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贯标管理办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目标 第三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章 管理责任制 第五章 基础工作 第六章 贯标工作 第七章 工程创优
第八章 质量管理(QC)小组的管理 第九章 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 第十章 外部劳务安全质量管理 第十一章 安全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第十二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章 附则
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贯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安全质量管理和贯标工作,规范安全质量和贯标工作程序,提高安全质量和贯标整体水平,结合我公司现场施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认真贯彻国家《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质量”、“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质量一票否决权”,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各级安全质量责任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多创优质工程,把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推动安全质量管理上新台阶。
第三条 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长是项目安全质量工作的第一管理者。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公司三标一体化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管理目标
第四条 三标一体化方针:质量、环保、安全并重,方针、目标、措施预控,遵章守法,文明创新:保护生态环境,关爱
员工健康,铸造品牌工程。
第五条 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保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
⑴项目部全年要杜绝员工因工死亡事故; ⑵杜绝劳务队伍人员因工死亡事故; ⑶杜绝列车颠覆和影响铁路行车大事故; ⑷杜绝因我方责任造成的交通亡人事故; ⑸杜绝机械设备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⑹杜绝食物中毒、火灾、触电、溺水等非因工亡人事故; ⑺年员工重伤率控制在0.4‰以下,年员工负伤率控制在2‰以下;
⑻年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控制在10000元以内; ⑼施工现场(文明工地)达标率100%;
⑽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逐级签订包保责任状,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网络;
⑾依据国家职业健康安全规程和标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和劳保用品,坚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减少员工伤害。
2、工程质量
⑴消灭施工重大质量事故,工程质量普遍好,出精品,绝次品;
⑵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铁路工程达到85%以
上,房建工程达到50%以上,其它工程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⑶内审、外审不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每个项目部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2个;
⑷消灭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的质量等级事故。 3、环境目标和指标:
⑴噪声排放 有明显施工场界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昼间 75dB 夜间 55dB
打桩机噪声限值:85dB;
⑵生产、生活污水排放按国家和地方标准执行。 ⑶固体废弃物排放达标。
⑷最大限度节约能源、资源,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⑸市内施工场地扬尘符合规定要求。 ⑹市内施工渣土运输无遗洒。
⑺尽量减少化学品的使用,控制化学品泄漏。
⑻杜绝施工现场、公司机关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第三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各级应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贯标管理机构。公司成立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设立安全质量部;项目部应成立相应的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安全质量环保科。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和措施落实,形成安全质量贯标管理网络。
第七条 项目部安全员、质检员、内审员采取公司委派和
项目部自派相结合的方式,其隶属于公司安全质量部、项目部二级管理。
项目部安全员、质检员、内审员由经过安全、质量、内审知识培训,并持有上岗证件,懂相应的标准、法规,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创新意识强,具备“四主动”(主动监督、主动反馈、主动献策、主动防改)能力的现场管理人员担任。
第八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贯标工作,要求各项目部设置安全质量环保科、施工计划科、物资设备科、合同管理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派出所)、试验室等科室。
第九条 公司安全质量部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安全、质量、贯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机关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安全、人身安全、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以及运输安全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订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的状况,必要时发出《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和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