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过程中的作业员工工作状态、作业场所的工具、场所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气瓶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2 支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 3职责权限 3.1 行政部
3.1.1行政部定期对厂区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的作业场所的员工工作状态、场所工具、工作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3.1.2对各部门在用的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3.1.3对各部门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给予协调帮助,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3.1.4制定与气瓶供货单位的安全协议(附件1),收集和保存各家气瓶供应商的资质,不定期对气瓶供应商的进厂产品进行安全抽查。 3.2 各使用部门
3.2.1气瓶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瓶壁温有度无异常、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瓶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上下各1各)是否齐全完好。外观不合格的气瓶不准入库。每天至少按要求检查一次气瓶库,按时填写检查记录(行政部制定检查记录表样本)。
3.2.2入库空、重瓶严格分开,以免混发并检查有无漏气。
3.2.3气瓶在储存时不得临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标识明显,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3.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3.2.5氧气瓶不准与其它气瓶混放;
3.2.6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3.2.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
记;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2.8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固定放置。移动时最好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和剧烈震动。搬前要戴好瓶帽并旋紧,以防不慎摔断瓶嘴发生事故。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避免气瓶直接受热,远离明火源。
3.2.9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保留合格气压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由安全员组织本制度培训,确保其了解基本的气瓶安全常识;
3.2.10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附件损坏的情况员工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气瓶,采取避险措施,避免伤及人身安全,及时上报车间安全员,安全员及时联系市场部相关人员协调气瓶厂家负责维修,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安全附件确实是我司在使用中造成的损坏,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使用部门支付。 3.3 市场部
市场部对供应气瓶和气体的厂家进行审核,确保其具有合格运输资质及生产资质并向供应商索要合格资质交到行政部存档;协调行政部与供应商签订气瓶安全协议协,更换供应商时必须及时通知行政部与新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帮助协调和解决车间和供应商之间因供应商的过失在气瓶管理上产生的安全问题。 3.4品质部
品质部负责气瓶入厂的第一道检验工作(包括液氨、乙炔、氧气不含高氧),协助装卸时要求检验原则同3.2.1,如若协助其装卸气瓶,应尽量避免严重碰撞。使用部门负责对进厂气瓶进行检验,检验要求同3.2.1。 3.5其他部门
协助做好气瓶使用和管理工作。
4 我司气瓶种类及使用注意事项
序号 1 2 3 4 5 6 7 气体名称 乙炔 氧气 CO2 氮气 氩气 氨气 液化石油气 瓶色 白色 淡兰 铝白 黑 银灰 淡黄 白 字样 乙炔不可近火 氧 液二氧化碳 氮 氩 液化氨 液化石油气 字色 大红 黑 黑 淡黄 深绿 黑 大红 最小余压/MPa 0.05 0.05 不少于0.5%—1.0% 0.05 0.05 不少于0.5%—1.0% 不少于0.5%—1.0%
氧气、乙炔气使用及注意事项
1、乙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
2、乙炔瓶存放时要保持直立位置不得横放,并有防倾倒的措施,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3、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暴晒或放射性射线源场所; 4、严禁敲击、碰撞,瓶体引弧或放置在绝缘体上; 5、严禁暴晒,严禁用40摄氏度以上明火热源加热瓶体;
7、配置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开闭乙炔气瓶; 8、不得放置在橡胶等绝缘体上,防止静电起火。使用后留有0.05MPa的余压。 9、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为5米,清除周围10米之内的易燃品, 10、在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三瓶。
11、氧气瓶不能沾附油脂,氧气瓶阀门只准使用专门的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气体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气瓶;
12、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线接触。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接触。
CO2、氮气使用注意事项
1、气瓶应按要求存放,保证通风良好,温度不超过40℃。
2、使用前,先调整仪器,各分析条件至最佳时,再打开氮气钢瓶主阀、减压阀使用。 3、 防止钢瓶使用温度过高,放置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减压阀、接头、压力调节器连接无泄漏,无损坏,状况良好。
4、工作完毕后,使仪器各状态归零。关掉各阀门
氩气使用注意事项
1、气瓶应按要求存放,保证通风良好,温度不超过40℃,绝不可使油或其他易燃性有机物沾在气瓶上(特别是气门嘴和减压阀)
2、使用前,输气管路必须紧密,防止泄漏。使用氩气前必须查漏。先调整仪器各分析条件至最佳时,再打开氩气钢瓶主阀、减压阀使输出压力为0.22MPa左右。
3、工作完毕后,关掉氩气主阀,当减压阀压力降到0MPa时,再松开减压阀。 4、当氩气钢瓶压力低至1.0Mpa 时,应即时换上新的钢瓶。
5、在工作场所的空气中或在“氩弧焊”作业的空间内,保持氧含量不得低于18% 6、液态氩可致皮肤冻伤;眼部接触可引起炎症。
7、保持通风,避免高浓度吸入,当空气中氩气浓度高于33% 时就有窒息的危险。
氨气使用及注意事项
1、使用场所应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布置;
2、 使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知牌;安全告知牌应注明液氨特性、危害防护、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等内容;
4、使用场所应设置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5、使用场所应配备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备两套;
6、用氨生产车间应设置固定式氨气体浓度报警仪;氨气体浓度报警仪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测试报告;
7、液氨使用区域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的遮阳棚;使用前用肥皂水检查各阀门,接头处是否有泄漏 。使用过程中定时检查液氨区安全状况,填写好检查记录。
8、液氨钢瓶应按重瓶、空瓶分别布置并有明显标志,不得与易燃物料混合贮存;液氨钢瓶立式放置时应采取防止钢瓶倾倒的措施。
9、液氨钢瓶区不应与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贴邻建造; 10、气瓶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
11、电气线路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液氨瓶阀不得采用铜及铜合金材料。 12、更换液氨钢瓶时使用专用工具,拧阀门时,要身体侧位站立,不得直冲瓶嘴。
液化石油气使用及注意事项
1、 不可将钢瓶放倒使用,钢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2、应装在室外通风良好的地方,可避免产生一氧化碳中毒之意外。
3、使用前检查液化气是否漏气, 漏出时会有臭味 ,液化石油气外泄,会造成空气中形成雾状白烟。 伴会有“嘶嘶”的声音,手接近外泄的漏洞,会有凉凉的感觉。
附件一 安全操作步骤 附件二 日常点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