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器材室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音乐器材室。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管理人员应及时申请购买音乐器材和设备,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要建立音乐器材管理总帐、分类帐和低值易耗品账。音乐器材的配发、自购、自制、调拨、馈赠、破损、丢失、报废等,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所有器材每学期盘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部分音乐器材可在学期初由教研组(教师)向音乐器材室办理出借领用手续,音乐器材领用和归还时,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有损坏,按学校相应的规章制度报主管部门处理。
五、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仪器设备必须全部入橱或上架,按仪器的性能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并根据重下轻上、水平或竖直放置的原则作适当调整,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取用方便。 六、要加强对音乐器材的保养和维护。根据不同器材各自的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锈腐工作,确保音乐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音乐器材管理人员职责
一、 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二、 掌握各种音乐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常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 负责向师生介绍各种器材的使用保护办法,负责师生音乐课和课外活动使用器材。
四、 妥善保管音乐器材,及时管理、检查和维修。要做到放火、防盗、防锈。
五、 建立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对损坏或丢失器材者要追究责任、酌情赔偿。
六、 每学期末要对器材进行整理和清查,向有关领导做出书面汇报,要做出维修和购置计划,为下学期教学做好准备。
七、 要建立音乐器材明细帐目,要做到帐物相符、有据可查。 八、 对器材要及时整理,分类保存,放之有序。器材室内整洁、条理、卫生。
做好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音乐器材借还使用制度
一、本校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音乐器材,须经音乐室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填写好归还日期。如因非教学活动借用贵重器材,须经学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二、外单位借用音乐器材一定要经学校领导同意,通过音乐室管理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定期归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三、凡借出的器材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均要检查完好情况。 四、归还音乐器材时应在借用记录上及时注明,借出器材到期不还,管理人员应按期催讨。
五、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且不能再使用的器材,经学校领导审批后,作报废处理。属使用不当引起的器材损坏应酌情赔偿。
六、器材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音乐室管理人员要及时加以排除故障,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正常训练和教学。对维修好的器材要及时填写“器材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