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督管理
主要内容:
一、关于塔式起重机主要的规范、规程、文件等 二、关于设备安装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塔吊的选型、定位要求
四、《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五、塔式起重机安拆方案、防碰撞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 六、案例分析
一、关于塔式起重机主要的规范、规程、文件等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4、《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部分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19号
关于施工现场建筑起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建筑起重机械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未经验收合格及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使用登记手续的,禁止投入使用。禁止使用非原厂家生产或未得到原厂家许可的替代设备或配件。
2、禁用额定起重力矩400kn?m及其以下的塔式起重机
3、建筑层数达到或超过12层,或建筑顶层楼面高度超过35m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设置施工人货电梯。
5、《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武建[2008]142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责令使用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一)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