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中科建筑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管理咨询公司 2003年8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考核方法3 第三章 年度考核7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用途9 第五章 申诉及其处理10 第六章 附则11
附件一 考核评分表及填表说明12 附件二 考核申诉流程图、表格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其分管部门员工,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业务经营部和技术部员工。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建筑师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参见《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各专业所员工考核及薪酬制度由各所自行制订并上报公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涉及考核对象包括部门分管领导(含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各部门主管级员工、各部门助理等各类人员。
具体界定如下:
部门分管领导:副总(总建筑师)、副总(综合)、副总(业务)、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各部门主管级员工:市场主管、主任造价工程师、业务主管、人力资源主管、行政后勤主管、技术管理岗、会计、图书资料管理岗、质量管理岗。
各部门助理:造价工程师、人力资源助理、出纳、行政助理、后勤助理、司机。
第二条 考核目的
员工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第三条 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 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二) 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三) 以公开、规范的程序追求公平、公正的结果; (四) 从实际出发、强调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用于且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 奖金发放; (二) 工资调整; (三) 职务升降; (四) 岗位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