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
1、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危险因素进行辨识。 2、危险源辨识应根据施工作业活动、施工作业流程和施工工艺,确定采用科学合理的辨识方法,分析辨识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列出危险源清单。
3、对已辨识出来的危险源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确定风险等级。
4、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5、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实施跟踪查验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7、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存在部位、作业时间、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8、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应随施工情况及时更新。 9、补充内容:
1.3.9应急救援制度
1、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施工、安全、财务等相关人员根据公司(或分公司)预案制定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项目部危险源辨识情况来制定,要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4、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确定组织成员和分工职责,登记联系方法。 5、确定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明确专人负责。 6、确定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资金来源,明确专人负责。 7、确定救护单位的联系电话和行驶路线。
8、组织1-2次预案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对预案进行完善和改进。
9、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10、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应急预案公示牌”,将主要内容向现场人员进行公示。
11、补充内容:
1.3.10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配备专业设备管理人员,建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2、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3、机械设备在安装调试后由项目部设备技术、安全、施工以及监理人员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重设备安装、顶升、附着、拆除应由相应起重安装资质的单位组织进行,并签订合同。
5、进行上述作业时,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及安全员应进行现场监护。 6、采购、租赁的起重设备应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及产权备案手续。
7、起重设备安装后,应按相关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装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设备管理员应对各种设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9、禁止设备带病作业,保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0、补充内容:
1.3.11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临建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合理布置。 2、临建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体现企业文化内涵。 3、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现场围档采用硬质材料,做到稳固、美观。
5、现场搭设轻钢结构的活动用房应符合《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并组织验收。
6、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做到通风、卫生、地面排水良好。
7、临建设施严禁采用水泥预制板式活动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 8、宣传栏、报栏等设施做到稳固、美观、防雨。 9、配电房应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10、安全检查时也对临建设施的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11、补充内容:
1.3.12有害作业劳动保护制度
1、项目部在开工前应组织辨识现场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作业类别,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 3、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具)。
4、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危害作业对人员的伤害。
5、患有皮肤病、眼结膜病、外伤风过敏反应者,不得从事有毒危害作业。
6、不得在有毒危害作业场所内吸烟、吃食物等。 7、保持有害作业场所通风良好。
8、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和采取有效手段,控制有害作业场所毒物浓度。
9、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应劳逸结合,避免疲劳作业、带病作业。 10、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及未成年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11、补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