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只有当人们有了选择行为的自由,出现了授权性规范,才意味着有了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从而产生了法。
2.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则。特征:(1)国家意志性;(2)规范性;(3)同一性;(4)逻辑性。
3.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四)法律关系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4.简述违法构成的概念及要件。
答:违法的构成,是指法律规定的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各个要件(事实)的总和。这些要件包括:
违法的客体,这是指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违法的客观方面,这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违法的主体,这是指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国家机关。
(4)违法的主观方面,这是指违反主体对自己实施的违反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抱的故意或过失的心里状态。
五、1.试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1)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2)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
(3)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