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临海粮油加工业
依托沿海港口优势,进一步发展壮大粮油加工业,支持防城港大海粮油、钦州中国粮油等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具有品种开发、基地建设、综合深加工、营销、配送一体化的粮油企业集团。到2015年,粮油加工业能力达到380万吨左右,产值达到400亿元;2024年,产值达到600亿元。
专栏5:临海工业 石化工业。重点建设中石油钦州炼化一体化二期、中石化铁山港千万吨级炼油化工一体化、北海炼油异地改造(20万吨/年聚丙烯)、铁山港石化产业园、钦州100万吨乙烯、钦州100万吨芳烃、钦州300万吨沥青、钦州玉柴石化二期、防城港150万吨重交通沥青、钦州100万吨成品油储备库、钦州中石油300万吨LNG、广西(北海、防城港)LNG、北海至南宁成品油管道、铁山港至山口原油管道、北海至涠洲岛原油管道等项目。 冶金工业。重点建设防城港钢铁基地及配套的废钢加工、耐热耐磨材料开发、石灰石矿、冶金灰,防城港铁矿石精细加工,北海铁山港50万吨/年高中低碳硅锰合金,钦州铁合金技改提升等项目。 有色金属工业。重点建设金川防城港有色金属原材料深加工、防城港镍合金生产线技改、北海诚德新材料二期工程等项目。 能源工业。重点建设神华广投北海能源基地年吞吐量5000万吨的储配煤中心和8×100万千瓦大型火电项目、北海电厂二期、防城港电厂二期、钦州电厂二期、钦州石化产业园热电厂、北海合浦生物质能发电等项目。 粮油加工业。重点建设防城港食用植物油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中粮(钦州)油脂加工等项目。 临海工业园区。北海铁山港石化工业园、电子工业园、新材料材
42
料工业园,防城港钢铁工业园、大西南临港工业园、粮油与食品工业园,钦州港石化工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等。 第八章 加强海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坚持海洋生态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并举、海洋污染防治与海洋生态保护并重,切实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促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第一节 加强海洋污染防治
以恢复和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与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控制入海污染物和海洋生态修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陆源、主要入海河流、重要港区和海域等污染的控制和治理。
一、强化陆源污染物的治理
加强沿海地区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对海洋环境的污染防控,按照工厂入园、废水、垃圾集中治理、达标排放的要求,将沿海地区的工业企业特别是排污企业,全部纳入管理范围,重点污染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滨海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配套污水管网以及配套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提高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处理率,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新建排海污水处理厂必须有脱氮、脱磷工艺,现有排海污水处理厂提高脱氮脱磷效率。加强流域沿岸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生态节约型生态农业模式,加快沿海地区畜禽养殖集约化、规模化进程,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物治理工程,大力整顿水产养殖
43
业,提高养殖技术,加强废水排放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二、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依法公布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沿海地区企业积极引导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符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标准的企业必须进行严格审核管理。凡是新建企业,应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业和设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企业生态化战略,积极培育循环经济行业和企业,重点推进沿海地区的制糖、钢铁、石化、电力、建材、林浆纸、林产加工、化工等行业构建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三、加强入海河流和港区污染物的整治
强化入海江河水污染的治理,严格执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大南流江、钦江、大风江、茅岭江、黄竹江、防城江和北仑河等主要入海河流域的综合整治。严格落实防城港、珍珠港、钦州湾、廉州湾、铁山港等有源区的排污控制方案。加大港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港区污水处理水平,减少污染物向海洋的排放。加大北海外沙内港、防城港区、钦州湾湾顶、铁山港湾顶等局部受污海域的综合整治,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尽快使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规定的标准。
四、严格控制海域污染物排放
加强管理海洋船舶污水和废弃物排放管理,加快制定渔船废水排放标准和污染源控制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减排措
44
施,强化倾废管理报告制度。改善港口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港口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能力及船舶和码头防污设备的配备率,在大中型港口建设岸基油污水接纳处理站或配备油污水接纳处理船。加大滩涂、浅海养殖的控制,防止过度养殖和海水污染。加强对近岸水体、海域沉积物等有机污染物评估和海域环境的污染监测,严防海上突发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加强海洋生态和生物资源保护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及物种保护力度,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系统,维持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
一、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海洋生物、湿地、海岛的调查研究,加强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合浦儒艮自然保护区、北仑河口自然保护区等国家级保护区和涠洲岛鸟类自然保护区、茅尾海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等自治区级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保护区生物繁衍能力。着力建设一批具有保护价值的海洋生物种质资源、珍稀濒危物种、滨海湿地、自然遗址、地质地貌等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加快建设涠洲岛-斜阳岛珊瑚礁海洋特别保护区,尽快建设钦州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加强近海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的修复和治理,开展人工渔礁和海洋生态保护及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营造海洋生物栖息环境,促进近海渔业资源的尽快恢复。
二、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及种源保护
认真落实禁渔区、禁渔期和休渔制度,严格控制近海捕
45
捞强度,保护和休养生息海洋生物资源。开展生物种苗人工增殖放流,稳定和增加生物资源数量。加强珍稀濒危海洋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海洋渔业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对重要渔业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等水生生物资源区要加强保护和监管,加强和完善广西近海二长棘鲷、幼鱼幼虾、锯缘青蟹、方格星虫以及珍珠、牡蛎、文蛤、泥蚶等重要经济、特色品种的繁殖场和种源地的保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珍珠、牡蛎、锯缘青蟹、方格星虫、文蛤、泥蚶等重要经济特色品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区。严格控制捕捉东方鲎、海马、海蛇等稀有的具有重要医药功能特性的海洋生物种类,保障稀有资源的种群稳定和可持续利用。建立外来物种有效管理机制,探索海洋、渔业、海事、海关、检验检疫等涉海行政管理部门防范和治理外来物种入侵的可行模式,建立引种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外来物种监测及应急管理,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外来物种或控制其扩散范围,确保海洋生态安全。
三、加强沿海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
加强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和滨海植被的保护,严禁毁林搞开发。重点加大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等生态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城乡绿化工程、绿色通道工程、城市生态保护小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以村镇绿化为“点”、基干林带、通道绿化为“线”、以荒山、荒滩绿化为“面”、农田林网建设为“网”,点、线、面、网相结合,多层次立体配置的沿海生态防护林体系。
四、建设海岸生态隔离带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