依仗着信息渠道多元化的优势,将某些关系民众根本利益的信息保密、隐瞒,或玩文字游戏,利用专业的术语欺骗民众。而廉洁政府应该扭转这一局面,将信息获取的优势转化为为民众提供及时可靠信息的责任,从而在政府与民众之间搭建信任的桥梁。 3.平衡专业与民主的关系。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条件下,政治问题也变得日益复杂,因此许多行政管理问题,要想得到圆满的解决,就必须要借助专家的力量,例如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就离不开经济学家的建言献策。而政府在听取专业意见的过程中,应该把握好度,切不可助长一些所谓的社会精英的专业主义思想,而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廉洁政府的民主原则。
4.多元化参与。廉洁政府在施政过程中,如果能够让政策相关群体以及利害关系人参与其中,不仅能够提高方案的科学性,还能够实现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更能够增强民众对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如何组织民众参与政策制定考验着政府主体的执政能力,而在组织参与的过程中,政府主体应该将决策的权力交还于多元化的主体,从而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三、我国建设廉洁政府的主要措施
对于我国而言,政治领域的贪腐问题仍然是阻碍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我党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廉洁政府的建设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严密的部署。而经过几年的反腐斗争,政府中一批贪腐分子纷纷落马,这一方面使我们看到了反腐工作的成效,另一方面也看到了倡廉工作的艰巨。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拔掉政府主体中的蛀虫很重要,但是建设一个廉洁的政府则更加重要。而对于我国而言,要想建立廉洁政府,维护公众的基本利益,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
1.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从理论上来讲,要想保证权力制约的有效性不仅要完善事后惩治机制,还应该建立事前预防机制。政府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应该将反腐倡廉作为指导理念,应用在各部门工作的谋划、部署和推进过程中,同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利用严格的懲治措施震慑后人,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取得进展。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制。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在廉洁政府的建设中,党员们应该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充分落实“两学一做”精神,领导干部应该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对部门内的廉政建设负起责任,以实现政府权力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3.厉行节约、反对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随着社会的进步,厉行节俭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而在廉洁政府的建设中,相关部门首先要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尽量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其次实现“三公”经费的公开,自觉接受检查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最后做好公务接待工作的审查工作,加强预算管理,从源头上堵住浪费的漏洞。 4.完善并落实监督制度。严格的监督制度是确保政府权力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将权力关在“笼子”里的重要性。基于此,在建设廉洁政府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完善纪委监察、国家司法机关等监督部门的相关机制,还应该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的监督,并通过新闻媒体落实监督工作,进而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结语
在现代政治学理论中廉洁政府与廉政建设息息相关,而国家在廉政建设中,利用价值体系和制度体系对公职人员的权力进行限制,从而保证权利的运行既能够符合社会的基本风俗习惯、价值要求,也能够保证其符合一定的强制性的制度规范,从而实现权力对公共关系的平衡,以及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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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肖冬鸣(1977.12—),女,江西信丰人,汉族,硕士学位,中级讲师,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委党校,研究方向:政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