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理应用于生活和工作中,
用以说明事物、解决问题,使之变成生活的哲学、行动的哲学。唯物辩证法是客观世界规律和人类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是原本深深植根于现实的活的哲学。但是,在当代,许多人对辩证法的认识,停留在经过高度抽象形成的一系列概念、范畴、原理上。辩证法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上,停留在理论中,专搞概念的演绎,死抠书本的教条,就会变成空洞的、枯燥的、僵死的东西,那就会陷入本本主义的泥潭。只有使辩证法回到现实中来,密切联系实际的生活和工作,用以认识和解决现实中所遇到的问题,才能显现其活的、旺盛的生命力。
辩证法就是哲学在生活中最生动、最突出的体现,展示了辩证法无坚不摧的强大威力。有许多将辩证法运用得活灵活现的经典例子。例如:“夏天有苍蝇、蚊子,但夏天能长出我们所必需的粮食和各种作物;冬天虽然少一些害虫,但冬天也不长庄稼,因此,谁也不会希望总是过冬天。”道出了评价改革开放要看主流的道理。又如:“按锁配钥匙,锈锁先膏油。把思想问题比做锁,是先有锁,钥匙后配。对很落后、难办的人,转化得有个过程,得先点一点儿油,慢慢再捅,不然不是把锁捅坏了,就是把钥匙弄断了。”告诫人们做思想工作要尊重规律,要讲究循序渐进。
我们如果把唯物辩证法、群众的智慧和通俗生动的语言创造性地融合在一起,使他的思想和观点呈现出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如用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语言道出了许多深刻的辩证法道理,给人印象深刻。比如:“下了高棋得意,下了臭棋生气,下了废棋不在意,其实废棋有时比臭棋损失还大,它耽误了许多时间和机遇。回想一下,建国以来我们下了多少废棋!”又如:“自吹不好。越吹越灰,越吹越飞。八分成绩吹成十分,人们最多给你打六分;八分成绩只说六分,人们反而给你打八分乃至十分。如果你不服,继续加大吹的力度,那么群众会只看你的缺点问题。”
毛主席的《实践论》、《矛盾论》以中国化的语言讲马克思主义哲学。艾思奇的《大众哲学》使哲学深深扎根于人民大众的生活之中。这些经典著作影响了中国几代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瑞环同志的《辩证法随谈》在把哲学通俗化、生活化、群众化上与以上著作是一脉相承的,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深受感动。
人们长期生活和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大量的工作经验和思想方法,对我们做好工作、加强修养、为人处事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比如:“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在方针政策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发展规律上找原因。”又如:“看人必须抓住主要方面,看主要方面是缺点还是优点,既要看缺点对工作有多大害处,更要看优点对事业有多大用处。就一般讲,要先看长处后看短处,发挥长处避其短处,在发挥长处的过程中补其短处;要先看优点后看缺点,在发扬优点的过程中克服缺点。”再如:“高明的领导之所以高明,主要不在于他的脑袋比别人聪明,而在于他善于综合,善于概括,善于汲取更多人的实践经验和聪明才智。”这些话读后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总之,可读性强的优秀的哲学普及著作。会给指导人们如何社会与学习和工作。
自然辩证法的课程已经结束,回想这一段的学习,我感到收获很大,通过学习,对中西方科学发展的历程主要观点有了一个初步的全面了解,对一些过去习以为常的概念有了重新的理解,对一些事物有了一些新的全新的认识,同时引发了很多新的思索。下面我借这篇小文对学习期间的一些几点收获进行梳理。
2楼
一、更新了对事实的认识,
在学习这门课之前我一直认为,真正的事实只有一个,存在一个完全客观的事实,当人们的认识和
这个客观事实一致时,人们的认识就是正确的认识,当不一致时,就是错误的认识.学习了这门课以后,才知道并没有这么简单.首先研究绝对的客观事实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真正的绝对的事实是无法得到的,人们所能认识和把握的只有观察到的事实.人们所说的事实一定是具体的观察主体在一定的理论背景指导下观察到的结果,由于人们的局限,也由于观察主体的背景不同或指导的理论不同,人们观察到的结果也不尽相同,一个对象常常包含有无数的信息,但具体能够观察到什么信息,即看到什么样的事实一定是和观察主体紧密联系的,另外人们观察到的事实一定是对事实干预的情况下的结果,绝对的脱离观察主体的事实是无法得到的。
既然人们发现和掌握的事实只是观察主体站到各自的角度,在他所能凭借的条件下观察到的.因此不管在当时当事人看来他看到的事实是如何正确,他也只是掌握了一部分真理与事实.不可能存在一个人能够掌握观察对象的全部的信息,因此对一件事情的观察的角度不同,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尽管结果不一致,但他们都是对事实的真实反映.真理可能不只有一个。人类甚至还不如那个瞎子摸象中的瞎子,因为瞎子还有能力摸完整个大象得出对大象的正确认识.而人类穷其智力对一个事情也常常是一知半解,雪泥鸿爪,既然是这样我们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是永远都要保持对研究对象的敬畏之心.永远都要谦虚,人类是有很多局限的,我们观察了解到的事实永远都是对象的一部分,即使是我们最熟悉的对象,对很多的对象我们了解的要比我们以为我们了解的要少的多。对待研究对象,我们在积极探索的同时,也要有一种谦虚的态度,承认自己的局限和不足,不夜郎自大,不强以为知.其次是要有一个开放的心态,既然对同一个对象观察由于主体的观测的角度或背景不同从而得出的事实不同,并且建立在不同观测事实基础之上的判断也肯定会不同,那么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掌握了一点事实,就以为自己掌握了绝对的真理,跟自己不一致的人都是错的,千万不要以为只有一个观点是对的,尽管是相反的观点,也有可能都是对对象的正确反映.比如当前对我国改革的讨论,两派观点争锋相对,但在我看来都有道理,都说出了部分事实,只是所站的角度不同,价值判断不同,对对象的认识也不同.既然真理即不是存在于那一个聪明的人所独有,对同一个对象的真理性的认识也不只一个,那么人们要获得对一个对象的全面的了解,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一个开放的心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了解对象的不同层面与不同侧面.而要做到这一点,最重要是要营造一个大家能够畅所欲言的环境,要鼓励别人说话,你可以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但要捍卫别人说话的权力.只要这样才能掌握对象的更多信息,这样做出的决策才可能少犯错误。三是永远都要有一种怀疑精神,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只有对事实相对正确的判断,因此对一个理论和一种判断一定要知道他的约束条件,知道观察者是从那个角度观察所得出的结论,在运用的时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四要注意人的观察活动对事实的干扰,人观察对象的时候必定会对对象有干扰,我们可能降低干扰,但不可能消除,而在人际关系方面,观察了解事实的干扰作用是最大的,因此管理活动或者考察人员时候一定要注意这种干扰,尽量减少这种干扰的影响。 二、知道了中西自然观的差异
西方文化来源于希腊文化,古希腊哲学中有一种对事物本原探求理性精神,而这种理性精神又常常和他们的宗教紧密相连,西方先哲常常把探求事情本原的工作本身当作追求,并从中找到乐趣,另一个动力来源于宗教,西方很多学者通过探求事物背后的规律来证明上帝造物的伟大。而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中华民族文化的主流是一种入世的文化,对科学技术的追求动力常常来源于改善现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很少纯粹的科学探求。古希腊把自然作为一个与人的主体并列的客体,作为一个研究对象,并且他们相信其背后都是有规律的,因此对其研究更大胆,更具体,更深入。而中国文化一直对自然心存敬畏,并把人和自然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用推测类比来印证和解释自然,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缺乏对自然的深入的研究。
三、更新了认识的发展阶段
过去我一直以为人类对事务的认识分为两个阶段,即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学习了自然辩证法课程后才知道事实上人对事物的认识应该分为三个阶段,感性认识,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过去漏掉了重要的知性认识。知性认识大概对应于黑格尔的形而上学,而过去我们一直把形而上学作为与辩证法相对立的一种
哲学思想批判。事实上知性认识正是获取新知识的重要阶段,并且知性认识在认识的发展中起做承上启下的作用,他对感性认识得来的材料进行分析,综合,归纳得出新知,同时知识认识又构成理性认识的基础,脱离了知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是无源之水,就会空洞苍白,甚至沦为庸俗的不解决任何问题的学问。人类的完整认识是感性、知性和理性三个阶段的综合,缺一不可。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缺了知性思维,不经过所谓“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洗礼,是绝对不行的。用康德的话讲,单纯由“感性-理性”是得不到新知识的,认识水平是在原地打圈,不会提高,一千年如此,两千年也如此。
乐于探索知性认识,探索事物背后的本质,正是希腊文化渊源流传至现代的宝贵的气质,这种气质在西方历史长河中绵延不断。这种气质就是康德说的知性精神,一种不断求索、追求概念严格化、努力探索论证方式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近代科学在西方产生的重要土壤。
而东方文化,特别是中国古代文化没有这种气质。中国人太早熟, 中国人太聪明,中国人太实际。中国人喜欢于整体性思维,喜欢感性、悟性,而不愿意分析和严格论证,如果从认识的三阶段来看,我们不太重视中间的知性环节,不愿意在知性认识上花功夫。中国人等不到“知性”阶段的张力充分展开,就急于“理性”辩证综合了,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是 感性、理性团团转。中国近代科学没有兴起,可能与此也有关。在一些人看来,知性活动是笨人的工作,是教条式的、一步一个脚印的枯燥的工作,是带有各种片面性、固定性、僵化性特点的工作,是可以轻易在思维中超越的阶段,然而事实上不是, 没有知性的基础,那里会有理性的深刻。
四.了解了科学方法和理论的局限性.
通过学习知道不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些认为理所当然的认识经不起推敲,而且一些我们一直在用的方法也都是有局限的。比如归纳法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一个最重要的手段,就逻辑分析来说也是不严密的,因为他没有穷尽所有的研究对象,因此通过归纳法得来的知识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可靠。另外辩证法则是要针对具体问题且在对具体问题知性认识的前提下进行理性的认识,没有知性认识打基础则有可能变得庸俗化。
知道了要验证一个命题有证实和证伪两种方法。首先明白一个命题如果不可能被证伪这个命题可能就是一个伪命题,这样我们就能够识别一些貌似真理的实际上毫无意义的论断。明白要证实一个科学理论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可能,即使我们穷尽了迄今为止的所有可能,但也不能保证在未来会不会出现一个与理论相反的例子。我们现在所接受的理论只不过是有可能被证伪但迄今为止还没有被证伪的理论。明白了假设证伪是有效的研究的方法,也是最节约的科学研究的方法。但同时明白证伪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不仅具有哲学属性,而且具有交叉学科的性质。
首先,在哲学研究概括的自然、社会和思维这三大领域的知识中,自然辩证法是其中的一大领域。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的世界观时,从一开始就认为整个世界的历史可以“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8](第1卷,第21页), 对这两方面的历史的哲学概括即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两门学科即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
需要指出的是,自然辩证法虽然与自然科学一样所面对和讨论的都是“自然”,但有两点原则上的区别:其一,在各门自然科学中,“自然”作为对象是指自然的某一部分或某一特殊的领域,而在自然辩证法中,“自然”作为对象,是指整体的自然或自然的整个领域,它将自然当作一个整体而从其总的方面来考察;其二,在自然科学中,“自然”作为对象是被给定的、现成的,它的存在是无可置疑的、自明的,无需对它提出追究,“自然”已不在追问之列,而在自然辩证法中,“自然”作为对象,是“自然”本身,对于被给定的自然物,需要对它进行追问,正如形而上学追问“存在”那样,追思本真的“自然”,追问“自然”的根据或始基。自然辩证法必须“透过”现象而达到实在,必须凭借人的理性以理论思维的方式“超越”呈现于感官的现象界去寻找答案。而这两方面正是自然辩证法之所以为哲学的本质所在。
其次,当代自然辩证法除了以自然为研究对象,还以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所要揭示的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中的一般规律以及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一般规律,而不是自然界中个别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