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1.3.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3.2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3.3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3.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3.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3.6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3.7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3.8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 1.3.9应急救援制度
1.3.10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3.11临建设施验收制度 1.3.12有害作业劳动保护制度 1.3.13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3.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3.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3.16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3.17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3.18卫生管理制度 1.3.1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3.20消防防火制度 1.3.21治安保卫制度
1.3.22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1.3.23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1.3.2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3.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及财务人员等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并将该计划报送公司(或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用于采购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财务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实施监督,并建立专项帐户。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由施工负责人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支付。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和使用应建立相关台帐,并留存相关凭证。
6、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等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1.3.2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分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须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论证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10、补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