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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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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是我市“十四五”时期促进经济增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主要抓手,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快速增长和投资结构优化是全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奋力赶超、加速崛起,实现既定目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精神及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来宾市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依据

(一)《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政办发〔2021〕22号)

(二)《广西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桂政办发〔2021〕24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研究起草《行动方案》。4月25日,《行动方案》形成初稿。4月29日,市发展改革委向各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5月27日,《行动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6月17日,《行动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3个板块: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在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市投资实现翻番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5%以上),突出抓好“十四五”时期前3年促投资工作,力争到2023年全市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430亿元以上,提前实现“十四五”时期全市投资翻番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是积极扩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主要是着力扩大工业、传统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农村、现代服务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民生等8大重点领域投资。二是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主要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财政支持,高效用好地方政府债券,积极撬动扩大银行贷款规模,积极扩大直接融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广PPP模式,提升直接利用外资水平。三是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主要是充实完善全市重大项目库,

持续开展重大项目建设问题多方联动协调,继续深入实施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完善重大项目日周月调度工作机制。四是强化其他要素保障,主要是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用地保障,加强能耗保障,积极争取自治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推进机制,主要是加强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关键环节的责任落实,加强政金企联动对接,加强重大项目服务指导。二是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是提升项目审批效率,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对工程咨询单位考核评估。三是建立通报制度,由来宾市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每月对主要行业领域投资完成情况、各县(市、区)、市工业园区投资完成情况,以及10亿元以上项目进展、 投资完成、要素保障和审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各责任单位全年考核的依据。四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主要是强化投资工作的考核激励,强化“三企入桂”实施成效考核。五是进一步加强投资运行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主要是强化依法依规统计,加强投资运营监测分析和调度,强化投资项目风险防控工作。

五、意见采纳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共征求37个单位意见,收到8个单位提出15条修改意见,21个单位提出无修改意见,8个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针对15条修改建议,采纳11条,未采纳4条,未采纳主要涉及重大项目调度、目标任务分解、责任划分等,对未采纳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已与相关单位沟通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兴宾区提出建议将日周月调度工作机制修改为月调度工作机制。不采纳,理由:日调度重大项目开竣工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提出,并需要每日上报,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市四家班子领导、正副秘书长和指挥长联系推进重大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来办发〔2021〕9号)要求,各重大项目指挥部每周需上报情况。

(二)兴宾区提出建议适当下调兴宾区投资目标计划,将2021-2023年投资计划由110亿元、140亿元、175亿元调整为62亿元、80亿元、100亿元。不采纳,理由: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4号)要求,来宾力争完成投资目标为2021年370亿元、2022年470亿元、2023年590亿元,投资增速分别为18%、27%、26%。结合自治区下达任务、2020年完成数、在库项目等因素,将投资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工业园区。

(三)金秀县提出建议将《2021—2023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目标表》中“金秀县人民政府2022年计划投资49亿元修改为23.4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61亿元修改为35亿元”。不采纳,理由: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4号)要求,来宾力争完成投资目标为2021年370亿元、2022年470亿元、2023年590亿元,投资增速分别为18%、27%、26%。结合自治区下达任务、2020年完成数、在库项目等因素,将投资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工业园区。

(四)市住建局提出建议将《行动方案》第二点第4条着力扩大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市住建局为配合单位。不采纳,理由:参照自治区方案分工做法。

六、合法性审核

市司法局对《行动方案(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核,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来宾市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来宾市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一、出台背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是我市“十四五”时期促进经济增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主要抓手,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快速增长和投资结构优化是全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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