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贵池区2024年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通知(2024)
各涉农镇街,区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帮助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4年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70.317万元拨付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资金计划(详见附表)
1、区财政局90万元,用于组织实施2个资产收益项目;
2、区林业局155.5万元,用于组织实施2个林业到村产业,7个林业类主体抱团发展项目;
3、区农业农村局2623.817万元,用于组织实施17个到户奖补项目、3个农业类到村产业项目、109个抱团发展项目。
4、区水产业发展中心451万元,用于组织实施3个到村产业项目、27个水产类主体抱团发展项目。
5、区水利局50万元,用于组织实施1个水利项目。
二、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尤其是落实好“负面清单”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2、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实施,做好扶贫项目录入,设置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及时填报扶贫项目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一步突出脱贫成效、脱贫质量,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3、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阳光操作,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高压线”。
附件:
1、《贵池区2024年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贵池区2024年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明细表》
贵池区财政局 贵池区扶贫开发局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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