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卫生杀虫剂的发展现状及安全性评价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卫生杀虫剂的原药(或原料)大多来源于农药,但其与农药又有着明显的区别。①卫生杀虫剂是直接用于人的生活场所和生产环境,如卧室、办公室、厂房、农屋、厨房等;而农药主要用于旷野、森林、草原等。②卫生害虫的种类比农林牧业要少,且其生活习性和环境条件也不同或相差甚远。③卫生杀虫剂对人有直接影响,它的理化性质、药效、毒性对人的影响很大,容易产生中毒或不良反应;而农药主要用于防治农林牧业病、虫、害,对人的影响也往往是间接的,对其要求相对来说比卫生杀虫剂要低得多。 就目前我国的现状而言,卫生杀虫剂的安全性评价应该参照农药的毒理学评价要求,与农药的评价程序一致。

4.1 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方法

我国于1991年6月正式颁布了“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并于1995年8月正式颁布了“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1996年1月1日以国家标准实施)。 4.1.1 在评价农药安全性时,毒理学方面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①化学名称、化学结构。

②产品组成:有效成分含量及其它成分含量。

③理化特性:外观、比重、蒸气压、溶解度、乳化性、相混性、熔点、沸点等。 ④一般毒性试验和特殊毒性试验项目,依次分为四个阶段,可以根据申请登记的农药类别及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试验。

⑤每人每日容许摄人量的制定:根据动物试验中最大无作用剂量再缩小100倍(安全系数)。

⑥人群接触毒性和意外事故的毒性资料。 ⑦代谢产物和主要杂质的毒性。

⑧按照申请农药登记的不同情况及生产和销售的需要,提交不同项目的毒性试验资料分别要求如下:

a.凡属申请正式登记的农药品种,一般需具备四个阶段的全套资料,尤其是新投产、产量大、使用面积广的,或估计有可疑潜在性危害的农药。进口农药必须提交四个阶段的完整毒理学试验资料,进行必要的毒理学验证试验。

b.凡属申请临时登记或勇于药效试验的农药,可先提交相当于第一、第二阶段的毒理学试验资料。补充登记(改变剂型或改变含量)的农药,需提交第一阶段毒理学试验资料。根据评审结果再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其它试验项目。

c.凡要求将已登记过的原药混配或各种剂型的制剂时,一般应先提供急性经口联合毒性的试验资料,以表明有无协同作用,如有明显的增强作用,则需进行其它试验。

d.根据农药的用途、品种的理化特性,对某些特殊用途的农药(如卫生杀虫剂、生物农药、杀鼠剂、森林农药等)可作适当的增减。如蚊香类或气雾剂类农药需做28 d亚急性吸人毒性试验。

4.1.2 农药四阶段毒理学评价项目及方法 第一阶段

①急性毒性试验 目的:

a.求出试验农药对试验动物的半数致死剂量或浓度(LD50或LC50)。 b.初步估计毒作用的靶器官和可能的毒作用机制。

c.为亚慢性、慢性和其它毒性试验的剂量水平设计提供参考。 d.为急性毒性分级和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项目和受试动物:

a.大鼠和小鼠的急性经口LD50。

b.大鼠的急性经皮LD50。 c.大鼠急性吸入LD50。 结果评定(表5)

表5 我国农药的急性毒性分级

级别 剧毒 高毒 中等毒 低毒

经口LD50 (mg/kg) <5 5~50 51~500 >500

②急性皮肤、眼睛粘膜刺激试验 目的:

a.测定农药对哺乳动物皮肤和眼睛是否有刺激、腐蚀作用及其强度。

b.估计人体接触该农药时可能出现的类似危害,为农药生产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提供依据。

项目及试验动物:

a.大白兔的皮肤刺激反应。

b.大白兔眼睛结膜、角膜和虹膜的刺激反应。 ③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 目的:测试动物反复接触农药后集体产生免疫传递的皮肤反应的可能性,从而确定农药的变态反应性。

项目及受试动物:豚鼠致敏试验

结果评定:将出现皮肤红斑或水肿的动物数除以动物总数,求出动物致敏率,再按标准进行致敏率的强度评定。 第二阶段

①蓄积毒性试验 目的:

a.了解农药蓄积毒性的强弱。

b.为慢性毒性试验及其它有关毒性试验的剂量选择提供参考。

受试物及方法:大白鼠或小白鼠,采用剂量固定的20 d蓄积法或剂量递增的蓄积系数法。

②致突变试验

目的:检测农药的诱变性,预测其遗传危害和潜在致癌作用的可能性。 项目和方法:

a.原核细胞基因突变试验,Ames试验;

b.哺乳动物细胞(体细胞和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

c.其它致突变试验:如精子畸形试验、体外培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UDS试验等。 Ames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和睾丸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为必做试验。 第三阶段

①亚慢性毒性试验 目的:

a.观察农药以不同剂量水平较长时间喂养对动物的毒作用性质和靶器官。 b.初步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和最小有作用剂量以及剂量—反应关系。

经皮LD50 (mg/kg)4h <20 20~200 201~2000

吸入LC50

3

(mg/m)2h <20 20~200 201~2000 >2000

c.了解农药对动物生殖和子代的影响。

d.为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的剂量选择、试验设计提供依据。 e.为农药安全使用和安全防护提供依据。 受试动物及方法:

多用大鼠。90 d喂养试验、21 d经皮试验、21 d或28 d吸人试验、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等。

②代谢试验 目的:

a.了解农药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速度。

b.为进一步研究农药的毒作用机制和毒性安全评价提高依据。 第四阶段:慢性毒性(包括致癌)试验 目的:

a.观察试验动物的慢性毒性效应(包括肿瘤)及其严重程度、靶器官和损害的可逆性 b.确定慢性阈剂量(浓度)、最大无作用剂量(浓度),为制定人类接触该农药的每日容许摄人量(ADI)或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MAC)提高依据。 动物及方法:首选大白鼠,经口染毒2年。

结果评定:采用WHO提出的判断致癌试验阳性结果的标准进行判断。

慢性试验中求得的最大无作用剂量与人可能摄人量进行比较后根据下列三项标准评定: a.小于或等于人的可能摄人量的50倍者,表示毒性较强,一般应予放弃。 b.大于50倍而小于100倍者,由专家共同评议。 c.大于100倍者可考虑允许使用。

4.2 使用卫生杀虫剂的安全性要求

4.2.1 禁用高毒类农药,即LD50<500 mg/kg的农药。

4.2.2 农药的质量必须达到卫生标准级,如有效活性成分(纯度)大于90%,无臭、对人、畜、哺乳类动物属低毒类品种,长期低剂量(浓度)接触无遗传毒性和致癌作用,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2.3 用于室外喷洒、室内滞留喷洒以及室内空间喷洒的杀虫药剂毒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大鼠经口LD50应大于5000 mg/kg,经皮LD50大于2000 mg/kg,吸收(1 h)LC50大于

3

1000mg,/m。

②对皮肤、眼睛无明显刺激作用,无致敏作用。 ③无遗传毒性或致突变作用,无迟发性神经毒性。 ④复配杀虫药剂中原药的联合毒性无增毒作用。

4.3 卫生杀虫剂的毒理学评价原则

4.3.1 由于卫生杀虫剂多采用已登记注册的几种原药,故一般情况下仅需进行第一阶段试验(试验项目应包括急性经口、经皮、吸入毒性试验以及皮肤刺激试验、眼睛粘膜刺激试验)即可,如果急性毒性符合上述安全性要求且联合毒性无增高现象,即可投入生产使用。

4.3.2 若联合毒性试验有增毒现象,则必须进行第二阶段试验,若试验结果证明无遗传毒性、无致敏作用,无明显蓄积作用或仅有弱蓄积性则不必进行第三阶段试验。

4.3.3 若第二阶段试验项目中有1—2项提示有遗传毒性或有强蓄积毒性,则应进行第三阶段试验,主要包括亚慢性吸入、经口、经皮毒性试验、致畸试验、二代繁殖试验和迟发神经毒性试验。根据第三阶段试验结果决定该农药使用与否。一般情况下不必进行第四阶段试验。

4.3.4 对于卫生杀虫剂中含创新的新化学物质或新农药,则需首先进行第一、二阶段试验。如果该新化学物质或新农药的化学结构提示有慢性毒性和/或致癌效应,且产量大、使用面广、人畜接触机会多者,则应进行第三、四阶段的试验。 5 当前卫生杀虫剂的监督管理及其防治对策

5.1 我国目前发布的与卫生杀虫剂有关的法规、规章(表6)。

表6 与卫生杀虫剂有关的法规和规章

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 化工部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 省级农药管理办法

国务院 四川省人大 化工部 农业部

农业部、卫生部 国家工商局、农业部

山西、河南、上海、广东、湖北、陕西等

颁发部门

实施日期 1997.5.8 1999.8.14 1998.1.16 1999.7.23 1982.6.5 1995.4.7 1995-1999

5.2 我国发布的与卫生杀虫剂有关的农药技术规范(表7)。 5.3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5.3.1 现有的卫生杀虫剂药效试验方法和评价的国家标准不配套、不完善。目前仅有“评价标准草案”,无统一评价标准可循,势必造成卫生杀虫剂管理的混乱。

5.3.2 即使是正式颁布的“药效试验方法”和“评价标准”(草案)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中仅包含11种杀虫剂剂型,远远不能满足不断发展的卫生杀虫剂市场的要求,一些新剂型、新品种尚无测试方法和评价标准。

表7 与卫生杀虫剂有关的农药技术规范

名 称

国家标准(约74个) 行业标准(约87个) 企业标准(约5000个) 商品农药验收规则(国标) 商品农药采集方法(国标)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国标)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国标) 卫生杀虫剂药效试验方法(国标) 农药残留试验准则

卫生杀虫剂药效评价方法(国标) 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农药安全使用准则(国标)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国标) 农药通用名称(国标)

农药通用名称命名原则(行标) 农药包装通则(国标)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化工部 生产企业

国家技术监督局 化工部

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 农业部

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环保局 卫生部、农业部 国家环保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 化工部

国家技术监督局 农业部

实施日期 1996 1988 1999 1996 1993 1978 1998 1989 1991 1985 1988-1998 1999 1986 1984 1992

产品质量试验方法评则价准 安全 使用 名称 其它

5.3.3 卫生杀虫剂实行“卫生许可证”与“农药登记证”制度之间没有理顺,多头管理,势必造成企业负担加重,并且难以管理到位。

5.3.4 国家至今没有把灭鼠药纳入正规的管理轨道,造成了中毒事件频发,污染环境,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5.4 防治措施

卫生杀虫剂所引起的公害日趋严重,必将成为很大的社会问题,为此世界卫生组织和一些先进国家的卫生行政部门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我国对卫生杀虫剂的监督管理也必将提到议事日程。

5.4.1 正确认识和处理三对矛盾

在卫生害虫化学防治中合理恰当地使用卫生杀虫剂至关重要,关系到杀虫效果和对人畜与环境的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平衡。卫生杀虫剂种类多、剂型多,其应用涉及多种技术和方法,正确认识、理解和应用可以取得满意效果,否则会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达不到防治效果,还可能给长远害虫防治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当前对卫生杀虫剂及其应用存在若干片面认识和使用不合理等问题,故需在某些方面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①速效和持效:有些卫生杀虫剂、剂型和使用方式只具有速效作用,包括气雾剂、喷射剂、烟剂和超低容量喷雾、热烟雾等,其使用方式均为空间处理,只对当时在空间内活动的害虫有快速击倒和杀死作用,这些作用与配方中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有关,与使用剂量也有关。国外和世界卫生组织更注意安全性,不强调作用速度快,如国外使用的灭蟑螂毒饵均属缓效型。

②单剂和混剂:在卫生杀虫剂中,滞留喷洒药剂绝大多数为单剂,即只含有一种有效成分,灭蟑螂毒饵也多为单剂;而气雾剂、喷射剂等则多为混剂,一般以一种击倒剂和一种致死剂组合,然而现在出现许多两种击倒剂和两种以上的致死剂,还包括增效剂,甚至增效剂也不只一种的混剂,配方趋于越来越复杂的状况。公认的混配原则至少包括三个方面:a.混剂不降低单剂的药效,应是增效或协同作用,若混剂是针对延缓或克服抗性的,必须选用不同作用机制的单剂;b.混剂对哺乳动物的毒性不应高于单剂,尤其是不能增毒;混剂中各有效成分在混剂中不能起化学变化,应性质稳定。根据卫生害虫防治的需要和我国杀虫剂生产情况,混剂的生产还将占相当大的比重,应该提倡合理混配,发挥混配的积极作用,即互补、增效、延缓抗性或克服抗性、降低使用时的毒性或降低使用剂量等。

③老药和新药:由于新药开发难度很大,费用高,不能期望1~2年或2~3年就有新药问世,因此应该合理利用已有的杀虫剂,延长其使用寿命。事实上一些发达国家仍然使用一些几十年前使用过的老药,他们不追求速效,更注重安全性和实效性。事实上,在一个地区使用某些杀虫剂感到效果不好后,应该认真分析,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能是药本身的问题(如有效成分含量、稳定性等),可能有昆虫的抗药性问题,也可能是使用方法不当问题等(如药剂浓度、剂型、用量、使用方式和使用时机等)。 5.4.2 科学使用卫生杀虫剂

当今对卫生害虫的防治非常强调和重视综合防治,以昆虫生态学为基础,以环境防治为主的观点,以普遍为人们所接受。而在目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化学防治仍然是重要的防治手段。然而由于有些用药人员专业知识缺乏,或未经过技术培训,在杀虫剂的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家非常重视和强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的今天,提倡高效率和高效益,在除害工作中进一步强调科学使用卫生杀虫剂实属必要。 ①正确选择卫生杀虫剂:卫生杀虫剂的首要条件是杀虫效果好,即高效和速效或高效和长效,且必须是低毒的;若使用混合配方,必须测定联合毒性,有增毒作用的混剂不能采用。配方成分越复杂,增加毒性的可能性就越大,使用多元混配杀虫剂应重视其毒性。

卫生杀虫剂的发展现状及安全性评价

卫生杀虫剂的原药(或原料)大多来源于农药,但其与农药又有着明显的区别。①卫生杀虫剂是直接用于人的生活场所和生产环境,如卧室、办公室、厂房、农屋、厨房等;而农药主要用于旷野、森林、草原等。②卫生害虫的种类比农林牧业要少,且其生活习性和环境条件也不同或相差甚远。③卫生杀虫剂对人有直接影响,它的理化性质、药效、毒性对人的影响很大,容易产生中毒或不良反应;而农药主要用于防治农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dpx014hjm20sz532alg3gznb0gsy200bpf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