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包括哪些
特种作业包括特种施工人员的施工管理类型,施工质量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定了本条例。
第二条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的评估,发证,执业和监督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特种建筑工人,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筑活动中从事可能对其自身,他人以及周围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作业的人员。重要的施工作业包括:
(1)建筑电工; (2)建筑框架工人; (3)建筑吊装信号指挥官; (4)建筑起重机司机;
(5)建筑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工人; (6)高空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人;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作业。 第四条特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的评估,并取得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特种建筑工人的监
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的操作人员,装卸工,爆破工,起重信号工,升降工等特殊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特殊安全规定。可获得特殊操作的操作培训和资格证书。
特殊工作是指在特殊位置工作的总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对操作人员,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构成重大危害的那些工作。前劳动部已将地下,高海拔,高温,繁重的体力劳动以及有毒有害工作类型指定为特殊工作类型。
特殊工作的范围由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与特殊操作不同,特殊类型的工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包括:电工行业。包括发电,输电,改造和配电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