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的七不住相
金刚经的七不住相 一.发心而不住发心相
《金刚经》认为,在了悟之境上,连发心也不可执着,“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如果心存发心求圣智的想法,就是住相。 道川颂云:
独坐翛然一室空,更无南北与西东。虽然不借阳和力,争奈桃花一样红。《集注》引室空心空,泯除对立。发心而无心可发,才是真正的发心,像虽然不借阳和力的桃花,自在自为地盛开,无为而无不为。 二.了悟而不住了悟相
《金刚经》指出,“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即不与我授记”。对于悟心同样不可执着。万法本空,若于法有得、于觉有证,即是执相,能所未除,就不可能成就道果。龙牙颂云:
深念门前树,能令鸟泊栖。来者无心唤,去者不慕归。若人心似树,与道不相违。《集注》引心上无纤粟停留,便是无
法可得,自性清净。怀深颂云:
“一颗灵丹大似拳,服来平地便升仙。尘缘若有丝毫在,蹉过蓬莱路八千。”
只要有纤毫的我已得法的见解,便与悟境失之千里。将一切悟心彻底扫除,“上无片瓦,下无卓锥。日往月来,不知是谁”
《集注》引川禅师颂, 才是洒洒落落的闲道人。因此《金刚经》说“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念头产生的本身就是执着于这个假名,心性当下被染污,此地无银三百两,“但有纤毫即是尘,举意便遭魔所扰”《集注》引志公语。 三.庄严而不住庄严相
《金刚经》通过庄严国土说明无住的道理。如果菩萨有庄严佛土的想法,就是严重的我执。只有彻底排除庄严佛土的思想,并认清佛土本性空寂,庄严不过是幻化之行,一切皆非真,才是菩萨:“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只要一想着清净庄严,有境界相,即非庄严。绝对的清净是不能想像的。禅者于此下一转
语,川禅师说:“娘生裤子,青州布衫。”颂云:
抖擞浑身白胜霜,芦花雪月转争光。幸有九皋翘足势,更添
朱顶又何妨?
《集注》引虽然娘生裤子、青州布衫喻本来面目不须庄严,了悟之心如同白洁胜霜之鹤,与芦花雪月相映,着不得任何色尘,但对“非庄严”这句话本身也不可执
着,因此非庄严又何妨庄严?故不妨有“翘足势”、“丹顶”的严饰。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非庄严佛土者,即是庄严,是名非庄严。 四.度生而不住度生相
《金刚经》强调:“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禅宗认为,“一切众生
本是菩提,不应更得菩提”《古尊宿》卷3《希运》, 所以并没有众生可度,“堂堂大道,赫赫分明。人人本具,个个圆成。只因差一念,现出万般形”《集注》
引川禅师颂, “自性若悟,众生是佛;自性若迷,佛是众生”《坛经?付嘱品》, “不悟即佛是众生,一念悟时众生是佛”
《坛经?般若品》。 经文谓佛有五眼,川禅师颂云:如来有五眼,张三只一双。一般分皂白,的的别青黄。其间些子誵讹处,六月炎天下雪霜。从自性本体上看,
如来凡夫并无区别。一念迷即凡夫,一念悟即佛:“一切凡
夫皆具眼,而被迷心盖覆,不能自见。若无迷心妄念,如得翳障退灭,五眼开明。”《集注》引李文会语 五.持经而不住持经相
《金刚经》强调持经的功德,同时又注意对持经功德之心的扫除。川禅师颂为:初心后发
施心同,功德无边算莫穷。争似信心心不立,一拳打破太虚空?虽然功德无边,但只是人天福报,与佛法毫无干系。只有将贪求福报之心彻底扫除,将太虚空般的人
天福报一拳打碎,才能获得无为的“福德”。川禅师著语云:“擘开太华手,须是巨灵神。”意为擘开坚固如华山与中条山的功德之念,须有黄河之神巨灵的力量。
颂曰:“堆山积岳来,一一尽尘埃。眼里瞳人碧,胸中气若雷。出边沙塞静,入国贯英才。一片寸心如海大,波清几见去还来。”生动地传达出领悟即心即佛、不住 持经功德的自由奔放悟境。 六.布施而不住布施相
《金刚经》强调:“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若人满三千大
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所得福德仍不为多。这是因为,“宝满三千界,赍持作福田。惟成有漏业,终不离人天” 《集注》引傅大士颂。 凡夫六根胶着六境,在布施时住于布施之相,顾恋身财,希求受
者报恩,希求来世果报。而真正的布施,要三轮体空:无能施之心,不见有施之物,不分别受施之人。三轮皆无自性,体空而幻有,所以不能执着。因此,当梁武帝
问达摩起寺度僧有何功德时,达摩斩钉截铁断然否决:“无功德!”
真正的功德性,在真心自性当中,而不在有为法中。有为终归于灭,住相布施,希求福德,得福虽多,于明心见性,毫无裨益;无为的功德性,无形无象,没有穷
尽:住相布施生天福,犹如仰箭射虚空。势力尽,箭还坠,招得来生不如意。争似无为实相门,一超直入如来地。《证道歌》“若论无相施,功德极难量。”傅大士
颂达摩点化梁武帝,目的是为了让他向真心自性中去体究。川禅师颂云:“罗汉应供薄,象身七宝珍。虽然多浊富,争似少清贫。罔象只因无意得,离娄失在有心
亲。”布施而“有心”,贪求福报,所求得者只是福德,而非功德。 七.说法而不住说法相
金刚经的七不住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