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质量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全面实现对业主的承诺。本项目随着施工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检验批、分项、分部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因此成品、半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 5.2.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范围
工程施工所用的一切材料、成品、半成品,其中最主要的是:钢筋原材料及半成品、混凝土原材料及半成品、成品。 5.3.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由施工员和作业队长进行监督管理。各作业队必须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工艺细则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把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总工审批备案后认真组织执行,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专业不允许其动工作业。
要加强工人的法制、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队工人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保护已完和部分完工的成品、半成品,增强本队工人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
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各作业队要认真解决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由现场施工员负责指导、督促作业队实施,技术人员、质检员要不定时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督促施工员、队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同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成品保护检查及会议,并书面汇报近期以来本队成品保护工作状态。工程部、质检工程师、物机部要经常对各作业队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保护工种进行检查和指导,质检工程师负责汇总项目部各部门检查存在的问题,除即时通知整改外,还要做好记录,在每月的生产会上通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规定,禁止在本责任区域或其他责任区域内违章乱涂、乱画、乱踩、盗窃等行为,造成成品、半成品受损或污染。
5.4.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模板运至工地后,应选择地势较平坦的地方存放模板。
2)模板存放时,平面模板应平放,弧形模板应立放,并支垫稳固,当弧形模板平放时,其上禁止堆放其他重物,防止模板被压变形。
3)模板长时间存放时,应刷油防止锈蚀。
4)吊装模板时,应避免模板碰撞其他物体,防止将模板撞变形。 5)安装好的模板应支撑牢固,防止支撑松动造成安装好的模板移位变形。 6)拆除模板时应轻吊轻放,禁止抛掷模板造成模板变形。 1)钢筋加工:
(1)各类型钢筋半成品,应按规格、型号、品种堆放整齐,挂好标识牌,堆放场所应有遮盖,防止雨淋日晒。
(2)转运时钢筋半成品应小心装卸,不应随意抛掷,避免钢筋变形。 2)钢筋安装:
(1)成型钢筋、钢筋网片应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压弯变形。
(2)成型钢筋不准踩踏,特别注意箍筋部位,上面不能放置重物。 (3)运输过程注意轻装轻卸,不能随意抛掷。
(4)成型钢筋长期放置未使用,宣室内堆放垫好,防止锈蚀。
(5)钢筋绑扎后,应尽快验收并浇筑砼,防止暴露时间过长,造成锈蚀或人为破坏。
3)钢筋闪光对焊:
(1)钢筋焊接半成品按规格理分类堆放整齐,堆放场所应有遮盖,防止日晒雨淋。 (2)转运钢筋对焊半成品不能随意抛掷,以免钢筋变形。 (3)焊接半成品不能浇水冷却,待冷却后方能移动。 5.4.3混凝土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混凝土浇筑期间,及时校对预留伸出钢筋或埋件位置。
2)非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度能保证其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模。 3)使用振动棒时,注意不要触碰钢筋与埋件、预埋螺栓等,如发现变异应及时校正。
4)及时对已浇筑的部位进行遮盖。下雨期间,应避免露天浇注混凝土。 5)搅拌车应按额定量装载,不准超载,防止水泥浆流失。
6)搅拌车卸混凝土前要检查拌合物不得出现离析,不得超过初凝时间。 7)为了减少收缩裂缝,待混凝土表面无水渍时,宜进行第二次研压抹光。 8)泵送混凝土应在混凝土浇筑完后按静停、升温、恒温、降温的要求进行养护。
9)混凝土拆模后应及时洒水养护,或覆盖湿草袋、麻袋、土工布等物,以减少收缩裂缝,冬季施工时,不得进行洒水养护,而需进行保温养护。 10)箱梁拆模时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作业。 11)在吊运物体时,应注意不能碰撞箱梁。
12)在起移梁时应注意四角同高、平稳,并起到足够高度,防止碰触梁;提梁要保证提到足够的高度,防止碰触运梁车损伤箱梁棱角;运梁、架梁时应平稳,防止运架梁时损伤梁体。
第六章 隐藏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6.1.所有工序交接必须坚持做到: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坚决制止未经检查及验收认可,擅自进行下一道施工的行为。
6.2.现场技术员或主管工程师应当在施工日志中详细记录工序交接情况,包括检查人员,检查情况,主要数据及检查结论。
6.3.本工程项目所谓的“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其隐蔽前所进行的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验收,它直接影响着后续工程质量。
6.4.本工程项目所谓的“关键部位”是指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无法逆转的部位,关键部位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6.5.检查程序:
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施工完毕分部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指南、标准、施工图纸、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要求进行“三检”为主的自检,逐级检查合格后,由项目技术人员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记录)及有关证明材料,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
一般隐蔽工程检查签证由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技术环保部确定的重点工程的隐蔽工程或关键部位应由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由质检工程师按规定格式填写隐检报告,报质量管理部检查签证;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上签字确认,准予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如检查不合格由质量管理部签发《整改通知单》,由作业队进行整改后再报,否则不得擅自作业,严禁项目各签认人员委托作业队代检。工程检查证必须签章齐全,作为竣工文件妥善保存。
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6.6.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的重点控制要点
对下述工程管理部位进行隐蔽检查时必须重点控制,防止出现质量隐。 6.6.1路基工程施工前对其地基质量的检查,尤其要检测地基承载力; 6.6.2桥墩回填土前对基础质量的检查;
6.6.3混凝土浇筑前对钢筋的检查(包括模板检查) 6.6.3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
6.6.4其他的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确定与控制要点请参考相关规定由分部技术环保部和质量管理部予以明确。
6.7.隐蔽工程隐蔽前,如发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而隐蔽,责任自负,并按本项目《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8.质量管理部、技术环保部制定各隐蔽工程的检查要点。以钢筋工程隐蔽前的检查要点为例:
1)按施工图核查绑扎成型的钢筋骨架,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间距、形状。
2)骨架外形尺寸,其偏差是否超过规定,检查保护层厚度,构造筋是否符
合构造要求。
3)锚固长度、箍筋加密区及加密间距。
4)检查钢筋接头:如是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长度、接头百分率);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
第七章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7.1项目对工程质量事故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缺陷、事故报告制度。 7.2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损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等的事故。
7.3在施工进程中或完工后,质量监察/检查人员如发现工程存在着技术规范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施工中发现可能引起质量缺陷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查出不合格因素,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有关作业项目发出暂停施工的书面指令,待该项目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同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不良影响时,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4、工程完工后,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时,应及时指令有关作业项目按规定要求加固或返工处理;
7.4根据作业项目发生的质量缺陷,在进行判定、找准原因和分清责任的同时,确定质量缺陷处理的费用,作为质量考评的依据,如果类似质量缺陷发生两次以上,将作为质量事故论处。
7.5重视质量缺陷的修补及加固。现场质量工程师要跟踪质量缺陷的处理,做好监理单位对于工程质量缺陷的监督管理的配合工作,必要时通知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